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000字左右(精选29篇)

读后感1000字左右(精选29篇)

时间:2023-01-21 13:38

  下面是作文吧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读后感1000字左右大约有29篇左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大家一定都看过。它讲述的是一位叫鲁滨孙·克罗索的英国人由于一心想出海,导致不幸流落到一座沓无人烟的荒岛上;他到了岛上怎样定居,怎样安排生活,怎样捕猎,又如何从野人手中救出俘虏,最后怎样获救回归祖国。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甚至自己做了一个磨刀石;捕了小羊、小狗,还有会说话的鹦鹉;种了小麦、稻子,用这些粮食,做了面包。自己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使岛上鸡羊满圈,粮食满仓,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他那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水果吃,有大米吃,有陶器用,有蜡烛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日记写,还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一处是城堡,一处是乡村别墅……鲁滨逊靠自己的力量,变成了一个大富翁。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这让我懂得了,勤劳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甚至生的希望。

  读完之后,我不禁深刻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还是会造小舟,会运船上的东西?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吃饭还要爷爷奶奶伺候着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会打猎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打只鹦鹉,来陪自己说说话,解解闷呢!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www.8zuowen.com】

  第二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來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來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我是准备要一个人踏上征途吗?

  前边的孩子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他面带微笑迈出了第一步,留给母亲一个“不用追”的背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被扎得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但是,倘若一个人在分岔路口徘徊,在泥泞的土地上摔倒时,有一个人为你指明方向,向你伸出援手,那是何其幸运啊。跟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在这条路最险峻的地段,互相扶持,互相勉励,并肩作战,时刻充满斗志;在越过高山,穿过森林,看胜利曙光时,对酒当歌,一醉方休,分享喜悦。倘若真的遇这样的人,就跟他结伴而行吧,毕竟一个人的旅途太过孤独寂寞,而这条路的尽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第三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我们正从威尼斯航向那不勒斯,土耳其舰队截住了我们的去路……”奥尔罕·帕慕克的第一部历史小说《白色城堡》,就这样娓娓道来。这是初冬,动车组飞驰在成渝之间。我沉浸在帕氏的文字里,不能自拔。

  对于奥尔罕这位荣膺200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人们最熟悉的是《我的名字叫红》,独特的艺术结构、语言风格,充满诗意的魅力。写于之前的《白色城堡》,1985年甫一出版,就让帕慕克享誉全球,五年后获美国外国小说独立奖。《白色城堡》极具寓言和梦幻色彩:威尼斯人“我”被俘虏到伊斯坦布尔,几经周折,成为土耳其人霍加的奴隶。两人外貌神似,天长日久,彼此甚至比对方还熟悉对方的经历和生活习惯。在一系列必然的接触和纠缠中,两人联手对付了一场瘟疫,霍加晋升为皇宫占星师,“我”则成了苏丹帝王的倾诉对象。他们还制造了一件庞大武器,随苏丹征战“白色城堡”,武器陷入泥泞大海,不可避免地面对失败。他们清楚失败的结局,于是,浓浓大雾中,霍加选择逃离,奔向他想象中的城市威尼斯;而别无选择的“我”,从此过上原本属于霍加的生活……读者正在为主人公命运揪心,故事戛然而止:“一架秋千被长索挂在核桃树的高枝底下,在似有似无的微风中轻轻摆荡”。奇特的构思,隽永的语言,营造出亦真亦幻的《白色城堡》,犹如一面深邃的镜子,映射出两个雷同的影子,在特定环境下的重叠和错位,意境深远,发人深省。

  在“快餐文化”盛行的今天,阅读深邃的文字,需要感觉和心境。帕氏的高明就在于,不经意间,娴熟调动语言美学元素,撩拨读者的视觉感官,进入与众不同的文学世界。我更乐意把掀起全书高潮的“白色城堡”,看成是人内心深处掩藏、抑或掩饰的东西:世俗、欲望、名利,乃至一切构成物质和精神的层面。为了达到撼人心魄的效果,作家对故事的铺垫,用心良苦。情节沿着海船、被俘、入狱、遭遇霍加而跌宕起伏,而瘟疫、逃生、战争,诸多惊心动魄的细节,丝丝入扣,险象环生。无限放大字里行间的张力,给人阅读的惊悸与快感。

  有人评价《白色城堡》是帕慕克的呓语。梦境般的叙述,寓言似的抒情,借分别象征东西方文化的“我”和霍加的外壳,从容调和了帕氏认为的太有主见的西方和太过随俗的中东,二者在碰撞中,相互作用,彼此影响,浑然天成。作品超越了民族、种族界限,还原人性的率真与阴暗。本色而真实,荒诞而寓意深刻。

  有些书注定是行走中最好的读本。捧着帕慕克,城市的距离由远而近。如同生活离不开镜子一样,深邃也罢,透明也好。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白色城堡”。

  第四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看吧!一旦原形毕露爱情便会变成仇恨。面临命运的衰败,你的容貌也不再动人。你的生命将如秋雨般泻尽,如秋叶般飘零。你的纱将由哀伤织成,冠冕由痛苦编成。”这样对女人的描述真的让人心生同情与不公。

  “那座丑陋的八角平顶塔楼的飞檐上,竖起3根长杆,两双眼睛就盯着这根长杆上。钟敲响了八点,几分钟过后一样东西慢慢爬上长杆——这是一面黑棋。”

  这是一部神、兽、人同台演出的悲剧。作为兽的代表——阿历克·德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他自私自利、毫无责任心、寻花问柳、逼良为倡。正是他使用花言巧语诱骗生物与苔丝发生肉体上的关系,才拉开苔丝悲剧的序幕;也是他的逼迫,使她再度委身于他,从而引发了最后的悲剧。

  而小说彻头彻尾的神——安琪儿·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个极力追求完美纯精神的爱。以至于在新婚夜苔丝向他讲述她悲惨的命运的时,他却想变了个人似的,死死把住理性大门。任苔丝如何解释,他仍然不能接受,竟弃她而去。一个人到巴西逃避现实,待他清醒过来回到苔丝身边时,不知命运已宣告他们的分离。从原则上看,他放弃做个有钱的牧师,娶个农家姑娘,的确能反映他对等级制度的反对和崇尚平等的个性。然而他对苔丝的不信任,反而加剧了悲剧。

  当然,在这部小说中女主人公丰满的人物个性是最吸引人的。在这故事中,我们对苔丝抱以深深的同情,但在同情的同时,也应该探究她命运的悲剧和另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女性的贞操。苔丝与克莱的爱情,也逃不过这一关。其实很多时候都会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么不公平的事,在所谓的男女平等的今天也依旧如此。为什么要给女性套上这一个沉重的枷锁,而为什么男人就没有所谓的贞操?这真的可以作为评判一个女人是好是坏的标准吗?克莱尔既然是深爱苔丝,为何却为了这个缘故,原有的爱情瞬时荡然无存,无情地离她而去呢?一切都是因为苔丝那不堪回首的过去。一个女人走错了一步真的就无法再回头了吗?

  做为德伯家族的后人,她继承着高贵的血统;做为一个妙龄少女,她拥有一身容貌和才华。然而,上帝总是爱开玩笑。她本以为克莱尔会成为她再度重身的天使,不料这尊冷酷神却让自己再度绝望。她失去了爱情也失去了依赖。对于那个时代的女人来说,这样的打击无疑于是要了她的命。可是坚强的苔丝活着,她是用生命的力量活着。

  生命的终结,保全了仍然纯洁的灵魂。所以她是纯洁美好的,只是不幸的大门恰巧为她打开。她是神圣的,无尽的磨难并没有轻而易举的占据她。生命的结束,对她来说更是一种解脱。

  第五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在暑假里,我读到了一本书,起初我以为只有一本,那我看到简介后才发现原来这是一种系列丛书,是由好几本组成的,我开心地想,这下暑假有的看了。我的这本书刚好就是的第一本,它的封面上是一个帅气的少年,他身旁立着一只浑身雪白,高贵华丽的犬狼,犬狼身上坐着一个小机器人,机器人的头上飞着一只棕色的隼,封面背景是一片白皑皑的雪,他们正站在悬崖边,整个画面给人一种孤傲、高尚的感觉。

  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一本与冒险有关的书,所以爱不释手。书名的下面是作者的名字,他叫雨魔,作家简介中说他非常喜欢动物,尤其是狗,因此我猜这本书一定和动物有关。翻开书,前两张都是插图,从第四章开始介绍内容,先是背景设定,我了解到了这本书是写东元元年的事情,这时的地球人已经过一千年的演化成为了一种新的人类,他们天生具有一种非凡的能力,可以与一种古老的力量沟通,这种力量叫做暗能量。除了新人类,地球上的动物也发生了变化,它们同新人类一样,拥有暗能量,他们就是——宠兽。

  书中的人类可分为两种:新人类和古人类,而新人类又可分为两种:一是拥有宠兽的宠兽战士,二是通过自身的锻炼是自己变强的亚超人。故事中,新人类的强大力量使得古人类产生巨大的恐慌,因此他们想要彻底消除所有能发现的新人类。我读到这里,越发的对这本书产生浓郁的兴趣,我立刻快速地看完宠兽与人物的简介。从中我得知了封面上的少年叫做兰虎,是新一代的兽王,他身旁的正是宠兽之王,盘旋在空中的是他的另一只宠兽,小机器人是收养他的叔叔送给他的。我花了四个小时读完了全文,文中讲述了主人公兰虎在一次瘟疫中失去了一直相依为命的爷爷,被好心的罗兰夫妇发现,并收养了他。

  一次不经意中,他发现罗阿姨的女儿雅雅丽竟可以用手凝固出冰块来,在他的追问下,罗兰阿姨告诉了他的身份——新人类。一年之后,兰虎到了能够上新人类学校的年龄了,在去新人类学校的路上,他们遇到了新人类联盟的阻拦,新人类联盟声称保护新人类,实际上却是个为了获得利益而不择手段的邪恶组织。经过一场战斗后,他们终于击退了坏人,看到这里我一直悬着的心一下子掉下来了。故事中,还讲述了兰虎认领宠兽的事情,当我看到凡亚因妒忌兰虎得到兽王而扑上去使小犬狼刚出生便残疾时,让我气得咬牙切齿。

  当我看到兰虎与好朋友风柔经历大风雪时,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看到兰虎机智地与敌人周旋时,我又不禁为他的机智勇敢而赞叹……《兽王》我最喜爱的系列丛书,从中我能学到人物善良勇敢、机智警觉的精神,我期待有更多的《兽王》出版,因为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第六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我读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动物传奇故事。洛嘎,达维娅和白眉儿之间的故事。书中所描述了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

  达维娅与洛嘎第一次相遇是被它追捕。它被洛嘎逼到怒江,可它们却被怒江冲离了岸边,被冲到了偏僻的峡谷。之后它们化敌为友,霸占小岛。有一天,洛嘎的主人找到了这里,洛嘎竟然毫不犹豫的背叛了达维娅。达维娅心灰意冷,便把正在吊桥上奔跑的洛嘎摇入滚滚的怒江之中。最后,达维娅拖着怀孕的身子一步一步的走回了埃蒂斯红豺群。第二天,达维娅便生产了两个小幼崽,第一个夭折了,第二个却难产。但豺的存活率很低,二死一已经很不错了。因为第二只小豺的眉间有着一块白斑,边取名为白眉儿。达维娅生知自己已经快命不久矣,便为白眉儿的生存有很大的担心。它最终谋害了幼豺小风笛,为了让白眉儿能生存。这就是母爱的力量,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不惜杀害别的孩子。

  可几个月后,秃鹫把达维娅的尸体啄食,却被黑蝴蝶(小风笛的母亲)发现小风笛的尸体。知道了达维娅就是杀死小风笛的凶手,却有权利杀死达维娅的遗孀。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对白眉儿下手。从此,白眉儿就混落到成为最低等的身份——苦豺。

  白眉儿经历了种种苦难,终于被洛嘎的主人调教成猎犬。呵呵,这是不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促使这他们的心理。但它始终是混血,一半猎犬,一半红豺。不会像猎犬忠实一生,也有红豺的控制欲。总之,白眉儿的一生不会平平淡淡,而是危险重重。

  可达维娅的一生有些悲催。因为洛嘎而脱离群队,因为洛嘎而失去她自以为傲的尾巴,因为洛嘎而失去她的青春,懵懂和深爱的他。因为洛嘎的孩子白眉儿而杀了同类,被冠上恶毒的名号……其实都是因为洛嘎,一切灾难都是有他引起的,如果没有他,他的生活可能会更美好。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切的发生了,无法改变。但她为了白眉儿确是的爱惜,不因为它是他的孩子,也是她的。无论怎样,只要它是她的孩子,就算杀了同类又怎样,被诅咒了又怎样。因为她的孩子还能生存。她的母爱是无价的,有限的,针对的。这样的母爱,轰轰烈烈!

  第七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读完《黑骏马》,我在第一时间把“黑骏马”这个意象作为一个命运的象征,无论是在那首古老的民歌中,还是在小说?美的悲剧里,黑骏马都是一个不动声色却贯穿了全篇的特殊存在,就好像时刻好奇而不声张地注视着我们的命运一样。从这个角度解释,也似乎能把白音宝力格作为一个经历者,喻示着一个同他一样的挣扎于现实的泥潭、痛苦追忆年轻时理想化的生活化的人群。文章的主题,也大概能向“对命运的把握”那一方向靠拢。

  但在细细品味文章中时刻体现出的一种古典美,一种苍凉博大而热血浸染的对于草原的深刻把握后,就能发现这篇文章决不能轻易上升到生存与生活的高度来谈,而必须融入作者描写的每一根湿漉漉的鲜草,每一缕灿烂的阳光,每一座厚实的蒙古包中去。作者十二年在内蒙古插队的经历,使这部作品的背景与同时代的其它作家相比较更为伟大而厚重,这是“草原”这个神奇的名词赋予的。同样是谈社会、生活、命运,草原让人看到牧民之间的直爽豪放与坦诚相待,能将一种信仰的神圣感贯彻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心中,能用一抹永恒的、古老而深邃的绿色涂在灰暗的命运之上。

  怀着对草原地崇敬与思考把书又读了一遍,发现又找到一些新地关键词,比如“生命”。“生命”是宝贵地,这话谁都说得,但当你看到白发地老人颤巍巍地用袖子擦拭新生地马驹,当你看到母亲默默背着瘦小地婴儿慢慢地走着,当你看到孤独地背影单膝跪在天场时,生命地价值仿佛在瞬间就浸入骨髓中去了。我想,生命中最美丽地一刻,就是它让另一个生命激起波澜地那一刹那。此时地两个生命都带着圣洁地光环,被腾格里(蒙语中地“天神”)注视着,从这一刻开始,一个生命被赋予全新地意义,就好像接过了另一个生命递不定式地神秘之钥,它要用这把钥匙开启一段崭新地生活。

  也许正是这把钥匙给了草原上地女性活下去地勇气。牧民们虽然纯朴,但也愚昧,他们不懂得珍惜自己地另一半。但生育是必然地,于是草原上地女性,就用一个新生命地诞生,来宣告自身地成熟和飞越。在男人们出去征战、放牧地时候,女人们把自己地心血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另外一个生命当中。就是这种母性地力量,带给了母亲们新地希望和开始,并代代累积,成为草原上与金戈铁马之声相匹敌地人性地长啸。

  这美好的啸声,该是草原精神的一部分。它纯洁的几乎不含一点杂质,甚至不光对自己的骨肉,对其它的生灵也关爱呵护至极。这是包含了人道主义与悲悯心的呼啸,它在今天,大概随着游牧民族和草原的一点点消失,也开始淡薄了。但如今我从这本书中再一次读到了它,我将沐浴一下心灵,迎接这呼啸声的洗礼。

  第八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 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 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 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 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 “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 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 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第九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我的双眼每天都在观察这个世界,形形色色的东西映入眼帘,脑子却来不及分析和揣摩,大部分时间只是猎捕一些吸引眼球的事物,诸如《新闻调查》《焦点访谈》的报道。由此,我怀着好奇拿起了柴静的《看见》,想看看这些报道背后的故事。

  一件事物的吸引力,大多源于人的好奇,而一个个新闻报道的取材却源于种种矛盾的火花,对它们的判断很容易被自我感情所左右。通过他人提供的新闻线索,初到《新闻调查》的柴静在采访中,往往有点盛气凌人,用压迫式的提问让对方哑口无言,内心浮现出一种游侠惩戒恶霸般的快意。但随着栏目采访的多元化和深入,她慢慢成熟,体会到了“真实”一词的难以捉摸和难以判定,更懂得了如何审视矛盾双方。我从她看待他人方式的变化中获益,明白了从压迫式提问的自鸣得意到展示事件双方的平静叙述过程中,人经历着从暴戾之气到沉着静心的转变,心境从争到不争的背后,隐藏着学思悟践的自我追寻。看见他人犯错时,正是审视自己的契机,不妨将自我代入对方的处境去思考,因为“我们都是时代的患者”,只是在“病友之间相互探问”。

  人是一种感情动物,人性在事物之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而个人特殊性的形成和对于事物的理解都来源于自身周围的环境,因此用自我的眼光去看待他人时,本身就存在着不平等。在看待社会各种现象的时候,我们的内心会随着事物的表象呈现愤怒、彷徨、无奈、失落的状态,深入探寻时也会感到手足无措、黑白难辨,对自我的信心和成长的期待产生疑问,那往往是因为忽略了事物中那些深层的“令人内心惶然震颤的力量”。这时,迫切需要通过事物中的微观现象,去找寻人类所展现的意志力、坚韧度、博爱心、道德观等内容,在化繁为简的同时也能让内心感受到自古延续的善与恶的对抗、期待与现实的距离、塑造自我与随波逐流的烦恼……不再迷失于抽丝剥茧寻找真相,执拗于判定是非对错。

  表象的云雾渐渐吹散,内心的混沌渐渐沉淀,清澈恬静的感觉让人倍感舒畅。一些人用一己之力去推动事物的改革或进步,一些人奉献自我去追求自己的理所当然,还有一些人没有条件去付诸行动来实践自我,只能在文字中找寻一些安慰。他们不经意间远离了双眼被表象遮蔽的危险,躲过了被感情左右的困局,得以品味清澈恬静的甘甜。《看见》一书只是帮助读者打开窥探世界的一扇窗户,指明一条不易被普通人发现的小径,如要铺就自己的人生道路,不仅需要成长的阅历和平适的心境,更要去自我追寻和思悟。在看见他人的同时,不要忘记去找寻自我!

  第十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很多孩子的暑假生活被各种名目繁多的暑期班所占有,有的参加英语培训,有的参加舞蹈训练,还有的在学习书法和写作。

  但是在杨红缨的笔下,城市小学生马小跳的暑假生活却是如此绚丽多彩,刺激好玩,令人回味无穷。小主人公马小跳的暑假是在乡下奶奶家度过的,在奶奶家有会看门的大白鹅,会捉老鼠的大黄狗,会说人话的鹦鹉、还有痴情的大黑猫,以及有理想的小猪黑旋风等各种各样有趣的小动物。马小跳到了奶奶家一会儿忙着帮助大黑猫追求大白猫,一会儿又骑着小猪到处跑,每天过得都非常开心。

  可是,随着他对乡下生活的了解,他发现了种种对保护环境不利的人和事。乡下的农民,有许多人为了增加收入,趁着晚上会到山上去捉果子狸。乡下的野味餐厅为了招揽游客,把各种珍稀国家保护动物捉来,加工成野味。

  到乡下的游客,把各种好吃的东西装在塑料袋里喂野生动物,结果鹿妈妈胃腔里塞满了塑料袋,最后被活活饿死了。山路上有各种贪吃的猴子,拦着游客要各种好吃的东西,不给就耍赖……

  马小跳是一个对野生动物有着深厚感情的孩子,通过学校的教育,他深知要保护野生动物,我们人类才会有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因此,他和几个乡下的小朋友一起,和那些盗卖野生动物的人展开了机智勇敢的斗争。虽然马小跳的行为有时显得很幼稚和天真,但他的动机和结果是好的。比如他让小猪接着三轮车,车上坐着时刻准备给小鹿喂奶的大黄狗,旁边还有一只鹦鹉不停要叫着:“小鹿的妈妈哪去了?塑料袋把她害死了!”但是他的行动唤醒了游人的良知,使游人开始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

  再如他拿着照相机去拍摄野味餐厅,最后机智地放走了许多珍稀野生动物;他还找森林警察来抓住了私自圈养黑熊取熊胆的农民;他敢想敢为,机敏率性,爱憎分明,智勇双全。一个在学校里的淘气包在暑假里,却用自己的身心捍卫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极大地打击了那些伤害野生动物的大人。读完《暑假奇遇》,我掩卷深思,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这样的淘气包肯定不是一个优秀学生,但是通过他暑假的种种表现来看,他的表现无异比优秀生更可爱。女作家杨红缨通过这个故事尽情演绎了一个淘气孩子最本真、最善良、最原始的状态,也许她希望通过这个故事唤醒小读者甚至全社会的人对野生动物的关爱之情,也许她通过这个故事在呼唤家长把富有童趣童趣的生活还给孩子。我知道作家杨红缨曾经在学校里当过六年的小学老师,可以说她青年时期最美好的时光都是和小学生们一起度过的,虽然她现在已经长期不教学了,但是在她的书中,我仍然能够读出一个教师对儿童未来深切的关爱。看来以后有时间还真应该多读一读杨红缨的作品。杨红樱阿姨,送给我们一个全新的暑假观念。

  第十一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今天我把谢倩霓阿姨写的《草长莺飞时节》,感触很深。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位叫柳莺莺的十六岁女孩,很幸福快乐,他的生日在美丽的阳春四月。而且十六年来,每一年她的生日都是春光明媚,小鸟欢笑的日子,为此他感到很开心。可是,在她十六岁的的生日后,当学校要搞活动的时候,她准备以《草长莺飞时节》这首歌为曲子跳一支舞。但是,在他跳舞准备去借演出服的那一天,不小心被一个叫陈小勇的男孩用篮球砸中了头。没想到,她生命中第一个不幸的日子来临了。在头被砸中的后几天,她从左部分的嘴唇、到左手左腿左脚,都动不了了。她的妈妈大惊失色,忙带她到医院去看。一看不得了,由于脑部受到撞击导致左脑一根血管发生渗漏,渗漏出的血凝聚成了血块,压迫了左脑神经,所以被压迫的神经慢慢的是左边器官失去了协调能力。必须要打开脑袋做手术,不然的话会危及生命。柳莺莺感觉很伤心,在做手术之前,她的一头美丽的秀发被剪掉了,她很心疼,流出了眼泪。可是当那个害人的血块被去掉之后,它似乎还不甘心,柳莺莺的腿脚还没有好。走都走不了。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了,还没有好,她差点绝望了,但有了同学老师们,那位叫林叶红的女孩小保姆,还有吹萨克斯管的残疾男孩张向峰,她的好朋友罗丹荔的鼓励和陪伴,她变得更坚强了,虽然到后面残疾了,她也没有悲观,而是去快乐的面对下一个美妙的四月……中间就是故事了。不多讲了,你们自己去看。

  从这本书里,我懂得了坚强。一个人在忍受生命对自己的不公平时,不能去退缩害怕,更不能有想轻生的念头。而在这本书叫柳莺莺的女孩,并没有畏惧困难,虽然自己吃了许多药片激素,还剪了头发,使自己变得又胖又丑,但她并没有对生命和自己放弃,而是试着去开始新的生活。虽然她有时也会难受,也会哭,但她最后还是坚持度过了人生那几个最灰暗的日子。同样受到生命磨难的两个人一起望着天空,一个人看到的是美丽的晴天白云,还有小鸟在欢声笑语,他笑了笑;有一个人看到的是乌云密布的天气,马上就要下大雨,只只乌鸦传来呜咽的声音,他哭了;为什么两个人看到同样的天空却不同呢?因为他们自己的心态不同,自己看待磨难的态度不同,心里看到的东西也就不同。所以,我们不能去畏惧生活中的种种挫折,比起柳莺莺,我们还能说些什么?

  我觉得这本励志小说对我们的启发会很大,至少从故事中我们能了解到一个不服输,不怕挫折的女孩。虽然她的外表变了,变得有点丑,但是我们相信,她的心灵永远是美丽纯洁的。

  去看看这本书吧,也许你会得到很深奥的领悟和启示。

  第十二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幸福是什么?我对这个含义一直很迷茫,我总在想,自己要怎样才是幸福呢?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读到一篇文章——《提醒幸福》我才发现,幸福其实一直在我身边。只是我缺少一双发现幸福的眼睛。只是我对幸福要求的标准太高。

  毕淑敏在《提醒幸福》中说道:“当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我们能够说我很幸福,因为我们还有健康的身体。当我们不再享有健康的时候,那些勇敢的人可以依然笑着说我很幸福,因为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甚至当我们连心也不再存在的时候,那些人类最优秀的分子仍旧可以对宇宙大声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曾生活过。”是的,幸福其实很简单,就看你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

  穷人总认为有钱才是幸福的,殊不知那些华丽的衣裳、亮闪闪的装饰下包裹着得可能是一颗怎样寂寞的心。富人总是觉得内心空虚,商业场上对金钱的欲望越发膨胀,但在夜深人静之时,多希望有一个真正疼自己、爱自己的人泡一杯暖暖的咖啡等着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或事,每个人都有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其实有些你曾以为得到以后会让你幸福的东西在你得到以后未必会感到幸福。因为你很有可能会丢掉一些宝贵的东西。而且,人本就是贪婪的动物,得到的越多,越无法填满你那日渐膨胀的心,所以你越不满足越不幸福。总觉得自己得到的还太少。

  我觉得幸福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你是幸福的,你可以和家里的人坐在一起吃着团圆饭,哪怕是简单的饭菜。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家的。所以千万不要抱怨自己不够幸福,不要抱怨家里的贫穷。父母给了你一个完整的家,让你拥有最珍贵的亲情,你还抱怨什么呢?有一个爱你的恋人是幸福的,你们可以一直都在一起,合起来的日子是一生一世,从人间到天堂。即使分隔两地,知道自己的恋人在思念着自己也是一种幸福。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人爱的,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那样思念着自己,所以千万不要抱怨你的恋人不够完美,他让你拥有最美丽的爱情。有一个知心的朋友是幸福的,你可以与自己的朋友谈心,可以再孤单时有一丝依靠,偶尔无法陪在你身边也千万不要抱怨,因为他让你拥有最宝贵的友情。

  幸福其实很简单,只是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同,所追求的也不同。你应该把幸福的标准降低,简简单单就好,追求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不去在乎那些名与利。只要自己的家人、爱人、朋友每天都开开心心的,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我们一直不断寻找,不断追寻,却没发现,幸福其实就在我们心里,就在我们身边。

  第十三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中庸》这本经典,也是源出《礼记》,相传为子思所作。由程氏兄弟推崇,朱熹作《中庸集注》而显著于世,“以续夫千载不传之绪”。

  《集注》开篇便是程子对于篇名的解释,“不偏谓之中,不易谓之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以定理解庸者,颇为少见。是以朱子详之曰“庸,平常也”。平常之意,似与英文general可以互释,可释为一般,也可释为普遍。又《康熙字典》庸有“和也”之解,与篇中“执中守正,折中至和”相通。私以为先贤用字,未必只取一端。中庸之意,当可解为不偏不倚、执中至和之普遍道理。至此与程子定理之意差可相类。

  中庸之道,是儒家提倡的提高人的内在的道德素质,从而使社会可以达到太平和谐的一套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庸之道在中国千余年来成为一种处事哲学,但是到了当代好像出现了偏差,这恐怕跟用字习惯是有相当关系的。当代的“庸”字,主要使用的含义之一是由平常引出的略带贬义的平庸之意。所以很多人会下意识地把中庸也归结到不作为上来,这就跟原意相去甚远了。

  中庸讲的不偏不倚、诚其意,可以从下面这句来理解。“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锹,行乎夷锹,素患难,行乎患难。”此处告诉我们,要守好本分,说合适自己德行和身份的话,做合适德行和身份的事,进而才能达到和谐的状态。“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德不配位,或者位不配德都是不适合行事的。所以诗中有言明哲保身,这个词本来也不是贬义的。身处逆境想要进取的时候更要考虑如何智取,以四两来搏千斤,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获,不能一味蛮干。

  而如果把中庸理解为不作为,这也跟儒家的本意是相悖了。篇中讲到“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是告诉我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并非像俚语所说“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是有进取的。接着又云,“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很明显地讲到“为”和“修”,这两个字都是主动性的词语,是积极的、向上的。再扩展到其他儒家经典来讲,我们熟知的“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便是告诉我们当学习有了余力的时候可以出仕,当官有余力的时候可以致学。《大学》中也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古今无数能人志士修身进取的思想基础。

  上面这些儒家思想是前人为了着重讲述而划分的几个方面或者说几个阶段,各有所侧重。所以我们理解中庸的时候,应该看完整,不能只靠只言片语根据当代对字的理解而去曲解古人的本意。“窥一斑而知全豹”不是任何时候都行得通的。

  第十四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波波折折总算把这本长篇小说看完了,总觉得电子书没有纸质的书看起来舒服,电子书总给人一种快餐式的粗读,来不及品位,来不及感动,缺少了一页一页翻书的闲静和指尖磨砂的质感,缺少了一种静气。但是终归还是读完了,没有多么波澜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多少感动,完全是用一种旁观人的眼光去看那个离我比较遥远的另一个世界——吸毒者的世界。

  看完了全书,我特别喜欢看作者的后记,因为从那里面你能看到作者游离出作品本身的心情,毕淑敏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之一,总觉得她的作品有一种余华先锋文学的感觉,总是用自己比较冰冷的视角去看待书中人物的起伏变化,但是读过之后,感到一中冰冷,凄凉。看过毕淑敏的《拯救乳房》、《鲜花手术》和她的短篇小说集,她总是以她军医的经历,从一个医生的视角去写我们所不了解的生活,让我们看到人生中比较不堪的一面,但是不能不说,她写到的确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也许我们看到的是阳光明媚的蓝天,而另一个鲜为人知的黑暗世界就并行于我们看似光明的世界,它像一张无形的网正在反扑光明,但是光明在时刻的挣扎,挣脱,但是那黑暗中的魍魉总是露出他们邪恶的尖牙,时时窥探着我们。

  了解并不可怕,一知半解才可怕,世界上的许多谣言和恐惧都是从无知中产生和传播出去的,看这部小说时,让我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其中在快要结尾处,院长简方宁问护士栗秋知道她未来的丈夫患有性病吗?栗秋很淡然的承认,她说不懂医的人可能听到这个词都非常恐惧,但是我们都知道它其实跟一场感冒病菌差不了多少。对于医学常识匮乏的我们把这个词想的如此的可怕,是因为为了树立正确的观念,对外界的我们说的一个善意的谎言。这段话给我的感触很深,其实有些事情不了解,以讹传讹,把事情传的神乎其神,欺骗了大众的眼睛,所以产生了恐慌和笑话,例如盛行一阵的“盐荒”。

  作品中的人物线索并不复杂,其实简单抽离出来,主要就是以沈若鱼的眼睛看着庄羽怎样吸毒进院,到戒毒成功,对院长简方宁产生一种畸形的情感,到情感的扭曲从而复吸,策划对简方宁的报复,导致了简方宁的自杀。在故事主线索中穿插着一段段吸毒者的故事。就像沈若鱼说的,哪个吸毒者的背后不都有着一个让人痛哭流涕的故事,但是那又能改变些什么呢,有些事情发生了,就要想办法去解决,而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也许当时的情景是有挣扎和痛苦,但是选择吸毒来求得暂时快乐,只是让人觉得可笑和可悲,因为除了选择逃避,你什么都不敢去做;但是吸毒都选择了,又有什么不能或者不敢去做的呢?

  文字促使人思考,总喜欢看完一本书写下点什么,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在自己的脑中留下点痕迹,“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仅以此共勉。

  第十五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的小说《孤独之旅》,感慨万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小说讲述了一个叫杜小康的少年,因家道的突然中落,无奈之下,只要辍学回家,跟随父亲去放鸭。开始走上了他的孤独之旅。在杜小康的这次旅途中,他遭受了恐惧、害怕、经历了一场暴风雨,但最后,杜小康变得成熟了,他也感到自己真正的长大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感触最深的主人公在经历了风雨后的坚强与成熟。人,只有在不断地战胜孤独、挫折、困难后,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

  杜小康的经历,也有着人的普遍性,人,才成长过程中,难免会有困难、曲折、更有暴风雨。人生的路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生活中不会总是晴天,也会有雨天和雪天的时候。

  小说中的杜小康,当他面对暴风雨的时候,他没有退却,没有畏惧,而是迎难而上,最终战胜了暴风雨,也战胜了自己内心的怯懦。

  是啊!我们在生命的长河中,谁都不能预测暴风雨会何时来临,谁都不能保证人生道路是一帆风顺的,但那些风雨又怕什么呢?只要我们坚定自己内心的信念,即使暴风雨突然降临到我们身上,我们也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总会有突破、战胜它的时候,收获的则是更多的坚强和成功的经验。暴风雨过后,孤独再也伤害不了我们,它成了我们成长中一贴良药,一剂催化剂。杜小康就是我们青少年学习的榜样!

  哪个人在人生道路上没有坎坷呢?不会遇到雨雪天气呢?

  霍金,一个四肢残疾的人,他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下地走路,他只能坐在轮椅上,甚至特开口说话也都很困难,但他没有被命运地不幸所击倒,他依然坚毅地面对人生的挑战,不是战胜了病魔?有了《时间简拾》的辉煌?

  就像我自己,虽然我没有像杜小康那样辍学去放鸭子,没有像他遭遇生活的重担,但有时也会遇上或大或小的挫折和困难,今年的暑假期间,我去学游泳,为了对付明年的中考,我从未学过游泳,对水性更是一点也不熟悉,我也没想过游泳是件难事,不就是跳进水中,蹬两下脚,划几下手,不就可以了?可是当我真正地跳入水中,我就怕得要命,一连好几天下来,连基本的姿势也学不了,面对教练、面对同学,我曾几次想放弃不学了,但我转而一想,天下哪有一学就会的事,不行,一定要坚持,坚持再坚持,心里一直闪着一个念头,终于,半个月下来,我竟学会了,而且游得很快了。

  人生就是这样,总是免不了有坑坑洼洼,勇敢地踏过去了,也就踏过去了,如果畏畏缩缩,那么什么事也成功不了。其实,人生要战胜不是高山、深渊,而是你最大的自己,就像杜小康内心的孤独,战胜了自己,就是战胜了困难。

  要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雨后有彩虹。

  第十六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二本同系列的“好书”看完,又不出我意料的收获到了东西。因为这本书的篇幅以及内容都比上一本《长歌当啸》来的多,而且《古典幽梦》这本书我自己手上就有,所以没有看老师发的那本,直接在自家书上做了圈点勾画。之后一有时间,我定会拿出这本书来再次品味,因为每一次重读都能读到上一次所没能注意到的地方。我也会不由自主的将自己的感悟写在书旁。

  受到时间的影响,这么厚的一本书不大可能真正意义上的“精读”,更不可能说是看到一句话不懂就去查个究竟,这样时间肯定是不允许的,因此我采用的是比“泛读”稍慢的速度,同时发现了好句就直接在自己的书上划下来,重点内容圈一圈,读完一遍还是挺幸福的。

  全书都是围绕着一个“古”字展开的:有写古物的,有写古人的,还有写古典书法的,美妙的内容层出不穷,然而我一向是对“古人”这方面最感兴趣。

  本书所讨论到的一些古人大多数都知道,但读完这本书后,才发觉自己对那些古代的名人的了解实在是知之甚少了。同时我也为我能读到这本书且丰富自己的知识面,体会文字的魅力,品读各时代的经典而清醒。

  本书所描述到的古人有:孔子、屈原、李白、朱耷、王羲之和弘一法师。不论这些人物在世人还是在作者的眼里是好是坏,都只是别人因为所处的不同的环境或者角度所评价的,而我们却应该学会用自己的眼光和学识去评判他们,因为任何事任何人物都是一把“双刃剑”。

  其中我对王羲之的生平最感兴趣,后面一章的“书法”内容中提到了这位大师,这是必然的。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王羲之是一位著名的书法家,但是我在没读这本书之前也仅仅知道与他有关的《入木三分》的故事以及他写的鼎鼎有名的《兰亭序》,却对其他涉及的内容丝毫不知,现在我又了解了王羲之的官职、政治思想以及朋友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令我兴奋不已的是关于李白的一篇。深刻在我脑海的是旁注中的一句:诗是他的才气,政治却是他的抱负和梦想。由此可见,李白这个人们口中的“诗仙”其实也是对政治非常关心的。甚至超越了他对诗的创作的时间,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呢!

  读完第一单元的内容,我越发的感觉到“真”一字的不易达到,做一个诚实、真诚的人其实并不简单,在我身边就有许多经常为了一时的快乐或者让别人投来赞许的眼光就用虚假的行为来欺骗他人的人,我希望这种人能好好读读这本书,从精华的语句中反思自己的不足,而不是一味地去看那些名人的生活。“在这个世界被虚假蒙住双眼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无意识地说着假话”——我要将这本书的这句话送给他们。

  的确,“相对于课堂上苦口婆心的说理来,《古典幽梦》更直接,更可触摸,更容易被读者所感受。”这也便是我爱读这本书的原因。

  第十七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我的暑假生活丰富多彩,打球、看书、游泳、旅游,一样都不落下。其中,阅读课外书当属我最钟情的一样。这不,刚吃过晚饭,洗完澡,我又钻进了《荒野求生》的世界,跟随贝尔·格里尔斯一起去野外探险。

  《荒野求生》生动描述了贝尔他从一个热爱冒险的男孩成长为职业探险家的历程。他曾是英国怀特岛上的冒险少年,在荒野和海浪中顽皮而孤独地成长。18岁,他在毕业旅行中徒步横穿印度北部,在喜马拉雅山下暗自发愿,终有一天会登上圣峰之巅。23岁,他从跳伞骨折的噩梦中奇迹般恢复,成功挑战自我,登山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他与探索频道合作,拍摄了世界上最刺激的冒险节目《荒野求生》,足迹踏遍全球最险恶荒芜的绝境。

  我轻轻地盖上了最后一页,抬头一看,时针不知不觉地指向了22时,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脑海里依然滚动着贝尔在荒野里步步惊心的一幕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去年暑假发生的一件事。

  去年假期过半,我家在漳州新买的房子也已装修完毕,我跟随爸爸妈妈去打扫卫生,当中我偷了个懒,跑到小区三楼的空中花园玩体育器材,毕竟不太熟悉这个新小区,我估摸玩了该有半个钟头了,就急忙往家赶。当电梯刚到六楼,电梯门还没开,就听“砰”的一声,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坏了,不会是爸妈忘记了我,先走了吧?果然,电梯门一开,原本我出来故意留着一条缝的大门已经被关了个严严实实。我急忙又往电梯里钻,拼命按一楼按钮,可是电梯却不听话地继续往上升,直到顶层接完最后一名乘客才又慢悠悠地下来。一到底层,我飞快地向小区跑去,两只眼睛强力地搜索着,大街上车水马龙,却没有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的心一沉,眼泪也在眼里不停地打转。我沮丧地回到家门口,孤独地坐在角落里等爸爸妈妈回来接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眼皮开始不停地打架。突然,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妈妈从门后探出了头。我扑到了妈妈身上,“哇”的哭出了声,害怕、委屈、孤独,所有的心情在此刻都化成了流不尽的泪,我抽噎着向妈妈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妈妈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刚才是风把大门吹上的。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类似于今天的突发情况,你首先应该冷静,向信得过的人求助,比如楼下的物业工作人员,大门口的保安,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呀。”

  是的,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存在着危险,如何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伤害,显得至关重要。《荒野求生》不仅教会了我在荒野逃生的技能,更传递出了化解危机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充分运用智慧!

  第十八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中庸》原来也是《礼记》中一篇,一般认为它出于孔子的孙子子思之手,《史记·孔子世家》称“子思作《中庸》”。自唐代韩愈、李翱维护道统而推崇《中庸》,至北宋二程百般褒奖宣扬,甚至认为《中庸》是“孔门传授心法”,再到南宋朱熹继承二程思想,便把《中庸》从《礼记》中抽出来,与《论语》、《孟子》、《大学》并列,成为《四书》之一。

  其成书的目的是为了教化世人以一种“中庸”的处事态度来对待日常的一些事情。其作书初衷与其他的著书之人并无异同,都是在强调一个实用性的原则,即要把书中的内容运用到生活之中,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其中有颇多名句仍为历代名家所称道,亦流传百代而不衰,足见其价值之高。不仅是在文学方面,更是在道德与文明的形成方面。或许这才可以解释为什么它在古代被列为四书之一,供广大的士人学习。

  《中庸》以一种朴实无华的语言,以一个个浅显易懂的道理来启发人们中庸之德的重要性,以及怎样能够朝中庸的方向努力,提高自身的人格修养。全书自始至终渗透着一股厚重的儒家气息。

  《中庸》开篇即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为教”,言简意赅地揭示了中庸之道的思想核心。中庸之道教育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理想人格,达到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的理想人物,共创“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和合”、“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

  中庸之道的主要原则有三条“一是慎独自修,二是忠恕宽容,三是至诚尽性。中庸之道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五达道”,“三达德”,“九经”。“五达道”主要是运用中庸之道调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这五种天下通行的人际关系;“三达德”就是智、仁、勇。智、仁、勇是天下通行的品德,用以助成“五达道”;“九经”就是中庸之道用来治理天下国家以达到太平和合的九项具体工作。

  而对于我们而言,其中的部分内容只能是作为学习时的参考与了解。比如,五达道里的君臣关系,在今天早已不复存在了,最多只是能部分地影射道上下级关系之中。而其它的一些不合理的东西也应该剔除掉,认真地挑选并继承中华民族的这一份优秀的文化遗产。

  体会与感悟:在今天,《中庸》甚至还没有一篇论文长,但是它在整个中华文明的形成过程中起到的基础性作用,却是当今的任何一篇论文也无法代替的。因为其中包含的引导性的东西,在当时而言是适时的、具有权威性的、能够形成稳定的凝聚力的,是具有深远而无法替代性的。

  希望人们都能做到“中庸之德”,这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自我所必须做到的。

  第十九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奥运会不仅仅是胜利者的舞台,也不仅是成功者的奖牌、鲜花和荣誉,奥林匹克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参与!只要参与了,你就是一个勇敢者,一个值得我们尊重的人;只要你拥有“永不放弃,敢于拼搏”的顽强信念,你就是一个坚强的人,一个值得我们感动的人;只要你怀揣“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你就是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值得我们骄傲的人。这就是我读完《奥运传奇》故事这本书后最真切的感受。

  正因为这本书里一个个感人的真实的故事,让我看得爱不释手。尤其是书中的德里克雷德蒙德,成了我心目中最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出生于1965年9月3日的德里克,从小就拥有运动天赋。7岁那年,他的爸爸就将他送进了密尔顿凯恩斯田径俱乐部,重点训练放在了400米跑步上。德里克刻苦训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1985年,刚满20岁的德里克以44.82秒的成绩打破了英国国内由大卫詹金保持了10年之久的400米跑的纪录。两年后,德里克又以44.5秒的成绩把被罗杰布莱克抢走的英国400米跑纪录重新夺了回来,并将它保持到1992年。他多么了不起啊!

  天有不测之风云……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彻底结束了德里克的奥运之旅。当时他已动过5次手术了,最后一次就在1992年的4月,当时距离奥运会不到5个月的时间了。在巴塞罗那的阳光和海风中,德里克再次站在了奥运会400米的起跑线上。当他进入决赛比赛时,因为右腿肌肉撕裂,跌倒在跑道上。坚强的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强忍着剧烈的疼痛,一步一步地向终点靠近,完成了这段比赛。尽管德里克是这场比赛的最后一名,但全场65000名观众看到这感人的一幕,都肃然起敬,为这位演绎着奥林匹克精神的运动员热烈鼓掌,掌声经久不息。雷鸣般的掌声为德里克的奥运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但是中国运动员刘长春,却还没来得及表演就早早地离开了奥运的舞台。为了参加洛杉矶奥运会,刘长春在海上漂泊了20天,当他赶到美国时,奥运会已经开幕。因为体能的问题,刘长春在次日的比赛中发挥失常,在100米和200米的比赛中早早出局。但刘长春却因此写进了中国的奥运史上,因为他是第一个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

  我知道德里克雷德蒙德和刘长春只不过是奥运会中感动世界的100个精彩瞬间中的两个,但是从他们身上足以概括《奥运传奇》中的精髓:“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

  如果我们也能带着“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的信念,那么我们就能在属于自己的天空中画上一道最绚丽的彩虹。

  第二十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昨天终于把张磊的《价值》看完了,说实话,有点失望。

  这本书有四个部分

  一是张磊的个人经历。

  二是投资的案例。

  三是投资的理念。

  四是一些活动对话和演讲稿。

  个人经历没好说的,就是类似自传的性质。投资的案例,提到了挺多的公司的,但是大部分都停留在比较浅的叙述上。对于理解案例里的公司的,帮助不大,特别是上市公司,还不如看年报和研报来得更详细些。

  投资的理念,占了挺大的篇幅,但更多的是从一个大的投资机构的角度去谈投资。投资的资金量可以很大,阶段可以很早,可以多次参投,甚至还可以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变革中去。这些,和大部分的个人投资者也就是散户都没啥关系。

  对话和演讲稿,提到的种种,大都也是时常见到的,没有新鲜感。不过总结下来,读这本书,至少能了解高瓴的投资风格。比如长期主义,比如强调为社会创造价值,比如以创业者的心态做投资。

  这和散户们常说的,买入一家公司的股票,和公司一起成长,差异不是很大。当然,散户并不会像高瓴这种机构一样,有机会参与到公司的实际业务中。

  回到开头说的”有点失望“,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书中写的很多东西并不是一个散户想看到的。

  比如散户想看的是,如何择时,如何择股,如何配置等等。这就有点像,去电影院看一部电影,原来的期待是到一部特效大片,看完才发现,其实是没什么特效的文艺片。并不是说电影不好,只是内容并不是你所期待的。这让我有了进一步的反思。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每天看书了。

  阅读的”有用“大部分时候,都不是即时性的。就是看完一本书的时候,也许书中的大部分内容对当时的你来说,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也许只是书中的少部分观点和内容能让当时的你有所触动,能产生一些共鸣。而大部分,在阅读的当时,可能是无感的。

  比如《价值》这本书中提到的对创业公司的投资,大多数散户可能都是无感的,因为没有接触过。但这并不表示这些内容就没用。也许在未来,某些散户可能成为投资机构的合伙人,那么书中分享的经验也许就是可借鉴的。或者,未来这些被投资的公司上市了,那么对散户来说,了解这些公司上市前的历史,特别是投资机构投资时对行业的看法,也应该是很有用的。

  所以读书,更多的是日常的积累,在脑海中留下一些信息,形成一些记忆。也许书中的很多观点在阅读的时候没有感觉,但未来的某天可能会因为遇到某些事情而深以为然。

  有点开心的是,看这本书的时候,重新养成了读书的习惯。

  第二十一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在家中的日子,是漫长的,又有着不尽的烦恼,算不算是闲下来的后遗症?得益于爸爸妈妈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自己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懒怠无聊,因不喜欢和他们闲话家常,觉得徒增口舌是非,我便让自己安心看看书。不知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会选择做什么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闲散呢?

  最近刚好重温了路遥的《人生》这本中篇小说,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喜欢看这类型的文字呢?这是我第二次看完《人生》,时隔多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大为不同,我虽然早已忘记彼时看完此书的感触,但是会在心里提醒自己,有时间了一定要多看看,也许当时就略微明白,这样的书籍是可以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人生困惑的时候翻看,会有不同的体会。

  在这次阅读中,触动最深的是巧珍,巧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由于出身所限,她的父母并没有给她提供上学的机会,所以她常常会以自己没有读书不识字有些自卑,尤其是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爱上的那个人偏偏是有才华有学识的,她带着透彻的真挚的善良与爱,勇敢地去爱着高加林,她的爱纯粹浓烈,可爱令人心动,我也是很爱这样的人儿。高加林,与巧珍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在家境上远远不及巧珍家殷实,所以他虽有才华,却也受到了贫困的家境影响。本来在学校教书,却因别人家里有关系使得他丢掉了工作。他那熟读的国际知识、他那丰富的文笔、他那满腔的热情,终于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果然颓废了一段时间,而后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是个农民的角色,加入田间劳作。在他最低迷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姑娘,出现在他身边,那么热切地爱着他,让他感觉到有了爱情,似乎生活也有了变化,有了希望。可是啊,这样的人心总归是不满足的,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让他的心真正安稳下来。在他的叔叔调到本村工作后,一些人为了巴结他们家,使得高加林重新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到了新工作地方,他遇到了在读书期间认识的另一个女生,就这样在面对工作的前途、心理层面对巧珍的没有读书的嫌弃(就该用这两个字吧)的情景下,混着各种选择之中迷惑不已,选择放弃巧珍,抛弃了巧珍对他的爱,想着拥有另一种生活,但是现实不会这么美丽,最后工作不成,感情落空,终成遗憾。人生之中,选择二字是多么重要

  我看到这样一系列的变化,边看边感叹,似乎这样的爱情悲剧常常被人说道,是与性格有关吗?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少年,却在这样的生活条件里,有着敏感、自卑、好高骛远的性格,才导致做出后悔都来不及的决定吗?

  我很喜欢喜欢开篇的一句话“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第二十二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春暖花开,这是我的世界,生命如水,有时平静也有时澎湃,穿越阴霾,阳光洒满你窗台,其实幸福,一直与我们同在。”这是2013年春节联欢晚会上为我们献上的一曲生命之歌,坚强和脆弱是它美丽的音符。它歌咏着生命的光彩,歌咏着生命的不懈奋斗,更歌咏着生命的顽强。

  初看这本书让我想起我对生命的初次认识是在一年春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生机勃勃用这些词来形容春天是再适合不过了。小河旁一株株翠柳,随风摇摆,散落下生命之种子——柳絮。它们是那么的微小,柔弱,以至于风一吹便可以是它们瞬间消逝,但它们却散发着生命的能量。为了传递生命,它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为了找一寸安歇的地方,它们乘风旅行。也许有的会飞越大海,到达世界的另一头,也许有的会就在近旁落下,无论是谁,都是顽强的,都是生生不息的。

  说到这儿让人不禁想起书中《生命的奇迹》一文,如果说九寨沟风光旖旎,是大自然的奇迹,那么在悬崖间,石缝中绿得耀眼的树那便是奇迹中的奇迹。为什么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还能长出这样挺拔的树?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也许它曾经无意中飘落到这儿,但为了生存,它努力地吸取阳光,从石头中发芽生长,为了生存,挺过了风霜雨雪,烈日骄阳,如此循环,造就了它顽强的生命与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景象。这是一个生命的奇迹。

  自然界中的植物是这样,那么位于自然界顶端的人类又何尝不是呢?身残志坚的霍金、张海迪,虽然面临着生命的考验,但是他们没有退缩,而是继续奋进。

  但我也不得不说,生命也同样是脆弱的。《母亲的奇迹》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用自己的生命谱写的生命赞歌。面对危险中的孩子,她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呼唤,唤醒了脆弱的生命。她患有胆汁淤积综合症,肝脏也不好,就是这样一个随时都可能会逝去的生命创造了一个生命的奇迹。相反,也有脆弱的生命。

  因为遭到了打击,而想自尽的例子叶数不胜数,但我们又何必去在意生活中的不如意呢。我们从发育成形时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考验,我们从众多精子中胜出,得到了生的权力,出生后,面对禽流感,我们又坚强地活了下来,这同样是一次又一次生命的奇迹。

  树苗爬出石缝是为了得到更好的阳光,我们存活于这个世上是为了创造生命的辉煌。“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穿越阴霾,阳光洒满你窗台”这也正是生命的坚强,所创造的一个又一个奇迹。

  《倾听生命》这本书中一个个温暖的故事告诉了我生命的真理,生命的坚强,生命的脆弱。我们的生命也如同那脆弱的芦苇,风中的柳絮,不过就如同书中所说:“在悬崖般的困厄中依然倔强地清绿着,生命就能创造出不朽的奇迹!”

  我坚信我们共同拥有着坚强的生命,我们都是生命的奇迹。

  第二十三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第二十四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今年春,忘了是几月几日,先生拿出三个紫砂杯,让我从中选一个,说是在文化城那边买的。我一眼看上其中一个上有“修心养性”字样的杯,盖上还有一个小“太极”。由喜读《道德经》到偏爱与“道”有关的书和物,这就是“爱屋及乌”吧。

  《老子》第二十八章我觉得对“修心养性”是有帮助的,他教人顺乎自然、安守清静、无为、不争之心、为天下式。二十八章曰: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如要解释这段话,就是说:

  知道要用雄(刚强)的手段保护自己,可却不与人争雄,反而甘心守雌(柔顺),这样,就会如天下溪流归注,得到天下人的归服,最高的不变的德不离散,他更能回返原有的童心(赤子心),达到纯真的境界。所以有“小儿是神的肯定”之说。

  知道要显露表现自己,使人知道自己光明的一面,却不与人争表现,而甘愿隐伏,甘居黑暗。这样的人能成为天下人的榜样和典范,其最高的不变的德不会出差错和过失,而能返朴归真,回归于纯天然而与道合一(无极乃太极之母)。

  知道光荣和富贵的一面,却不与人争光荣与富贵,而甘居耻辱和平常。这样的人心胸开阔,得天下人的归服,其最高的不变的德是充足的,更能复归于万物的本来,朴是至真至纯的。

  朴被破坏,朴散成为具体的器物。圣人在朴被破坏的基础上,以浑朴的原则建立管理和领导,所以,善治和完美的管理是顺天道,使万物各遂其性而行,也就是依从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主张顺乎自然,一切不要勉强。人工有损自然,因为天地也是受大自然的驱迫,而不自主的在那里不停的工作。大自然是什么?便是万能的天道。所以人当服从天道,不能自作主张。庄子说:“吾在天地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也就是看到人与自然的关系。

  老子主张清静无为为人道之极轨,守不争之德,守住清静、柔弱、抱一、寡欲之心,遵循自然、玄妙的法则修行。我们凡人如照此修心养性,对身心健康是大有好处的。

  今天中午听一位医生谈某文章上说,把病人分两组:一组服药,一组学《道德经》,几个月后,学《道德径》这组的疗效好过另一组;我想,这可能就是人们说的,心病(烦恼心)还需心药治。人回归于自然之心,也就无所谓心病了;这也就是佛法讲的清净无染之本性,本性清净无染,何来心病?

  第二十五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寒假读了《教育在十字路口》一书,作者对于教育的目的作出了独到的见解“教育的目的应在于:借助知识、智慧和爱,使个体获得精神解放,并以此唤醒和释放学生本性中的精神渴望,提升学生的心灵层次。因为唯有当教育成为精神自由的主人,背离技术至上的奴隶时,其才能正真地摆脱徘徊,走出十字路口。”作为教师的我们,特别是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来说,用我们的爱来教育孩子,能够使孩子在学校的生活更加地愉快,身心能够健康地发展。

  “谁爱孩子,孩子就会爱他,只有用爱才能教育孩子。”班主任要善于接近孩子,体贴和关心学生,和他们进行亲密的思想交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老师对他的亲近和爱。

  一、爱就在学生的身边

  从学生出生到成长的每一天,都受到自己家长的爱与关心,但是由于学生年龄小,平时没有感受到这一份就在身边的爱,班主任平时可以利用晨会和班会通过讲故事等活动,让学生通过故事感受到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长辈对自己的成长所付出的爱,这一点尤为重要。

  因为有爱,有时会得到父母的赞美,在赞美的同时帮助孩子学会欣赏生活中的美好;因为有爱,有时会受到父母的责备,但是责备的同时帮助孩子学会了分辨对错;因为有爱,有时会得到老师的表扬,这表扬让学生看到了其他人身上的优点;因为有爱,有时老师会批评学生的错误,这批评让学生学会了知错就改;因为有爱,有时会得到他人的帮助,而让学生感受到助人之后的快乐……爱就在学生的身边

  二、爱我们身边的人

  注重学生的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要培养教育学生具有有责任感、文明礼貌、宽容和尊重他人,我们要教育学生学会关心他人。关心他人可以从关心自己的父母开始,关心身边的人,关心集体,关心学校,关心班级。

  在冬季三项比赛前的准备阶段中,解萌二年级了还不会跳绳,班级里的其他小朋友没有嘲笑她,而是每次大课间活动的时候在边上帮助她练习跳绳,把自己在学跳绳时的经验和她分享。当解萌学会了跳绳后,其他的同学大声地告诉我“陶老师,解萌会跳绳啦,她能连起来跳二十多个了!”看到一群孩子在那里为她感到高兴,让我也十分地感动。解萌在在练习跳绳的过程中体会到从不会到会再到熟练,这样的过程是需要付出努力的,但是自己的努力是一定会有收获的,其他的孩子也在帮助解萌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同伴之间的互助和分享是多么地快乐,发自内心的关心帮助身边的人。把我们的下一代真正培养成有开放头脑、宽阔的视野、博大胸襟、平衡的心态、高远的志向,能适应现代社会挑战的新一代。

  第二十六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孟子梁惠王上》有云:"医者,是乃仁术也。"医术是一门怀有仁爱之心的技能,自古以来众多职业和技能中,唯有医术和医生被称以“仁”之举,可见医者于人之重要。作为医者,可以消除病人的疾苦,减轻伤痛,挽救生命,用古话说便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因此作为医生每一个人都应该本怀着仁爱之心,对患者表以慈爱,关怀,尊重之情。尽心尽力的为着每一个珍贵的生命付出自己的所有。

  《大医精诚》是“药王”孙思邈论述医德的一篇佳作,是一位心怀仁德之心的老者对所有从医之人的提醒和告诫。现代社会步伐快速,科技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然而疾病带来的痛苦却丝毫未减,因此对于医者的要求仍然存在,所以作为学医的我们更应该秉承着医德去对待每一位患者。

  作为医生,首先变得怀有一颗仁爱之心,每一个生命都来得那么不容易,母亲怀胎十月后,忍受时间最无法忍受的痛苦将胎儿生下,十几年的辛苦哺育教导,一场疾病便将这样一个健康的生命体打倒,心疼的痛苦也不亚于分娩时的疼痛,所以作为医者,应该怀有一颗慈母之心,医治患者,将自己放在母亲的角度,用心,用最大的努力去救治,为了天下数不清的母亲……

  然而空有一颗仁爱之心却也是无用的,若无精湛的医术,恐怕也只能束手无策。作为一位医生面对患者,我们应该秉承着“以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去治疗好病人”的原则,在这个医患紧张的社会里,其实每个人都是因为珍惜着生命,为着被病魔折磨死去的人们感到难过,所以作为医生,应该学好技艺,时时刻刻提升自己的医治水平,把眼前的病患当做最宝贵的,尽最大的努力去救人,这样,了解各种医治方法,让自己有了医治百病的能力,就不会空有一颗“怜悯患者”之心,白白看着生命的陨落。

  医生,是与死神最接近的人群,每天都在死亡线上与死亡面对面,所以对他而言,所有的生命都是一般平等,不该有高低贵贱,男女老少之别,在封建的古代,不知有多少贫苦百姓因为身份卑微请不起大夫,又有女子因为男女有别的礼教不治身亡,如今,虽无这些礼教,却也有医生因病者贫富而态度有别,治疗有别的现状,以致对很多人来说,有了“有钱人才上医院”的怨言,作为医生,我们应该一视同仁,所有的患者,不论来自哪里,既来求医,便是需要减轻痛苦,我们应该对他们均怀“仁爱之心”。

  医者,应该用真诚之心,对待每一个病人,正如当初宣誓时所说的,“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辛苦。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终身奋斗!”

  第二十七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Jane Eyre》——《简爱》,是我真正意义上完整读完的第一本全英文著作。之前最早看英文版《哈利波特》但没能坚持下来,因为实在是太难了。而这次完整看完英文版《简爱》真的让我很是兴奋,因为很丢人的说一句,我没看过中文版《简爱》,每次看了一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也去只有原著才能完整体现作品的魅力埃

  阅读过程中遇到很多生单词,有时候看见会影响故事理解的大批单词需要查阅有种想撕书的冲动,但是看了将近一个月还是最终看完了。完整的理解下来了整个故事,也最终膜拜了那段经典台词:

  “Do you think I can stay to become nothing to you? Do you think I am a machine without feelings? Do you think because I am poor, obscure, plain and little, I am soulless? You think wrong. I have much soul and heart as you! And if God had gifted me with some beauty and much wealth, I would have made it as hard for you to leave me as it is now for me to leave you! It is my spirit that speaks to your spirit, as equals in God’s eyes!”

  “你认为我可以一无是处的留在这里吗?你认为我是没有情感的机器吗?你认为我贫穷,不美,朴素,弱小,我就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有着和你一样的心灵。倘若上帝曾经赐予我一定的美貌和财富,我可以让你像我无法离开你一样无法离开我!现在是我的灵魂在和你的灵魂交谈,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

  就小说本身而言,简爱可以说是对全世界无数女性的自强不息的一种楷模,那种坚强和自信不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即便对于现在的我们都有特别的教育意义。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 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 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第二十八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中国近现代作家中最喜欢的就是老舍,因为字里行间所透出的那浓浓的"京味儿"仿佛是京剧韵味十足的唱腔,几分苍劲,几分悲凉。之前从未听说过老舍《鼓书艺人》这部小说,直到在图书馆的书架上看到它,后来才知道《鼓书艺人》是老舍在1948年至1949年间于纽约写成。因中文原稿遗失,是根据英文译本《The Dram Singers》由马小弥再译的中文。虽然如此,但读来依然是那不变的回味和专属于那个时代的深深的悲哀。

  说起鼓书艺人,两片云板,清脆如击罄。一柄三弦,玉珠落银盘。竹节鼓架,撑起一台戏。一如故事中的方宝庆,"挟琴负鼓,浪迹江湖,把愉悦送给世人,把教化留在人间"。声音如波涛,浑厚有力,说、唱、做都表现的尽善尽美。可是有多少人懂他那精湛的唱功呢?人们喜欢看的只是琴珠那轻浮的表演,即便他们如何的身正影直,秀莲如何洁身自好,人们依然是带着有色眼光来看待他们。无论方宝庆如何小心翼翼,谨慎做人,依然无法跳脱过去艺人"一辈子作艺,三辈子遭罪"的魔咒:宝庆胞兄宝森被日军炸死;女儿秀莲与进步作家孟良的婚事告吹后,又被张文糟蹋;嫁出去的女儿大凤也被抛弃。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人与人的关系因参杂了太多成分而变得不可捉摸,不同阶层的人个性鲜明得如同水和油。方宝庆的确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只要他还活着,他都义无反顾的担负起这个家庭的顶梁柱。他擅长与人交往,无论是地痞流氓还是军阀豪强。他能屈能伸而又坚持原则,还怀揣着梦想。秀莲只是他的养女,那时人们对于养女的概念基本等同于丫鬟,但宝庆对于秀莲的至情至意却超过了自己亲身女儿。他处处为秀莲着想,教育她正视自己的职业,珍爱自己的身体,这一切都和他的老婆形成强烈的反差——一个尖酸刻薄的胖女人。她的意识中早已根深蒂固的把秀莲的命运定位在最低贱的坐标上,她的眼里秀莲无权反抗,唯一的选择就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她的安排。作为同一个阶层的小人物,她却要凌驾他人之上。她自私自利,甚至吝啬母爱,无情的把秀莲拒之门外,丝毫没有同情心。还好有两兄弟的深明大义,秀莲才不至于悲惨的任人宰割,躲过地痞流氓的胡搅蛮缠,避免给一个五十多岁的军阀老头子当第五个妾。

  也许每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你在其中都能看到一个时代的缩影,一如《鼓书艺人》,那些被刻进文字的历史,还有无时无刻不闪烁着的善良的光芒。

  第二十九篇:读后感1000字左右

  “魔力眼睛,闪闪亮亮,发现特点,有序观察。”这是什么咒语?原来是樱桃老师的魔法小窍门。当作文遇上魔法,一切都变得那么神奇、那么有趣。

  一对有趣的母女合作一书——《魔法微作文》,妈妈刘雅萍写童话,女儿王晗驰画插图。一次偶然的机会,看了王崧舟老师的推荐,买回了这套书。很长一段时间没空去看它,突然有一天,发现我儿子捧着书傻乐,看得入了谜,跟他说话也爱理不理。带着好奇心,我和儿子一起看了起来。

  这本书确实有魔法!就拿写人来说吧,每个人都有特点,怎么写好是难点。樱桃老师的魔法作文给我们创设了一个情境:樱桃老师正在上课,黑太狼冲进了教室,只要同学们启动魔力星星眼仔细观察它,用几句话说出它的特点,它就会慢慢变小,最后就消失了。有的同学说话没有条理,非但没有让黑太狼变小,反而被黑太狼嘲笑“颠三倒四、乱七八糟”。什么样的语言才会让黑太狼变小呢?同学们抓住一个特点,有条理地说出黑太狼、同学、自己、小客人的样子,最终让黑太狼变得像小老鼠那么大。谁能彻底把黑太狼消灭掉呢?那就需要同学用几句话把某人的特点说给爸爸妈妈听,也可以写下来。故事后面的“魔豆秀秀场”就是同学们大展身手的地方。这就是魔法微作文,尽管你一直在与作文元素相遇,但是你浑然不觉。这样的书,孩子怎么会不喜欢?

  王崧舟老师在给这本书写的序中提到:故事与游戏,是上帝赐给儿童最美的礼物。反思我们的作文教学,有的老师经常在课堂上大谈作文知识、作文方法、作文技巧……可是很多学生一脸茫然,他们还是不知道怎么去写作文,还是对作文没有兴趣,这是多么失败的事情啊!

  《我的魔法微作文》是一本好玩的书,也是一本切实受用的书,这本书带领孩子走进童话世界,会让孩子不知不觉爱上作文。例如:我们经常教育学生要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才能写出好作文。这本书就从发现一个特点、抓住一串动作、细看一种表情、观察一件物品、欣赏一处风景各方面去培养学生观察的能力,但是没有强加给读者。而是借助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让读者走进温柔的“作文陷阱”,通过魔法小窍门让学生懂得写人要“发现特点,有序观察”;写动作要“一串动作,个个分解”;写人物表情要“喜怒哀乐,细看清楚”;写物品要关注“形状大小,颜色图案‘;写风景要注意“远近上下,颜色特点”……

  写到这里,我忽然发现,看了这本书之后,我的语言风格发生了一些变化,有的语句居然有点像樱桃老师的风格了,想必这就是魔法作文的魔力吧!作为一名语文老师,绞尽脑汁让学生不怕作文。“学生兴趣是关键,只有喜欢,才能写出有意思的东西。”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怎样才能落实到作文教学中,我们仍需不断思考、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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