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整治方案(精选3篇)

共同缔造整治方案(精选3篇)

时间:2022-12-19 21:18

  以下是作文吧小编整理的共同缔造整治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共同缔造整治方案

  为落实《xx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20xx〕xx号),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xx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和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

  坚持统筹各方。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多方参与,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理念方法

  系统运用共同缔造活动方法。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作文吧 www.8zuowen.com…

  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相关各方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工作目标

  20xx年,以社区、村组为基本单元,创建一批共同缔造活动示范试点,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切合xx实际的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经验;20xx年至20xx年,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基本建立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实施范围

  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到2025年,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25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六)在城市治理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七)在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抓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和示范县城建设,到20xx年,xx县、xx县2个县城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开展设计师驻镇工作,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镇街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到20xx年,建成9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将其打造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示范样板。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八)在美丽村庄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村庄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美丽村庄片区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处理,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十四五”期间,根据不同类型发展需要,优先选取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共同缔造美丽村庄300个(其中,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0个),建设改造1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更多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二)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推进xx县、xx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区)创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xx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强政校、政企合作,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村镇建设研究工作,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开设相关课程,培养技术人才,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xx市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区县、开发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四)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市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xx县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工作牵头部门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明确分项活动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部门任务及分工。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级对口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本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级相关部门要将相关资源向共同缔造活动工作倾斜,全力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开展缔造活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整合部门资源,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创新思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辖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住建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区县、开发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共同缔造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xx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市县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双城六镇”建设为契机,在进一步巩固三年行动成效的基础上,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农村改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供水、生活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做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村庄布局规划基本完成;全镇实现干净整洁的行政村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立足各村(社区)不同基础条件,以日常清洁保洁为重点,突出“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以实现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为目标,深入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迎接建党xxx周年、重大节庆活动,打好村庄清洁节日战、攻坚战;开展村庄清洁干净整洁村、重点达标村、示范样板村“三档村”、县级示范村、镇级示范村创建,建设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各村(社区)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保洁制度、维护机制,推动村庄清洁制度化开展。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养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2、把实现脱贫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作为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保持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力量不变,强化相关项目和资金整合,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持续改善脱贫镇办、脱贫村、脱贫户人居环境。

  3、有序推进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全面推进路长制实施,夯实镇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效。

  4、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受益人口覆盖率。持续深化农村供水建后管护体制建设,夯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快农业水价改革推进步伐,实现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率95%以上。

  5、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通动力电长效机制,确保与产业发展、城乡电网、乡村振兴等规划有效衔接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保障乡村发展用电需求。

  6、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保护乡村绿化成果,增加乡村绿化总量,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健全乡村绿化系统,优化乡村绿化布局,强化管理维护水平。组织引导农村群众,选用本地适生的乡土树种,开展房前屋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的植树造林等绿化美化活动。村庄主干道和入户道路做到应绿尽绿,努力构建“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新格局。

  7、积极推广使用《xx省农房设计图集》等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集,指导各村(社区)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组织开展低能耗农房建设试点示范,推广装配式农房建筑技术,支持建设装配式民居。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并完善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做好传统建筑保护工作。

  8、以第xx届全运会为契机,开展“体育健康行”进镇村活动,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农村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在农村积极开展。

  (二)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9、因地制宜,根据《xx县农村改厕技术指南》在有条件的村引导户用厕所进院入室,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有效衔接,支持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做好已改造农村公厕的日常管护。

  10、加快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推进厕污共治,遴选一批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

  11、引导科研单位、企业等加大农村改厕技术模式和产品研发推广,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方便绿色的产品和服务。强化相关标准和规范宣传、基层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农村改厕相关人员专业技能。

  12、发推动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发展有关通知,组织开展农村旅游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培训、检查,持续抓好农村旅游公共厕所系统管理、地图标注和示范性建设。结合旅游旺季,开展游客、群众文明如厕教育。

  (三)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3、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复核,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和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镇办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xx年底,完成xx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

  14、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持续推进集中式污水厂设施建设,分期分批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15、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建立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开展河湖暗访督查,督促指导镇村两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力度,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四)持续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6、进一步拓展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加快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积极推行分类减量先行治理模式,创建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

  17、加快镇域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建设镇环卫中心,采取市场化运转,建立垃圾保洁收集转运机制。发挥供销系统组织体系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等购买服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开展农膜回收、秸秆资源化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等。

  (五)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8、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夯实村(社区)管理责任和养殖场主体责任。确保到20xx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推动全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再上新台阶。

  19、深入开展农膜回收行动。按照源头减量、依法治理、多元化共治原则,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版本)》,淘汰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0、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示范村,打造秸秆产业化离田模式。集成一批秸秆收、储、运、用典型模式,遴选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六)进一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21、围绕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道路养护等重点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

  22、建立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继续在全镇各村推行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原则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元的费用标准收取农户垃圾处理费,各驻镇单位也要缴纳相应的费用。所收取的费用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全部用于镇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3、健全管护队伍,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大力拓展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强乡村保洁员、设施管护员、公厕管理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管理。

  (七)突出抓好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24、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区分集聚提升类、融入城镇类、特色保护类、资源约束类和“直通车”试点类,合理划分村庄类型,明确村庄分类布局,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推行镇组织领导、村(社区)主体实施、部门具体指导、村民广泛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立足镇村资源禀赋和群众需要,统筹谋划、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大力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因地制宜规划村庄,推动村级层面“多规合一”。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健全违法用地查处机制,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

  25、抓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做好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工作。

  (八)加大政策激励支持力度

  26、继续做好农村厕所革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争取,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27、发挥驻村帮扶力量,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工作。

  (九)积极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8、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各类问题排查和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29、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平时督查内容和年度考核,以考核为抓手,发挥好三项机制作用,强化持续推动。落实激励措施,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村(社区),在安排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调动工作积极性。

  30、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问题投诉反映渠道,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及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十)持续强化宣传引导

  31、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媒体宣传助阵,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宣贯和知识科普,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典型范例宣传推介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2、积极发挥各类示范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等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

  33、建立网格化监管保洁体系,形成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社会治理、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

  34、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指标和内容,积极发挥志愿者作用,以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为载体,持续深入动员青年生态环保组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动少年儿童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开展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宣传活动,培养农民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以“五美庭院”建设为抓手,引导农村妇女全面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学校平台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等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xx镇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镇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亮同志具体负责环境整治方面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理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清单,明确和压实相关镇、村和人员的责任,形成领导包片区、干部包抓村、村干部包组的三级联动的新局面,确保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

  各村(社区)通过宣传栏、院坝会、说事会、乡贤、红黑榜、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利用好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等激励措施,积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认可度和参与度。

  (三)统筹抓好试点示范

  示范样板村按照“村容整洁、生态优美、文化鲜明、设施完善、宜业宜居”的标准进行打造,建成美丽宜居村庄,成为乡村振兴样板。全面抓好青龙寺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突显地域特色,打造示范精品。全面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建设品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创建好xx镇农村人居环境示范亮点。

  (四)加强督查考核

  以xx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纪委为监督单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镇20个村(社区)进行巡查。建立月通报、季度考核、半年奖惩的考核体系,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存在问题的村,限期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以督导检查机制为抓手,进一步转变思想,做到全镇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整治,切实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第三篇:共同缔造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全面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全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改造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1万个,惠及约100万户居民。全省改造工作按照“三步走”:20xx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22个,惠及39。23万户居民;到20xx年,完成60%的改造任务,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四、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智慧安防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各地应根据上述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确定具体的改造内容清单、可操作的改造标准和支持政策。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制定年度改造计划

  (1)摸底调查。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配合,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产权或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鼓励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2)编制年度改造计划。由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建立激励机制,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2、制定小区改造方案

  列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应由确定的项目主体单位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改造方案应在小区进行公示。

  3、开展项目审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公示通过后,应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同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4、实施改造施工

  (1)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全程介入,做好施工过程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

  (2)技术服务指导。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

  5、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验收通过后,抓紧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

  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区)可将有条件的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无上级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的“三无”小区,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好的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六、工作措施

  (一)优化项目审批。各地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可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二)完善标准体系。各地要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研究制定本地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整合存量资源。各地要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全程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省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政策顶层设计、年度改造计划的确定和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拨付,同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镇)、社区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各市(区)要结合全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采取“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和监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项目实施主体等共同参与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有序实施。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支持市、县政府现有的融资平台在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运营,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服务。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为专业经营单位的工程实施提供支持便利,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美好幸福小区”、“绿色社区”创建。

  (四)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燃易爆品诱发火灾。

  (五)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各地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做成“民心工程”。各市、县(区)审计部门要适时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揭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

  (六)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周期管理机制,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及后续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制定“以奖代补”政策,鼓励老旧小区运营管理主体不断提高管理维护水平。对于涉及银行借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款期内,各市、县(区)政府部门要督导借款主体落实还款责任,确保按时偿还到期资金,维护良好信用。

  八、资金筹措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鼓励有出资意愿的居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二)政府财政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并统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要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

  (三)金融力量参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授信工作。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xx省分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依据xx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融资模式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九、组织保障

  (一)统筹推进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城市更新内容的重要载体,各市(区)要以“共同缔造”的理念,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压实责任。市县(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级政府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项目责任主体要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xx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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