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我爱书,也爱看书,我喜欢闻书里散发的墨香,喜欢走进书的知识海洋里去遨游。书——是我的好朋友,它给予了我许多启迪。
在我小的时候,就特别爱听妈妈讲故事,虽然有时听得似懂非懂。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妈妈有空,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讲《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讲《阿凡提智斗财主》、《白雪公主》、《大灰狼与小红帽》……妈妈说,她讲的故事都是从书里看到的,告诉我多看书,就可以知道很多故事。也许,那时,我就在心里想着以后要看书,那样,我就可以知道许许多多的故事了。
慢慢地,我认字了,爱上了课本、课外书。我喜欢课文中生动的语句,喜欢它精美的插图。幸好,每学期发下新书,老师总是给我们两节课自由看书。然后,这两节课,我如饥似渴地看语文书,从第一篇到最后一篇。有些句子还不清楚它的意思,我就反复地读几次,直到读顺,大约理解它的意思为止。
渐渐地,我也爱上了看小说、名著、作文、历史……上了四年级,教室里有了书柜,书柜里有几百本书。我和同学们欣喜若狂,以为可以随时借书看,我们每天都遨游在书海里。
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看书,妈妈朝我大喊:“女儿,等下有客人来,我出去买点菜,你在家先煮饭,知道了吗?”我满不在乎地应了一句:“知道了!”嘴里却又念叨着:“看个书还不得安宁。”我迅速跑到厨房,淘米,放水,盖好,又快速地跑回房间,继续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也不知过了多久,妈妈回来了,兴高采烈地走到我房间,问:“女儿,饭做好了吧?”我得意洋洋地说:“早就做好了!”妈妈转身去了厨房,接着就传出大叫:“啊?怎么没煮?”什么?我疑惑地走到厨房,一看,“怎、怎……么回事,怎么没插电?”原来是我想着看书,忘记插电了。妈妈哭笑不得,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书,给予了我力量与智慧。有一次,妈妈炒菜时,不小心把酱油渍洒到了衣服上,妈妈大惊失色:“这可怎么办呀?我这衣服新买才穿第一次的。”看着妈妈焦急万分的样子,我突然想到,前几天我看了《百科全书》,书上写着:用白糖可清洗衣服上的酱油渍。我叫妈妈脱下衣服,说我有办法洗干净,妈妈半信半疑。我先在沾上污渍的地方用水浸湿,然后再撒上一勺白糖,用手揉搓,就可以看到一部分酱油渍已经沾到了白糖上,然后搓几下,再用水漂洗,果然,污渍全去掉了。妈妈高兴得不得了,说我多看书真是好事。哈哈!书就是神奇啊!这是书给了我知识。→www.8zuowen.com←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是最好的精神营养品。和书交上朋友,将拥有快乐和幸福,我爱书!永远!
第二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我出生在渭北的一个小山村,与其他尿尿和泥的山里娃唯一不同的是:我从小就拥有很多很多的书。这全都得益于我那位严厉而又慈爱的在村小学教书的爸爸。
听奶奶说因为家里穷,我的爸爸初中毕业就考取了陕西省大荔师范,十八九岁就挣工资养家糊口了。爸爸的玩伴们后来不少都上了大学,虽然,爸爸工作以后也进修取得了大学学历,但没能进入高等学府全面学习,成了他一辈子的遗憾。所以,爸爸对我寄托了很高的期望,也促使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家的书柜里至今还整整齐齐的保留着《东方宝宝》《东方娃娃》《幼儿画报》《小聪仔》等低幼读物。妈妈经常开玩笑说,别的娃娃是含着妈妈的奶头长大的,我是在爸爸的被窝里听着故事长大的。可能,由于,小时候爸爸天天给我念书听的缘故,我比同龄的孩子说话更早,而且经常会冒出几句“经典的话语”来,我的舅爷至今还没忘在我一岁多的时候,他带我上街玩,我走到半路累了不想走了,舅爷就背我走,我说:“舅爷啊,我是不是趁人之危呢?”舅爷听了大吃一惊,逢人就骄傲地说:“雨森,这家伙,长大了一定是个上学的好苗子!小小年纪都会说话啊!”。
书给我带来了赞誉也给我带来过责骂。记得,上五年级时,爸爸和我到街上理发,我发现理发店里有一本《水浒传》被主人随手放到了桌边,我就借着爸爸理发的空挡,读了起来。我是阅读越有味啊,书里面的人物和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等我们理完发后,我趁店主人忙着招呼顾客没注意,把那本《水浒传》悄悄塞到了衣服里,回到家,我二妈发现我的肚子鼓鼓的,就问我:“雨森,你咋了啊,肚子咋那么鼓啊?”我支支吾吾没回答,爸爸走过来,拉开我的衣服一看,原来,我偷了人家的书,爸爸生气地说:“孩子,爱看书,爸爸给你买,不能偷别人的书,偷书也是犯罪啊!”我吓得不敢吭声生怕爸爸打我,这件丢人的事的最终结果是:爸爸领着我把书还给了理发店的阿姨,我还给人家道了歉!虽然,理发店的阿姨和我爸爸是熟人没有责备我,但我还是觉得很丢面子!心情郁闷了好几天。一天中午,爸爸从县城开会回来了,摩托车的后备箱鼓鼓的,我还以为给家里买了什么生活用品呢,就没在意,这是爸爸对我说:“四大名著!去!归你了呐!”我一听高兴地一蹦多高,抱着书躲进了我的小屋里,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由于爱读书的缘故,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尤其是作文,常常被老师在全班进行朗读,我也成为了语文老师的得意门生。我相信,书一定会像一盏明灯,照耀着我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进步,照耀着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第三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如果说什么能改变我,什么与我待的时间最长,那么就是书籍。它并没有什么太过于华丽的装饰,只是一段段朴实的文字堆积起后被装订成册。当然,书籍和我之间也有着故事。
或许是我过于喜欢单调的黑色与白色,对于书籍我可算得上是一见钟情,每天总会拿出一些时间去阅读,久而久之,我便离不开它了。
那是一年的夏季,树与花好像在这个季节都十分艳丽,有生机。我拖着行李箱来到海南,那天的阳光刺眼、炽热,而我却感有受到一种热情。穿着天蓝色连衣裙的我在阳光沐浴下在金黄的沙滩上站了好久……“嘀嗒嘀嗒。”此刻一个随之而来的声音却打断了我,抬头望去,原本的太阳躲在云层后,而此时天空中却已经下起了大豆般大小的雨。
那一刻被打湿的不仅是我的衣服,更是我原本喜悦、快乐的心情。望向我的连衣裙,似乎它那一点蓝已是这世界上最后的色彩了。我下意识想打开书包翻找书,希望它能给我带来一丝好转,然而摸到的却只有相机与一些原来整理的零食,最后一丝希望也没了。
因下雨而被妈妈叫到酒店里的我失落极了,双眼尽透的失望与忧伤。妈妈实在看不下去,便安慰我:“宝贝,既然出来玩,当然不能因为天气而改变了原来的好心情。要不,我们去商场看看?”我便放空地点了头。
打着伞走在街道旁,却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一块十分不起眼的门牌:XX书店,咦?书店?要不进去看看?被“书店”调起兴趣的我走了进去。“您好,需要什么?”温柔的声音传入耳内。我走向书柜,小小的空间中竟有许多书籍。我如饿狼般盯着每一本,好像每一本都想买下,最终,我决定买其中的三本。
拎着书回到酒店,我迫不及待拿出它,原本的坏心情已离我远去,心中多了一种喜悦。轻轻打开书,抚摸着每一面纸质的手感,似乎下雨天这件原本使我烦恼的事已不存在,此刻所有注意力全放在了书上。一页又一页,书中一些生动优美的语句却能讽刺社会中不好的现象,那些矛盾的言语使我欢笑流泪。最终,海南之旅竟成了在酒店中和书做伴。父母似乎有些失望,不过连续几天的雨也没使我像刚开始那样沮丧过。或许是与书在一起,其他的并不重要吧!
从海南回来,我的包中多了三本书,而我对书的感情也更深了。书和我,好像是分不开的,以书为乐也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习惯。也许是我喜欢书中字里行间透出的文艺味,再也许是书那种不华丽的品质着实让我喜爱,而翻开书,里面华丽多变的语言却让人难忘。反正书和我在一起,我就会快乐。
而在雨中,微笑着看着书,穿着天蓝色连衣裙的那个我,也将被我牢记,当然记住的还有那时在雨中我去过的那家小书店……
第四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回到家里,放下一天的疲劳,躺在沙发上,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又随便翻开书页,书中的故事与往日读书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
仍然记得幼时最早看过的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西游记绘本》,也就是它把我带进了神奇古怪的西游记世界,我开始知道了唐僧和他的几个神通广大徒弟的故事,特别对孙悟空一筋斗十万八千里、火眼金睛、七十二般变化深深地着迷,书中的人物太上老君、二郎神等和取经路上遇到的妖魔鬼怪,也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时至今日,当我翻开西游记时,心中仍然不免激动,书中的孙悟空等一路降妖除魔,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修成正果,都使我感叹不已,随着多次反复阅读和我心智的成长,我对《西游记》的思想意义的认识也在深化,隐隐约约觉得吴承恩写的不是神话,而是对社会现实的揭示和讽刺。取经任务完成后,论功行赏,唐僧等人皆大欢喜,但我认为对孙悟空来说,又何尝不是一场悲剧呢?曾经占山为王,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也成为了天庭中的神祇,他本应桀骜不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终究成为了统治阶级的一员。这是他的宿命还是主观选择呢?
再到后来,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起初吸引我的,是法布尔对昆虫精妙的描写,他时常把昆虫比作成人,如把杨柳天牛比作一个吝啬鬼,把蝉比作夜里的歌唱者等等,让我更加为之惊叹的,是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热爱,他耗费了几乎一生的时间去完成《昆虫记》。对于一种昆虫的研究,他一丝不苟,在研究大孔雀蝶时,他前前后后反复观察实验了多次,他的这种执着不懈的探究精神打动了我。读完书时,我也对观察昆虫起了兴趣,但只是拿放大镜观察昆虫,看看他们肢体上的鳞片,没有时间也不敢像法布尔那样深入神奇的昆虫世界。我终没有如法布尔一样的毅力,也缺乏他那样的园子和土地,而他的精神却一直激励着我。
步入初中,偶然间买回到刘慈欣的《三体》,阅读时,被他的世界所深深吸引。质子对于基础物理的封锁,三体生物对地球的入侵,人类固有的天真和乐观在现实面前被一一打破,尽管罗辑的黑暗森林法则(一旦某个宇宙文明被发现,就必然遭到其他宇宙文明的打击)提出,暂缓了三体生物的入侵,可以让人类认识到自己在宇宙中的渺小,人类开始害怕宇宙,人类在宇宙中的平静生活不过只是昙花一现。平静的威慑纪元后,仅是水滴(三体文明使用强互作用力材料所制成的宇宙探测器)就让人类不得安宁。可就算黑暗森林法则建立,三体星系被毁灭,三体人被迫流亡宇宙,人类愚蠢地设想出了掩体计划,妄图掩体起来回避打击,可最终太阳系还是在二维化下毁灭,只有一部分人漂流在太空中。三体带给我的是一种震撼,在宇宙面前,人类的生存和死亡始终是自己的问题,片刻的安全往往只是暴风雨的前奏。
如果要评选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我想举起一万双手选书籍。无论是神话、科幻还是科技、文史,常常启发我们对人生对社会的思考。书永远的滋养着我们的心灵,让我们认识这个世界,思考这个世界。
第五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人类最好的伙伴,也是人类的营养品。
回忆起我一直以来的读书生活,都是多姿多彩的,每一本书都像一个朋友,陪伴我成长。每一页书都像一阙跳跃着快乐音符的乐章,回响在我耳旁。
我最早接触的读物是一种撕不烂的小书,我总爱爬到沙发上,拽起一本胡乱翻着,翻完了就再拽一本。当时我只是看图画,里面的字根本不看,只是偶尔从嘴里蹦出几个字,如:猫、狗之类的。
我稍微大一点后,就开始缠着妈妈给我读绘本。《白雪公主》使我明辨善与恶、是与非;《十二只猫》令我捧腹大笑;《神奇校车》让我懂得许多科普知识……每读一本书,就像去旅行了一次,我不但丰富了知识,还懂得了更多的道理。
上了小学,我开始尝试着读一些小说,但小说篇幅远比绘本长,里面的难字也远比绘本多,这使得我心中的爱书的火焰被浇灭了,有一段时间,我厌倦了看书,看见书就躲的远远的。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夏洛的网》,在随手一翻后,我立刻被里面充满魔力的字眼迷住了,我第一次真正静下心来,仔仔细细地品读一本书。我艰难、缓慢地读了起来,一开始,我有些急躁,真想快点读完,但我越读越入迷,渐渐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读的慢、艰难这些令我烦恼的事早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心中只有这篇故事了。读到后面,我被夏洛的死感染的泪流满面,好一会儿才平复了心情。
从此以后,我对书的渴望大大增加,妈妈只好把书一套又一套地往家里搬。当然,我对这些书一点儿也不怠慢,一有空闲就飞快地读。我是“杂食者”,什么书都读,历史类、科学类、文艺类等等。我读的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书里的故事紧扣人心,我不知疲倦地读啊读啊……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像我这样如饥似渴读书的少年,课外书对我的滋润与影响自然是不言而喻。最重要的是,大量阅读课外书使我的理解力与阅读力提升了不少,也使我的作文更加优美。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写一首儿童诗,是关于春天的。孙老师读了一段范文后,大多数同学开始千篇一律地写道:“春天来了,小花苞从土地里钻出来,露出了粉红的笑脸……”。这时,我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大家都这样写,多没意思,我要把自己用眼睛观察到的,用心想到的真真切切地记录下来。我把柳树的枝条比喻成小姑娘的长辫子,把新生的柳叶比喻成了小姑娘辫子上的发夹,写柳树就像在迎风舞蹈。我把这篇儿童诗交给老师,老师批了一个“优棒极了,打印,投稿”我回家给妈妈看了这首诗,妈妈也连连称赞。
通过这小小的表扬,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读书固然好,但写作文时不能生搬硬套,要灵活运用。还要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点。今后我对读书的爱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因为读书能带我在梦想的路上展翅翱翔!
第六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作家高尔基的这句名言时时激励着我和书交朋友。《爱的教育》《西游记》《简爱》等书籍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陶冶了我的情操,而且还让我收获了许多的快乐。寒假中我又重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鲁滨逊的少年好奇迷上了航海,不幸第一次出海就遇到了风暴。他在颠簸的轮船上祷告发誓,如果能让他活下来,他会听从父母的忠告再也不会踏上轮船。奇迹出现,他获救了。可是,没过多长时间,他又禁不住航海的诱惑,而在这次遇到的灾难更可怕,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漂到一个孤岛上,在这个孤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度过了漫长的岁月。最后经过了重重危机,他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从独自生活了28年这个数字上,就让我对鲁滨逊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更让我难忘的是他的顽强。面对不幸他没有怨天尤人,更没有灰心绝望,而是与各种困难抗争。在这28年里,他积极探索,发明创造出各种生活用品,还机智地从食人族手中救助了一个俘虏。他的善良很快使这名俘虏“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几年以后,鲁滨逊和“星期五”终于得到离开孤岛的机会。每次读到这里,我都泪光点点:多么勇敢,多么顽强!在生活中,从容机智地面对危险,不惧怕任何困难,这正是我们喜欢鲁滨逊的原因。
对于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交朋友,我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记得那年我上三年级,喜欢上一些漫画幽默类的书如《阿衰》《憨豆先生》等,每天抱着他们,有时还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对他们乐此不疲。妈妈多次劝说,可我总当耳旁风。结果因迷恋上瘾,上课也我不爱回答问题,学习成绩直线下降。那时,正好妈妈在看《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她说,她已经第4次读这本书了。我想:一定是好书,不然怎么能读4遍呢?我也要读读这本书。可是当我拿起这本厚厚的大部头时,我发愁起来。妈妈见我抱着这本书不放,在寻思些什么,便说:“读书要坚持,有的地方要精读,有的地方可以略读。”说着就向我讲解起书中的一些故事。我一下子被书中的精彩情节所吸引,迫不及待地读起来。慢慢地,我喜欢上这本书,一次又一次地被鲁滨逊顽强的意志所感动。自从和这本书交上朋友,我不仅和以前的漫画书说拜拜,而且上课也爱回答问题了,成绩也慢慢地提高了。寒假中,当我重温这本书时,一次次被鲁滨逊勇敢的精神打动,我真想进入书中和他一起去“战斗”。
同学们,书像面包,甜甜的;像无穷的源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灵。让我们和书交朋友,快乐成长吧!
第七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有人说:“书是驶向智慧海洋的一艘大船。”有人说:“书是指引前进方向的一盏明灯。”有人说:“书是春日里吹拂在脸上的微风,冬日里照耀在身上的暖阳。”书——不仅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生命。
回想起过去的3000个多个日子里,从幼儿时期到快要步入中学的少年时期,从《格林童话》《儿童画报》到《梅格时空大冒险》《中华上下五千年》……时间流逝在书里,书柜留下了我心灵成长的足迹,同时也见证着我曾经的内向害羞蜕变为自信开朗的过程。有些书带给了我更多的自信,如《孩子,要要急着吃棉花糖》;有些书坚定了我的理想,如《纳尼亚传奇》;有些书让我带着勇气面对生活……书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见证着我的成长!
听妈妈说,在我2岁左右时,只要一路过街边的“新华书店”,我就会用特别渴望的眼神看着妈妈,嘴里一边嚷嚷着“就看几分钟,就看几分钟”,一边强拉着妈妈的手跨进书店大门。如果妈妈不同意,我就会使出我的制胜宝剑——大哭来达到看书的目的。但妈妈通常会说:“我们回家看。”(妈妈因为觉得在书店里站着看书很累,所以平时就买了特别多的孩子书放在家里供我看)。但是妈妈怎么能够禁得起我的软磨硬泡呢?只好被我的哭声“吸引”到了新华书店。其实在书店里我也没看什么,就东翻翻西看看,只要看到书中的图画就心满意足了,然后蹦着跳着高兴地离开书店。
妈妈看出了我对书似乎有特别的热爱和痴迷,于是,根据我的年龄特点给我买了很多适合我看的书和动手动脑的书。我家书橱里的书渐渐地丰富了起来,在我5岁时就开始看杨红樱的校园小说和童话,并且还不是看注音版的。遇到不认识的字我就认半边字或者用我的“秘籍”猜这个字。当然,好多字都被我张冠李戴了,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书的热爱和对书中故事情节的喜欢。
现在,我慢慢爱上了名著和小说。如《魔法树》《长青藤国际大奖小说》《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这些书里,我和作家同呼吸,跟着他们的心跳一起律动、一起思考、一起哭、一起笑。《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让我看到了动物界中的动物也有爱、也有“人性温柔”的一面,通过曲折多变的故事情节,营造了一个个荡气回肠的动物世界的故事;《梅格时空大冒险》让我理解了爱的深刻内涵,学会在遇到困难里勇敢面对、坚持不懈;《海底两万里》让我了解了大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天蓝色的彼岸》通过以神奇的法术、奇妙的想象来启迪人们对人生、对生命的热爱;《再见了,拖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让我明白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而且做事情要有计划性……
我不仅从书籍中感悟了人性的真善美,还从书中找到了解决成长烦恼的妙招。
看到同学们都在追星,我也肯定不能落后啊!我担心妈妈怕我的学习受到影响,而不理解我的追星举动,于是,我开始了秘密的“地下工作”。通过大脑记忆式搜索迅速瞄准了我的追星目标,然后悄悄地搜集她的图片、资料,看她的娱乐节目和她的电影。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中意外看到了一篇《追星有什么错》的文章,我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看后我恍然大悟。明白了追星行为并没什么错,但是在挑选偶像时不是看谁的脸蛋漂亮,而是看谁的品行更好。我决定去跟妈妈交流这件事情,妈妈听了我的解说之后也理解了我,相信我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有这个能力正确看待追星行为。
书是长生果,是人们美好的希望;书是营养品,是人们精神的食粮;书是智慧屋,是人们前进的方向!书是我的好朋友,我和书的友谊永远地久天长……
第八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良师益友,愿书籍陪伴我走过一生。——题记
一本好书,蕴含了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时睿智而高尚人的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著名文学家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要把文章写好,还是要多看书。
从小,我就爱读书。两岁时,妈妈就经常给我念书,两岁半,我就可以把《我还小》(彩绘)这本书倒背如流,三岁时,我已经爱上了读书,每天晚上都要让妈妈给读上三四篇故事,我才肯睡觉,就这样,我在书的熏陶下渐渐长大……
读书犯错
最让我记忆忧新的是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我在家里看《三国演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和力大无穷的张飞让我如醉如痴,简直就是到了“忘我”的境界,不知过多久,妈妈怒气冲冲走到我身旁,对我大吼一通:“让你关门你不关门,苍蝇都进来了。”好,好,我这就去关门。虽说嘴上答应了,可是眼睛还是不舍得离开书,妈妈见我半天没动静,便一把抢下我心爱的书,命令道:“先关门,再看书。”唉!母命难违,只好先关门,后看书了。
读书痴迷
一个风和日丽的中午,我正在津津有味的读书,书可是我最好的伴侣,“饭可一日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还是我的座佑铭呢!
我正当为主人公身世的扑朔迷离而困绕时,妈妈从厨房里叫了一声:“乖女儿,快帮妈妈把这垃圾倒一下,妈妈正在做香甜可口的‘可乐鸡翅’。”虽然十分不情愿,但为了吃上鸡翅,我还是下了楼扔垃圾,然后又以射箭般的速度窜进了我的卧室,继续开启了我的书香之旅,遨游在群书环抱的大海当中……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这并没有引起我太大的注意,妈妈又扯开了嗓子:“冰儿,爸爸回来了,快去开门。”我彻底怒了,嚷嚷道:“看个书都不能消停,干这干那的……”唉!这就是爱读书的我,为了读书也可以对家长没大没小
读书糗事
看书这事儿不仅挨过批评,还闹过不少笑话呢!
那时我已经六年级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还是要在“百忙之中”抽出三十分钟来阅读我心爱的书(前提是我爸妈本来也支持我阅读课外书),又到了读书时间,我又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妈妈问我今天中午吃什么饭,我说我刚吃过,妈妈说今天中午吃什么饭,我回答说:“我的裤子早都穿好了。”妈妈先是一楞,随后便是那“惊天动地”地笑,弄得我恨不得找个地方缝钻进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希望我可以把这种爱读书的精神发扬光大,书,是我的命根子,一时一刻都离不开他,慢慢地,读书成了我的习惯,有书籍的陪伴,我的成绩不仅会步步升,我也会神清气爽!
第九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回观历史的长河,韦编三绝、凿壁偷光、囊萤映雪、悬梁刺股、手不释卷,每一个故事中的人,都与书有着无法切断的羁绊。
我爱书,书伴我从小到大。书就像是一张张有灵魂的纸,能将我吸进它的漩涡中,无法自拔。那一个个黑色的字体就像一个个小精灵跃然纸上,它们没有五彩缤纷的色彩,可是却有着比色彩更令人着迷的灵魂。
我记得冰心说过一句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一本好书能带领我们开启一段精彩万分的旅程,令人难忘。
从我小时候开始,我和书就有了不解之缘。那时候,每天当我想要睡觉的时候,妈妈总是坐在床头,手里拿着一本《伊索寓言》,给我讲里面的故事。每次听到妈妈讲那一个个故事,我总是感到好奇,我认为妈妈讲的是书里面的世界。那时候的我,觉得书里面一定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世界。一开始妈妈,每天晚上给我讲一个故事,后来,妈妈每天要给我讲好几个故事,再后来,我觉得妈妈讲的太少了。于是,我开始在妈妈的帮助下自己读书。
从幼儿园到上小学,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了,我对书也越来越痴迷了。
四年级的时候,作业并不是很多,每天晚上很早就可以完成。每天做完作业后,我就会钻到书房中,一直看到睡觉的时候。每一次妈妈都会来不停地催促我去睡觉,而我总是觉得不过瘾。小小的我,为了看书,和妈妈斗智斗勇。记得有一次,我看《水浒传》看的入迷,妈妈催促后仍想看书,于是,我把书带到了床上,钻进了被窝里,拿手电筒照着书在被窝里读书。当我看到高俅设计陷害林冲,将林冲发配沧州,陆虞侯买通董超、薛霸,要在途中杀害林冲的时候,我在被窝中也为林冲担忧。而后看到鲁智深把林冲救了下来,我又深深地松了一口气。情不自禁的,我在被窝里大喊了一声“好棒”,结果把妈妈引来了。我并不知道妈妈被我吵醒了,仍在被窝里看书。妈妈站在门口好长时间,我都没有发现她。直到妈妈突然把灯打开,我才从被窝里钻出来,发现了在门口的妈妈。妈妈非常生气,把我的《水浒传》拿走了。妈妈走后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可就是睡不着,还在想着《水浒传》里面的情节。幸运的是,我有一个懂我的爸爸。过了一会儿,爸爸弯着腰,像小偷一样来到了我的房间里,发现我没有睡着,他扬了扬手中的《水浒传》,笑着小声对我说:“女儿啊,爸爸给你拿回来啦!明天是周末,你可以再看一会儿,但是不要睡太晚哦。”我开心极了,拥抱了一下爸爸,然后又爬到了被窝中,继续开始看书。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晚,第二天早晨起来,两只眼睛都变成了熊猫眼。虽然第二天很困,但是我非常开心。
这不是第一次,更不是最后一次,为了看书,我常常和妈妈耍小聪明。每次去书店,我一待就是三四个小时,临走时还要拿上好几本书,看的妈妈哭笑不得。
直到现在,书仍在伴着我成长。每一次读书,都让我有一次新的收获。每一本书,都会被我看上三四遍。我和书,就像老朋友,是在进行无声的对话。
春夏秋冬,四季交替,一年又一年。人都变了,家乡的景色也变了,唯独不变的,是我那颗爱读书的心。一次又一次的昼夜交替,我和书的不解之缘还在继续……
第十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寒假之余,我停下了手中的笔,看着眼前的一本本名著,思绪万千,不禁回到了从前。
很幸运,我在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缘。那时,每当我随父母逛街时,看到书店里摆放着的各类书籍,心中便会涌起一股不可克制的渴求之情,倘若父母不满足于我,我便哭闹。因我还识不了太多的字,父母工作又太忙了,没有时间陪我读书,于是就央求父母买了本词典,之后,我便翻着词典自己来读,一遍又一遍,沉醉于书海中。
上学后,我已经不再满足于手头那仅有的几本书了,我想阅读更多的好书,于是我便到书店里看书,那里的书籍琳琅满目,看得我眼花缭乱。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一眼就看中了《西游记》,我就拿着它,缩在角落里津津有味的看着。只可惜时间过得真快,很快就到了书店要停止营业时间,我才把书放下,恋恋不舍的离开书店。因为喜欢读书,所以后来我就把周末的时间全都泡在书店,只为多看几本书。
一次周三的下午,学校提前放学。我看时间还早,就不自觉的去了书店,发现上次没看完的《稻草人》还放在那儿,顿时欣喜若狂,拿着它如同着魔般的疯狂读了进去,就这样沉浸在书里的故事情节之中,等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我瞄了一眼墙上的挂钟,都已经书六点了,我赶紧往家里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碰见了我的父母,他们正在着急的到处找我,以为我走丢了。父母见到我又气又恨,问我在干么?我向他们说了事情的经过,他们知道后,没有责骂我,只是说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要让家长担心,书可以买来读。
再后来,有段时间我不愿去那书店里看书了,因为书店里来了个新的营业员,每次去看书时,他总是说有的小朋友不爱惜书,把书折乱了,不好卖,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好象是说我不爱惜书一样。
于是我便下决心,要把那本我喜爱的书攒钱买下来,我便节省平时的零花钱,将零花钱一分一分的攒起来。终于,我攒够了钱,我便高兴的走进那个书店,不自觉的去翻阅着那本书,那个营业员注视了我很长的时间,就当他走过来要训我的时候,我对他说:“叔叔,这本书我买了。”顿时我看到,他的脸上立刻堆满了微笑,态度也显得很和蔼,笑着说:“你没有家长陪着,我觉着你是来看书,不是买书的。”就在我跟在他的后面准备结账时,却傻眼了,“打完折后,还这么贵”,我在心里嘀咕到,但我不能让他看出来我没钱,于是我装作很遗憾的样子说:“叔叔,对不起,我忘记了家里已经有一本《三国演义了》,今天就不买这书了。”走出书店后,我想,下次买书的时候,一定要看看价格,带够钱,免得再闹出这样的局面。
现在我读初中了,我爱读书的习惯依旧,只不过现在学习任务重,课余时间要处理作业,但我仍然会把自己学习时间合理安排,把读书的时间空出来,让自己有空与书对话,让书成为我成长的阶梯。
第十一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我今天要来和大家分享我和书的一些旧时光。说起来有些惭愧,以前的读似乎都是带着懵懂和被动性的阅读,其实我是从近两年才开始认真读文字书的,只是这一读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这些行走于纸间温柔的文字。
如果你问我是哪一本书,启蒙我开启到了读书的旅程。那一定是《鲁滨逊漂流记》,比起勇气坚强毅力这些,我第一次从书中感受到是一份情怀,更是一种浪漫的乐观。一个漂流者在荒岛上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王国!可以说我在那本书里完全颠覆了自己先前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和看法。原来每个人不必要都循规蹈矩,我们有能力可以创造一个非凡的世界,我们可以在面对任何困境的情况下选择笑着坚持下去,原来人生还有这样惊险的勇敢的活法!这种内心的震撼,真是让我全体都震悚起来,那种感受真的是太奇妙了!
紧接着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又读了好几本国外的作品,尤其是《长袜子皮皮》,里面最让我痴狂的部分也是在海上,皮皮和她的朋友住在海边礁石洞里,每天捞珍珠,和海盗斗智斗勇……就是这几本书唤起了我对未知的向往,对未来像大海一样的世界开始了最深沉的向往。
然后呢?然后我就如饥似渴的读起了书,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我没有听过的没有见过的没有感受过的等着我,我能感知到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渺小,但我在自己的故事里,我是主角,我永远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
就讲一讲读书对我的改变吧。也就是上个暑假,我去巴厘岛玩漂流,我直接下水了,虽然绑着救生衣但还是非常惊险,那一刻,我竟然像鲁滨逊一样冷静沉着,上了岸之后开心的笑起来了。我很庆幸自己在危险来临时没有绝望的念头,而是脑海里浮现出了长袜子皮皮在海边,在橡树洞的景象,出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一个人巡游的畅快-书里的内容已经浸透到了我的思想中,书中那种积极浪漫的精神让我在生活中领悟到了。
这些美好的故事告诉我,书籍不仅能让我看到更大的世界,不同的人生,更是能浸润到我的生活和思想!
同学们,其实读了那么多本书,也许我仍然不能清楚自己的前程,但我能确定的是,不管如何,在以后的路上面对选择,我不会再有胆怯,不会再摇摆不定。我能在大起大落后再笑着说一句“酸甜苦辣皆是生活”,这是我从读书中学到的。
另外,我觉得读书是件很私人的事情,想读、喜欢读、需要读,就读。你觉得不读书的人,他们可能更专心读亲情、友情、爱情、工作、社会等等这些无字天书,也许有一天他们会在书中看到生活中的一面,那岂不是一件更快乐的事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同学们,在品味世间百态前,可否静下心,认认真真读一本书,我不敢说这本书一定会教会你什么特别大的道理,但能肯定的是,读了一本书,你能在生活中捕捉更多温柔与感动。
这就是我要分享的我和书的故事,希望你也能拥有这一段美好的经历,谢谢大家的聆听!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第十二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说起我和书的故事啊,那可有的讲了,我和我的宝贝书们各个都有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只怕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从小,爸妈就培养我看书阅读的兴趣。到八九岁时,哥哥送我小礼物就已经残忍的从送毛绒玩具变成了送书。记得他第一次送我书是送的两本粉嫩粉嫩的书——《公主的励志故事》和《公主的自强故事》。八九岁的小女孩哪个没有做着公主梦?看到粉红粉红的书皮和上面画着的几位芭比公主,还有闪着光的金亮片,我的心都颤了几颤,虔诚地捧着书“咻”一声藏进了屋里。从此,家里多了一个看书的小不点儿,天天捧着两本粉红粉红的书,艰难拼读上面的注音——“c……cang藏……藏……哥哥!这个是不是念’藏’?”我坐在哥哥学习桌旁边看到哥哥做完题后兴冲冲地问。哥哥摸摸我的小脑袋“是是是,心语太棒了!”我会在妈妈写工作材料时,突然嚷嚷:“妈妈,这个公主好坚强!我也是公主,我也要坚强!”然后妈妈笑着对我撇了撇嘴:“那我家小公主以后可别再哭鼻子喽。”“哎呀!这……这是两码事!”可能我的阅读启蒙和性格养成便是在那时就初现端倪。
小六的时候,因为哥哥给我看了他小时候买的《哈利·波特》,虽然只有破破烂烂的一本,我也疯狂迷上了这部精彩到无与伦比的小说,整天想着怎么买到全套。终于,时机到了。那天老爸心情特好,拿着手里的几张私房钱冲我说:“闺女,六一要啥礼物啊?今天爸给你买!”我听完,眼“噌”地亮了,小眼睛睁得圆圆的,一脸迫切地问老爸:“真的吗?”老爸被我盯得迟疑了两秒:“呃……真的啊。”我原地跳起,“耶”了一声,拽着原地懵圈的老爸就往书店跑,直冲《哈利·波特》全集典藏版……我可是早就看上了这套,只差一个付钱的,这不,付钱的领来了。付了钱后,老爸愣在了原地……这一套《哈利》可小几百呢——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原本手里色泽鲜亮的“私人小红票”变成了几张零零碎碎暗淡泛灰的“小铜板”。我搬着一大摞《哈利·波特》蹦蹦跳跳地回了家,完全将石化在原地的老爸忘在脑后——“臭妮!你过河拆桥!好歹也让我看会你的书啊!”远处传来老爸的咆哮。哼!跟我抢书看,没门!我在心里直接拒绝了老爸。
现在上了初中,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看小说,见了没看过的中外小说就走不动路,眼都黏上了。
去年暑假的一天中午,爸妈和哥哥都在家,已经围在饭桌前等着我回来一起开饭。我怀里揣着一个刚从书店买来的还热乎着的新书《白鹿原》,偷偷摸摸开门进了家。蹑手蹑脚地从玄关向客厅探了头——呵呵,都没在家,幸好幸好。我放了心大大咧咧地拿了书要往我房间跑,饭厅突然传来妈妈的声音:“咋才回来啊?”我瞬间像是一个被人捏住脖子拎起的猫仔,小声说“看书去了。”妈妈瞬间惊奇:“呀?我听着声音怎么这么心虚呢?”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老妈继续说:“你不会又买书了吧?!来,回答我的问题!”果然,知女莫若母,我点了点头,“闺女啊,不是不让你买,你先把你那屋里成摞的,看了一半没看完的书看完,你买一百本妈妈也没意见啊。”我一头扑进老妈怀里:“好妈妈,你放心,屋里的书我肯定看。主要是,这本《白鹿原》是我的命呀!不能不买!”老爸在旁边哼了一声:“你哪回买书不都是说那是你的命?哼,你命也太多了吧?”“哈哈哈哈哈……”我家餐厅里炸开了一场经久未息的笑声。
这书,是我的命呀!这话真的没错。我爱看书,我爱书里的人物,我爱那生动温实的文字,我爱那送我书的美好的亲人和师友。
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它只有省略号,没有句号。
第十三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有时像一口甘泉它能让你解渴,书有时是一顿香甜可口的饭他能给你能量,也是来源不断的知识。有一句古诗说,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就告诉我们书是多积累的并不是自然就从脑袋里出来的,书里的知识,少看过后才会有体会。书也妙不可言,有时他先向一个朋友看待安慰,有时他会像一个知心的姐姐和你交流,把你的烦恼之处,摘掉。书有分很多种类型,有文学书,哲学书,有一些关于学习的啊,有一些是娱乐的,还有一些就是童话的。接下来就让我来给人家讲一讲,我和书的一个故事吧!就是因为这个故事我才发现,我们每一个人都和书有个奇妙的缘分。
一次,我正看着一本童话书,名字叫世界著名的童话里面最多的就是安徒生安徒生是丹麦一个有名的故事作家,他一生中写了很多童话。你们听过红舞鞋吗?也是安徒生童话,就是一个小朋友就加论,他是孤儿对她爱收养啦,一天,他看见了写的刘双红舞鞋,球球乱来,给他买下来,满足了他的愿望,她很开心,这点该去教堂啦,小胶轮,仍然穿着红舞鞋去,教堂大家一起唱歌,战神上的,小嘉伦去一句也没有唱,他只在看着自己的红舞鞋,老奶奶很生气,才跟晓家人说,孩子,去教堂不能穿红鞋的,礼拜天,教堂举行,小家人又串去啦,再叫他家人只想着红舞鞋,遇见一位大胡子老,多么美丽的红舞鞋呀,小嘉伦,忍不住时跳了一下,不聊他的双脚跳起来给他停不下来了,竟然一脚踩,的老奶奶后来还是待家吧,他的红舞鞋脱下来才停住的,一天到家里,老奶奶病倒啦!而小家人就穿上红舞鞋去参加舞会啦,他不停的操她的黑森林,又看见那个啦,老就并怡然还在夸他,都没人很无鞋呀,小家了很害怕可是血和肉已经长到一起啦,他每天看着钱时也是他恳求天使,饶恕自己,什么要理他,当然去试试,加仑还在跳,大舅妈她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最后将自己的双脚砍断了,后来她天天去教堂为老奶奶和天使希望他们能原谅嘉伦。
这个故事啊,让我看的很入迷,可是当天,看到一半已经很晚啦,妈妈告诉我说,快睡觉吧,明天上学呢,我就偷偷的把它放到了枕头底下,可是我竟然到故事里面去啦。
我在里面演的竟然是小嘉伦并不是原来的故事啦而是小嘉伦去祈祷和的故事他家人在里面很很乖巧,每一个主日都会去祈祷,后来天使降临,告诉他,别担心老奶奶,他会在天上保护你的她并没有讨厌你只是老奶奶年纪大了才病倒的。
没关系既然你现在都已经有改过之心啦那么你就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就像会教堂奉献那样的。
于是从那天起,小嘉伦天天去教堂奉献,有时就经常跟教堂有多么有趣,希望他们能去捐点钱。
不久天使又降临,告诉小嘉伦,小嘉伦,上帝看见了你这样万分的欣慰,嗖的一下天使走了,这是小嘉伦又长出了一个新的脚。就这样小加仑过会了以前的生活。醒醒,上学迟到了。我醒来了我没想到这是个梦,我急急忙忙的赶去上学,幸好没迟到。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你呢,来分享一下吧!
第十四篇:我和书作文1000字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中占着独一无二的地位。在那些无忧无虑的童年岁月里,书给我带来很多快乐和希望。关于我和读书的故事,且待我一一道来。书,宛如朋友,带我游遍中华上下五千年。在我幼儿园的时候,经常跑来跑去的,一直折腾都不觉得累。父母都为之烦恼。有一天早晨,我惊奇地发现:我的桌子上有一本《白雪公主》的绘图册,我看见上面有一个漂亮的小姐姐,和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七个小朋友。妈妈说,“这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我听后有了继续看个究竟的兴趣。妈妈看后立刻拿出手机滑了滑手机,立马出现和绘图册一模一样的人物。它不但会动,竟然还会说话!但那时的我根本不认识字。觉得这样一直看手机眼睛感到很不舒服,所以干脆不看手机,去翻着那本《白雪公主》认真地看着。果然那本《白雪公主》比手机上的更有魅力!妈妈看我专心致志地看书,轻悄悄地关上门走了。起初我并不知道这是在做什么,但妈妈告诉我:这是在读书。就这样,我慢慢喜欢上了看书,调皮捣蛋的性格渐渐地消失了。妈妈后来有一次动情地对我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这两句话说得没错啊!就是因为书的魅力,你才能改掉那调皮捣蛋的性格呢!”这就是我在幼儿园时和书的相遇,以及书早早改变了我的故事。书,宛如闺蜜,陪伴着我的快乐与忧伤的成长过程。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学会了认字。二年级那年的生日,爸爸送了我一本字典,我总是喜欢叫它“小老师”。之所以叫它“小老师”,是因为遇见我不认识的字,它都可以解答我。
有次上课时老师教我们“行”字。他说:“一个人走叫做‘行走’,我们校园有一大排柳树,叫做一‘行’。”我犹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想:同是一个字怎么会有两种读音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便向我的“小老师”求教了。“小老师”说:“行”是一个多音字,它不仅念“xing”还念hang”它还分别向我解释了不同的意思,我霎时塞顿开,如果不是“小老师”的解释,我现在还不明白这个字呢!真得感谢这个“小老师”啊!
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我会遇到挫折,这时候我会捧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时我会心海辽远,这时候我会打开《老人与海》这本书;有时我会失去方向,这时候我会捧着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时我会思念在远方工作的父母,这时候我会埋头进《爱的教育》里;而当我想去旅行而不能出发时,我会拿起《海底两万里》……书,像是一盏永不熄灭的灯,在黑暗的世界里散发出明亮的曙光,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探求真理,让我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的翱翔,教我如何去品味真正的人生……这就是我在小学和书的相识。书,宛如老师,教会我明白人生的真谛。伴随着丰收喜悦,我走进了初中校园的校门,漫步在校园的小道上,走遍每一块方砖,每一块地板,每一块操场。十一月的秋高气爽,布满整个校园。黄叶随秋风而落下,丝毫不影响同学们的热情:朗朗的读书声,玩耍的打闹声,做操的呐喊声……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安静详和。手里总是喜欢捧着一本《红楼梦》,坐在校园的椅子上忘我地读着。同学喊我去跑步,朋友喊我去打羽毛球,老师叫我去做做运动……我都是没听见,也因此同学们老叫我:小书迷。但我就是喜欢在书里自由地遨游,也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尤其喜欢我们学校的打造“书香校园”活动。在学校,我们每周二下午都有一节“读书课”,“读书课”上,我们不仅不用写课内作业,还能够阅读到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并且边把自己认为的好词美句抄下来。我们的班级书柜里是满满的一书柜好书,让我们在初中快节奏的生活中慢下来,体会身边事物的美好。这就是我在初中和书的相知。书,像是一杯茶,拥有淡淡的清甜,却又带来淡淡的苦涩,那是历史的沧桑,更是作者内心的独白。托。富勒曾经说过,“无论在什么时候,要想摆脱令人烦恼的胡思乱想,不妨去求助于书本。书本总会和蔼可亲地欢迎你。”的确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