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作文吧小编整理的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强化日常监管抓常、抓细、抓长,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风险,积极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加大排查处置力度,强化源头防控,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作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降低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坚决防止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任务
明确摸排对象。全省范围内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机构)
把握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上,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上,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
把握时间节点。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2022年2月底前,各地要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工作。前期已在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反复多次摸排的地市,要根据这次排查范围和要求进行复核,不断提升摸排的精准性、全面性;其他地市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深入开展摸排工作,切实摸清底数。同时,还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8zuowen.com≥
(二)加强分工协作。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相互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民政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这次排查工作的牵头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收取预付费的摸排及监管,督促指导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协调配合做好事前宣传和监管、事后处置及老年人安置等工作。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防范化解机制,持续抓好排查整改落实,并研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能;要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减缓全社会“养老焦虑”。
第二篇: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有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在党的__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
一是明确摸排主体。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法人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摸排中,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依托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深入开展诈骗风险摸排。
二是明确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方面,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或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方面,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场所)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经济类犯罪记录或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三是明确摸排方法。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注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如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二)分类处置隐患。坚持“排查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
“绿色”管控。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进行管理,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黄色”管控。对发现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养老机构,以及近年存在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机构,纳入黄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主要提示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橙色”管控。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机构,以及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机构,纳入橙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红色”管控。对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机构,以及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的,或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老年人妥善安置、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机构中涉嫌犯罪的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工作安排
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自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2月底)。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动员,研究吃透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安排。
(二)摸排整治(20XX年1月初至20XX年2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全面摸清本地区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诈骗风险,边排查、边评估、边管控、边整治。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附件1-4),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分析总结(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2月底)。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本次摸排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民政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本地实际,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20XX年2月底前完成摸排整治任务要求,倒排工期,抓好落实,确保党的__大召开前,养老服务诈骗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
(二)加强宣传引导。在党的__大召开前,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次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要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篇: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4月21日,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要求全体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强调,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办理。发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揭露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要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加大追诉力度,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
要协同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结合办理养老诈骗案件,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向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溯源治理。同时,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等工作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