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项(精选2篇)

汛期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项(精选2篇)

时间:2022-12-19 05:08

  下面是作文吧小编收集整理的汛期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项大概有2篇左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汛期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项

  入汛以来,大港港区长江水流流量快速增加,水流速度明显加快,为保障汛期大港港区船舶航行、锚泊以及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20XX)》和《江苏海事局关于20XX年高温和洪汛期长江江苏段实施相关监管措施的通告》(第18号)的要求,主动收集影响航行安全的航行通(警)告、水文气象等信息,科学合理制定航行计划。

  二、进江海船应根据船舶状况减少载货量,保障船舶有足够的功率应对洪水水流。海轮进江前,应对船舶主机、辅机、舵机、锚机、消防、救生等关键设备设施进行效能试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舶失控。

  三、船舶应遵守船舶定线制航路规定的要求,保持与航标、警示标志等设施的安全间距,防止船舶受流压影响触碰航标。下行船舶应与沿岸码头、水下丁坝和礁石保持安全档距,不得贪边航行,防止触碰事故发生。

  四、船舶航经#95浮,#98浮-#100浮附近时,应密切关注进出太平州捷水道船舶、靠离泊船舶、进出停泊区船舶、五峰山汽渡等横越船舶动态,应提前联系,明确各自动态及会让意图。

  五、靠离码头船舶、进出停泊区船舶、五峰山汽渡应密切关注过往海轮航行动态,渡船航行过程中严禁强行横越。出口太平州捷水道船舶夜间不得出江,横越航道应避开船舶高峰流,横越前应提前发布动态,主动避让顺航道行驶船舶。

  六、大型海轮上行至长江#99浮前,应密切关注裕隆洲下口横流影响和其他上行船舶动态,采用提前控制船位、预留流压角等预防预控措施。避免在长江#99-100浮会遇、追越、并行或等让。船长150米以上海轮和装载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海轮通过裕隆洲下口航段时,应严格落实船长上驾驶台、备双锚、派人了头等安全保障措施,以上船舶上行通过该航段时建议申请拖轮伴航。

  七、大新圩海轮锚地、荷花池停泊区锚泊船舶应合理选择锚位,加强锚泊安全值班,持续检查锚链受力情况。多帮停泊时应全部抛锚,并防止锚链缠绕。系带浮筒船舶不得超过8条船舶,系泊期间应加强系带缆绳的检查。(8zuowen.com)

  八、各码头单位、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特殊时段、重点船舶安全保障措施,对于首次靠泊所属码头的船舶加强信息服务,提前告知水域风险点及操作注意事项,关注码头周边水域动态并及时向靠离泊船舶、航经船舶提供提示、警示信息。

  九、各码头单位应关注水流变化,加固系泊缆绳,不得超宽靠泊。大通流量超过50000立方米每秒时靠泊船舶应抛设领水锚。大型海轮靠离泊作业应安排足够数量和马力的拖轮协助靠离泊。

  十、装载纸浆、木材、集装箱的码头单位应提前与货主协调,合理积载,保持足够的稳性,必要时减少船舶载运货量。装卸作业应加强与船方的沟通,制定装卸作业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第二篇:汛期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项

  受降雨和上游来水影响,长江中下游主要控制站水位波动缓涨,据了解大通站近期水位为9。91米,较历史同期偏高1。19米。长江南通段水位也明显上涨,流量增加,水流速度加快,对船舶安全航行带来较大不利影响,操作不当极易引发船舶搁浅、走锚、碰撞、沉没以及触碰桥梁或挤压码头等险情事故。

  汛期预警信号级别及标识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汛期常见灾害性天气有暴雨、台风、高温、强对流天气等,科学认识预警信号,及时分享传递预警信息,能够让船舶预知风险,提前采取行动,减少对船舶安全航行的影响。

  汛期对船舶航行的影响

  水位上涨后,沿岸的自然物标可能被淹没,船舶在航行中容易失去参照物;

  水上助航标志可能会出现移位或漂流;

  桥区水域的流态改变,桥梁净空高度减少;

  水流速度加快,水流流态紊乱,分流河段会产生漩涡、泡水;

  天气多变,强对流天气易引发雷雨大风;

  航道上碍航漂流物增多,易造成船舶机损、船舶失控事故;

  锚地地质受水流冲刷而发生变化,易造成船舶走锚、搁浅。

  汛期船舶航行注意事项

  航行时需注意

  (1)注意通过高频、手机短信、VTS等有效途径了解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时收集水位、流量、航道、气象信息,掌握水位、水流流速、航标有否移位等情况,合理安排航行计划。

  (2)加强船舶主、辅机、舵系统,应急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开航前对航行、通讯、救生、锚机等设备检查,确保船舶适航。

  (3)船舶航行时要以安全航速行驶,保持正规瞭望。

  (4)船舶航经码头、锚地、专用航道、叉河口等水域时应控制船速,谨慎驾驶,注意周围船舶的动态。

  (5)船舶在经过水流流速与航道夹角较大的水域时,要谨慎驾驶,避免发生船舶倒头情况;在经过弯曲航段时,谨防落弯;追越他船时,要注意与被追越船保持足够横距,防止发生船吸。

  (6)船舶装载货物应合理配载,杜绝超载。要注意汛期水面漂流物,以防造成船舶机损等机器故障和船舶失控。

  (7)船舶应配备足够且合格的船员,保持高频守听,值班人员应注意充分休息,避免疲劳驾驶。

  通过渡运水域时需注意

  (1)渡运船舶应充分瞭望,及时掌握周围船舶动态,选择长距离档距、大角度横越,与周围船舶统一会让意图,避免强行抢越船头。

  (2)顺航道行驶船舶航经渡运水域时应控制船速,谨慎驾驶,守听高频,注意渡船动态。

  通过桥区时需注意

  (1)应做好充分准备,掌握计划航线通过桥梁是否是限制性桥梁、通航条件和桥区管理规定,落实桥梁防碰撞预防措施,备锚了头、谨慎驾驶,必要时船长上驾驶台指挥操作。

  (2)应根据船舶操纵性能,充分考虑桥梁的净空高度、航道宽度,汛期水流等通航环境因素影响,提前估算、并认真核实本船是否满足桥梁允许通过的最大高度,留足富余高度,使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

  (3)应充分考虑水流、风等因素影响,按照桥区水域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的指引通过,保持与通航桥孔桥墩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从有禁航标志的桥孔通过。

  (4)当遇到暴雨严重影响能见度时,或遇到洪水造成水流剧烈变化时,船舶应选择安全水域锚泊,严禁冒险通过桥区水域。

  锚泊、靠泊时需注意

  (1)锚泊时应选择水流平缓、水深适宜的水域,避开水底电缆、管道、隧道,抛足锚链,防止走锚。

  (2)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与他船保持安全锚泊距离,加强对系缆绳、锚链、锚机等设备检查,保持适当抛锚链长,注意锚链及系缆绳受力情况,防止船舶走锚。大风、雷雨天气及时做好封舱工作。

  (3)靠泊作业船舶应勤巡视全船,及时调整缆绳受力情况,防止船舶受水流影响挤压码头;发现附近有失控船舶、无关船舶系靠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4)各船舶锚泊及靠泊码头期间应加强值班,留足值班人员,保持高频守听,保持AIS设备正常开启。

  (5)解除临时交通管制后,为船舶高峰流期,航行风险增加,各锚泊船舶应高度重视,适时选择时机起锚开航。

  汛期来临,温馨提醒广大船员朋友,汛期航行务必加强值班和瞭望,谨慎驾驶,保障航行安全。遇到水上险情,请及时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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