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方案2022(精选3篇)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方案2022(精选3篇)

时间:2022-12-06 12:58

  以下是作文吧小编整理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方案2022大约有3篇左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按照司法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司通〔20XXX〕3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精神,立足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增进农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以融合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途径,完善相关政策,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乡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建设法治XX筑牢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促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

  1、加强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标准化司法所建设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结合司法所实际,推行“3+X”柜台式,重点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大基本服务,增加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指引服务。[本内容由 作文吧 wWW.8zuoWen.Com 整理]

  2、继续完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公示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通过制作标语标牌、便民卡、向村(居)民发放法律顾问名片等方式,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宁夏法网普及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特点和法律服务需求,完善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提供老年人大字版、视力残疾人语音版等服务。

  3、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大力宣传、引导群众使用公共法律服务桌面机可视智能电话,实现与本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人员视频咨询,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为乡村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1、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农民工、建档立卡户、70岁以上的老年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2、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妇女、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实行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案前评估、随案指导、旁听庭审、案后回访、案卷评查等措施保障办案质量;对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主动引导并协助其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

  (三)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1、引导村居法律顾问每年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一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将开展情况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部署开展一次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下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要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

  3、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大力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开展预约办证、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面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公布联系方式,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办理预约等服务。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广泛宣传公证服务社会治理和保障民生的做法、案例和成效,引导农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照《人民调解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进一步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严格落实村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调委会每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分析研判乡村振兴战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对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依法及时就地予以化解。指导各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聚焦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和重点时节,关注农民工、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切实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开展主题普法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八五”普法为契机,加大对乡村群众的普法力度,提升乡村群众法治素养。以“宪法进万家”“法律进乡村”为载体,深入开展一次“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乡村行”活动,让民法典走到乡村群众身边、走进乡村群众心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农民丰收节、农贸会、各类集市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利用乡村道德讲堂、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平台,开展普法大宣讲活动,组织宣传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

  2、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着眼着力治理有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依照宪法法律,依法管理村里各项事务,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运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电子地图,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复核,提高创建质量。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

  3、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区每个行政村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以“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的提高和作用发挥带动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推行“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模式,选聘懂法律、知政策、有威望、热心法律服务的人员组成法律服务队,定期开展“进村(居)入户”法律服务活动。

  4、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点亮“乡村法治环境”,积极建设法治文化角、法治长廊等,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深入开展法治文艺、电影、书画展下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走进群众、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社区“法律之家”、探索实行积分制,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治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让群众的法律问题在“家门口”得到回应和解决,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五)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

  1、提高农村籍服刑在矫人员教育矫治质量。积极与地方劳动部门合作,加强对农村籍服刑在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农村籍刑释解矫人员的衔接管理、救助、扶持、过渡性安置、教育帮扶等工作,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四、实施步骤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从20XXX年6月开始至20XXX年5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20XXX年6月)。成立相应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启动工作,将工作目标、任务举措宣传动员至每个村。

  (二)组织实施(20XXX年7月至20XXX年2月)。围绕活动方案,细化推进举措、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及工作成效,定期开展阶段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三)总结提升(20XXX年3月至20XXX年5月)。对活动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成效和存在问题,推广亮点品牌,完善、巩固、提升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X、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司法局副局长

  XXX、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XXX、公共法律服务室主任

  XXX、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主任

  XXX、普法办公室主任

  XXX、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

  XXX、XX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XXX、XX区公证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公共法律服务室,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局领导小组要加强开展活动的工作指导,建立动态分析、定期研判等工作机制。在活动后期,将总结活动成效,交流地方经验,对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发现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并组织媒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

  第二篇: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X司发〔20XX〕31号)和《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到20XX年5月,基本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不断增强乡村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

  三、主要任务

  (一)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全运用

  1、全面完善实体平台建设。依托法律援助组织、乡镇司法所等现有实体平台资源,按照统一标识标牌、规范功能设置、完善职能进驻、加强人员配备、健全工作制度的要求,完善乡镇(办事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推动乡镇(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实施乡镇(办事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将其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集中受理或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需求,为乡村群众提供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责任单位:各县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普法治理科、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办公室,2022年底。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全面运用法律服务功能。通过乡村标语标牌、便民卡、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宣传方式,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12348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地方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推广和应用。乡村群众除线下在实体平台获得“面对面”的公共法律服务外,逐步引导乡村群众在“网上、掌上、指尖上”获得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法网、XX地方等热线、网络平台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工作室、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实体平台进行整合对接,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办公室,长期推进)

  3、全面延伸法律服务范围。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到乡村设立便民服务点,公布联系方式,鼓励引导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巡回服务、远程服务、驻点服务、集中服务等方式,向乡村群众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在乡镇(办事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党群服务中心、乡村居民活动中心以及人口相对集中地方配备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提供在线调解、网上申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法律服务科、各县区司法局、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市律师协会、办公室,2022年底)

  (二)保障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多元化多层化

  4、明确法律服务重点对象。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土地纠纷、环境污染、假劣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等与乡村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乡村五保户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残疾人、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失能、失独、空巢、高龄老人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做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逐步降低申请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门槛,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人群。(责任单位:法律服务科、各县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促进法治科,长期推进)

  5、优化法律服务举措。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公共法律服务对象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案前评估、随案指导、旁听庭审、案后回访等措施保障办案质量。对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主动引导并协助其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工作制度,对情况紧急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材料和手续。(责任单位:各县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长期推进)

  6、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积极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每位村(居)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规和优惠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配合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等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公益法律服务要求,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鉴定费。发挥公证与司法鉴定在涉农经济往来、涉农案件起到的证明、鉴定、维护社会公正和防范化解矛盾的作用。(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科、市律师协会、各县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市司法鉴定协会、公证联络组,长期推进)

  7、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力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调委会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组织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查,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登记颁证。严格落实村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对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依法及时就地予以化解。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聚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和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突出农民工、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责任单位:促进法治科、各县区司法局,长期推进)

  8、加强党建带动法律服务。按照全省开展的“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市范围选取6家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对6个以上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由熟悉乡村法律事务的党员律师为村“两委”和村民对口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科、市律师协会,20XX年底完成)

  (三)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纵深发展

  9、持续提升乡村居民法治素养。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融入农村普法各环节。加强宪法宣传,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居)活动,采取以案释法、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民法典》读本、法治文艺演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阐述《民法典》精神。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深入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法治信念、法治信仰植根群众心中。(责任单位:普法治理科、各县区司法局,长期推进)

  0、持续深化乡村法治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等乡村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庭院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在省级中心村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或文化墙)、一个农家书屋(法治阅读空间)、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农民学法讲堂),打造“一镇一品”法治文化亮点。(责任单位:普法治理科、各县区司法局,20XX年底完成)

  1、持续加强乡村(社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培育“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优先从符合条件的村组干部、党员、网格员、退伍军人、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群体中选取产生。加强“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培训管理,采取法律宣讲、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现身说法等形式,组织“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观摩培训,支持“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加入人民调解委员会、普法志愿队伍等各类服务组织,统筹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普法宣传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其在依法治理中的作用,推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普法治理科、促进法治科、各县区司法局,长期推进)

  2、持续深化乡村法治创建。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总抓手,落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强化创建指导力度,开展动态考核评估,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法律进家庭”工作,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普法治理科、各县区司法局,长期推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司法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地方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对接,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纳入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市局建立“乡村振兴法治同行”领导组织,由市局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律师工作、市律师协会、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参与、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司法局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要按照主要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丰富活动载体,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地要完善督导机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工作开展,建立动态分析、定期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活动开展的督促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创新督导形式,通过设立活动示范点、成立工作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组织工作调度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地落细。要实化督导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举措,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工作制度机制建设。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展现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培育亮点特色,推广经验做法,编写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推进活动开展长效机制。要积极树立典型,对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形成以点带面示范效应,营造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市司法局将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推荐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第三篇: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根据市普法办、乡村振兴局《2022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以法治护航,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时间

  2022年2月11日-28日

  三、活动内容

  1、组建一支志愿宣传队伍。由市行政审批局、中国联通XX分公司、湖北银行XX分行抽调骨干力量,同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组成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伍,不定期组织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为村民提供普法教育、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2、开展一次入村普法宣传。2月中旬组织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到村集中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活动,印制《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手册,将《条例》送到群众身边,推动活动走深走实。

  3、开展一次职工学法活动。活动期间单位通过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讲座、主题党日活动、双周政治学习、自学等方式开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乡村振兴法律法规知识线上线下学习。

  四、活动要求

  1、注重实效。注重学习宣传教育实效,驻村工作队认真组织村内开展的宣传活动,确保集中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为乡村振兴真服务。

  2、明确重点。明确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坚持与派驻村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宣传《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重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3、加强宣传。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横幅、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载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并形成工作总结。

  请局办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22年3月9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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