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作文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大概有4篇左右,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管理预案
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严格执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根据《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我省延迟建筑工地复工的相关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实际,制定本管理预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省各地建筑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
二、加强层级管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时建立防控管理体系,编制返程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督促指导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防控管理体系,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周密的建筑工地复工预案,严格把控开复工时间,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落地。
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建筑工地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建筑工地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8zuowen.com←
三、落实属地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指挥小组,并指导属地各工程项目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制定防控预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进展,针对疫情防控制定周密的复工预案,加强属地内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的信息摸排指导,掌握复工人员的具体健康状况。督促指导各建筑工地制定疫情防控预案,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制定工程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工地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
(三)严格把控复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返程、企业复工等各项规定,因地制宜安排延迟、错峰复工时间,做到回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各建筑工地将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准备情况、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一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复工。
(四)加强部门联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监督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五)加强应急响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公开值班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保障通讯通畅。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处置。
四、严格现场防控
(一)做好工地内部防疫管理。各建筑工地要在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
2、加强工地饮食管理。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3、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
4、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二)组织开展信息摸排。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做好对建设项目的从业人员和留守职工的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来自疫区的亲友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项目排查信息核查结果,报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后确定复工人员,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工作,对私下返程人员暂不安排上岗。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
(三)加强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各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加强人员宣传教育。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相信政府,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传谣。
(五)严格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
4、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5、对特殊情况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六)工地落实全封闭管理。实行建筑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
(七)加强工地应急值守。各建筑工地要落实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篇: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XX市建设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变异株传播速度快、病毒载量高、传播能力强、致病性强等特点,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疫情,结合全市建设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则
(一)防控目标。
为做好我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建设工地出现涉疫风险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情况,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建设工地人员安全和施工秩序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xx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第二版)》《xx市新冠肺炎疫情局部暴发应急处置预案(试行)》《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由住建系统监管的施工工地(项目)。市政交通、水务、城管、林业园林、港务、能源、电力等工程参照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护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妥善处置建设工地出现涉疫风险人员、出现疑似病例、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情况。坚持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暴露和感染的风险。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各建设工地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迅速妥善处置建设工地出现的疫情,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3、联防联控,科学应对。项目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并维持建设工地的正常施工秩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
根据全市应急响应级别,落实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策略和重大防控政策,统筹全市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完善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方案、措施,指导各区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全市建设工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
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根据本辖区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和需要,组织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风险研判和评估,不断强化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手段和措施;加强与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上下联动,确保在应急期间上下贯通、行动一致,迅速、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疫情;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参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加固薄弱环节,抓好疫情防控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三)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
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负责收集项目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做好员工的信息登记,内容应包括员工的基本身份信息、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岗位、排班安排、旅居史、疫苗接种史和核酸检测情况等,员工信息登记应及时收集更新,随时备查,并按规定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项目人员健康状况。根据疫情发展变化,不断健全完善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桌面推演,确保应急情况下各项工作有序、规范。
三、启动应急响应
建设工地发现涉及疫情的突发异常情况,按照“提级管控、属地处置”原则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1、市级响应。向各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通报情况,并部署各区专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再检查、再落实;派出工作组到疫情所在地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督查督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2、区级响应。立即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及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的专项检查,核查疫情防控条件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暂停施工,督促整改并经复核符合疫情防控条件后方可恢复施工;除出现突发异常情况的建设工地外,所在地区工地专班还要督导辖区内所有建设工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工地(项目)响应。发生突发异常情况的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安排,迅速严格落实工地管控措施,并全力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做好建设工地人员管控、流行病学调查、核酸筛查、病例救治、终末消毒等各项工作。
市内其他建设工地应按照全市一盘棋的要求,迅速行动,由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全面自查本工地参建人员的流动管控、健康排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以及工地全封闭管理、应急处置等各方面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四、开展应急处置
每个工地应与属地街镇建立联络渠道,一旦发现涉疫风险地区返穗人员,立即向街道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围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梳理出五种场景(见下文),并提出对应的应急处置要求。如出现其他未列出的场景,请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以及市、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并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一)出现涉疫风险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参建人员,出现黄码、红码人员以及推送重点人员)的应急处置。
1、及时报告情况。当工地出现涉疫风险人员时,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向市、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告。
2、开展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对近14天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穗的参建人员或红码人员,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对其立即实施工地现场的就地隔离,并积极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转运工作。具体包括: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本土阳性个案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7天、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在机场、火车站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应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此外,对推送重点人员,根据推送人员的具体情况,建设工地(项
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应以上分类标准进行相应处置。
3、做好人员返岗把关。对开展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的参建人员,在14天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满后,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须核验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让其返回建设工地。
(二)出现一般发热症状人员的应急处置。
1、及时报告情况。施工现场出现人员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3℃的)咳嗽、咽痛、味觉嗅觉失灵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要立即向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做好个人防护。对出现一般发热等症状人员,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督促指导其迅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移送就医处置。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专门车辆将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送至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所用车辆要及时进行消杀。
(三)出现疑似病例的应急处置。
1、及时报告情况。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味觉嗅觉失灵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行史或居住史、曾经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发热,或有聚集性发病或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相关,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向市、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告。
2、开展隔离观察。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对疑似人员实施工地现场的就地隔离,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
3、做好人员返岗把关。对开展隔离观察的参建人员,在14天隔离观察期满后,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须核验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再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对其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经核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让其返回建设工地。
(四)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应急处置。
1、封闭施工现场。工地出现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等待卫生健康部门出具评估处理意见。
2、及时报送情况。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告,并报告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3、配合开展流调。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全部人员流行病学调查,摸清传染来源和传播链。核查确诊病例相关信息,以及发病前14天(无症状感染者阳性采样前14天)和发病后至隔离前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包括近21天有无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病例接触,是否接触进口冷冻肉品、水产品(如其接触过,还须详细了解接触过的进口冷冻肉制品或水产品是否仍存放在建设工地食堂及厨房内。如仍有存放,应禁止任何人接触,等待进一步处理)。
(五)工地纳入到封控、封闭区域的应急处置。
封闭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处于封控、封闭区域的,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应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等待卫生健康部门出具
评估处理意见。同时,做好工地防疫用品和生活物资服务保障。
五、开展核酸筛查和场所消毒
上述五种场景下的应急处置流程结束后,还应开展核酸筛查和场所消杀。
(一)开展核酸筛查。对于第一类场景,相应的核酸检测要求见“开展隔离观察(健康监测)”部分;对于第二类场景,应由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发热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于第三、第四、第五类场景,应由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落实“应检尽检”,对建设工地内全部参建人员实施核酸筛查,并对建设工地内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安保等人员在此基础上实施“三天两检”。
(二)进行场所消毒。对于第三、第四、第五类场景,应由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部门的要求,落实专人,配合做好相关场所环境和物品的消毒,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开放。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疫情处置完成后,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建设工地正常施工。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的参建人员,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工、复产。
七、应急响应终止
当发生疫情的建设工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已得到有效救治、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且已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完成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筛查、病例救治、终末消毒等各项工作,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后,宣布疫情应急处置结束。
八、总结与评价
发生疫情的建设工地所在地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做好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可邀请专业机构对疫情应对有关工作开展独立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存在问题的完善方案等。评估内容应作为优化完善属地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重要依据。评估情况和属地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完善情况应及时报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九、保障措施
根据工作职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有效服务保障机制;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开展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确保应急防控措施规范科学、落实到位;按照项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第三篇: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某某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某某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篇: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和省、市、区对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坚决做好公路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工程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指导公路工程建设行业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普及新冠防控知识,提高企业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防范意识、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环境卫生整治,做好行业内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三是监督企业规范病例发现、报告等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区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四是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工地的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必要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五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在工程施工行业的发生和蔓延。
二、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做好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公路工程建设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区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基建科,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导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道路工程施工监管及应急车辆的组织、指挥与协调保障工作,确保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四、应急防控措施
(一)开(复)工原则
1、严格开(复)工管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审核”和分级管理原则,严格开(复)工管理。首先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疫情防控审查核准后,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的核查,做到审核合格一个,开工一个。
2、坚持开(复)工原则。建筑工地开(复)工应坚持“六不”原则:即工地未建立联控联防机构不得复工;工地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不得复工;工地未配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不得复工;工地进场人员排查不彻底不得复工;工地未储备好体温枪、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不得复工;工地未进行全面消杀不得复工。
(-)开(复)工要求
1、成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防疫专人专岗,对接辖区乡镇、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室,用于需要临时观察的人员。隔离观察室应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要求。
3、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单位要根据复工人员情况配齐、配足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控制用品。口罩、消毒液等用品储备量不少一周用量。
4、对项目内所有复工人员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必须进行详细排查,并有详细记录。
5、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籍贯、工种、班组、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6、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卫生间等已经消毒灭菌处理,并制定定时、定点消毒制度。
7、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达到复工要求。
(三)全面排查人员
1、全面排查工程项目返工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淄及前往地点(具体到门牌号)、返淄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确保返岗员工返岗前14天无重点疫区旅居史、未与重点疫区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
2、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遵守当地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
3、对其他地区返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工地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工地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员工劝留在当地,暂不返回。
4、对排查不合格的人员,一律要求不得返岗并在居住地自行隔离14天。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5、加强工程项目人员动态排查,发现与疫情有关的问题及时报告。
(四)现场管理要求
1、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任何人员出入项目部、宿舍、施工现场必须登记,严格控制人员随意出入,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建立人员进出场台账,台账要有进出人员姓名、进出时间、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2、在人员办公、住宿、食堂、施工大门等区域设置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出人员一律测量体温,有发热等症状者禁止进出。施工区域与生活区之间的人员流动,要求监理、施工单位专人负责引导及监督,确保进出人员一致。
3、工地项目人员不得参与各种聚会、聚餐,非项目人员不得在工地留宿。
4、施工现场人员都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要采取分班、分组、分区域等施工方式,减少班组人员之间交叉。
5、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要落实定时消毒制度。食堂餐前餐后要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办公室、会议室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通风换气,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6、对有疫情高风险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向当地报告并按其要求严格管控。
7、加强对返工人员体温和身体状态监测。每日晨晚间分别对项目管理人员及农民工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问询,并监督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上岗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试。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用隔离、监控等防控措施并及时按程序上报。
8、在施工现场设立符合疫控部门要求的应急隔离区域,并作出明显标识,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及时到该区域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