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精选3篇)

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精选3篇)

时间:2022-12-17 02:30

  今天作文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大约有3篇左右,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采用标准化、工具化防护设施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常建通〔20xx〕17号)、结合我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xx年5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深入开展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支模架、临时用电、现场消防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整治工作,做到突出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切实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倒塌、坍塌事故,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实施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20xx年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20xx年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作文吧 www.8zuowen.com…

  5、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7、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材料送检及方案编审情况,首层脚手架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剪刀撑的设置情况,连墙件数量、位置及连接方式等设置情况。

  8、临时用电及现场消防管理情况。施工及监理单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及执行情况,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的执行情况,外电线路及配电线路执行规范情况,使用及维护情况等;消防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及水源的配置情况,动火审批执行情况,安全通道的设置及管理情况等。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蔡业知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站长甘小刘、建安站站长游琪、质监站站长郭爱军、监察队队长李平任副组长,各站(队)工作人员为成员开展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各企业均应成立相应的检查督导小组,认真履行对各项目部的指导、督导职责,切实抓好此次行动。

  六、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中旬。各单位结合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底。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并安排专人落实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xx年5月至11月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同步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12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本次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局安委及市住建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企业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覆盖所有在建项目,突出夏季高温、汛期、重大节假日,施工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对各类园区、工矿企业厂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非法违法建设项目等事故多发工程,以及差别化管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

  第二篇: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xx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建城镇〔2022〕1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集中两年左右时间,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能力,切实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防范实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以安全促发展,以安全促稳定。

  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树立“风险不管控就是隐患、隐患不治理就是事故”的强烈意识,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

  1、建立健全安全管控体系。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xx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落实“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制度,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2、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附件1),“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及时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实现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属地监管部门要及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逐项跟踪整改落实。

  3、加强重要节点安全管理。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二十大等重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动工前提前报备制度,确保安全管控措施到位,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我局相关领导将带队督查,确保全县重要节假日期间施工安全。

  (三)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

  1、严格落实手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xx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地方手册和企业手册,国有企业要带头编制企业手册。把贯彻落实手册与质量安全评优评先、安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手册内容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手册执行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激励,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推动手册制度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手册有关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化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平台,营造学习、应用手册的良好氛围。

  3、落实关键人员责任。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关键人员,特别是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将手册要求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四)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程参建单位要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通过“会昌县城乡建设培训管理平台”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强化劳务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劳务人员安全培训。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通过旁站检查、随机抽查、视频监控等方式,督促指导一线从业人员规范作业,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减少“三违”行为发生。

  2、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参建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强化楼板、屋面、阳台、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边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3、突出整治“三类”事故管控。工程参建单位要特别强化“三类”事故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问题清单(附件2),切实有效遏制“三类”事故多发态势。

  4、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工程参建单位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禁止施工现场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具有正规合格证书的塔吊等特种设备。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

  5、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项目事故风险特点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内涝、台风等风险,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同时加强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大力整顿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

  2、集中整治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施工单位应依法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无证上岗。

  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我局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实施差别化监管,将事故多发企业列为检查督查重点。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曝光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处罚信息。

  (六)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

  1、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带头遵守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规律,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不得以会议审议等非法定程序代替相关审批。要落实建设资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确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产。

  2、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履行政府投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我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移交相关部门实行党纪政务处分。

  3、打造安全生产示范工程。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建设,打造一流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要当好安全生产排头兵,建设精品工程、绿色工程、安全工程,发挥好政府投资工程典型示范作用。

  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

  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专项治理行动,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要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各类媒介,广泛深入开展治理行动的宣传动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

  工程参建单位要围绕治理行动重点任务,分阶段组织开展治理行动。第一阶段,2022年6月底前对项目进行一次自查自纠,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旬报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闭环销号;第二阶段,2022年7月底前,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第三阶段,2022年9月我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项目开展调度和督查;第四阶段,2022年12月底,对前阶段排查梳理的隐患问题进行持续跟踪落实。

  请工程参建单位及时梳每阶段隐患治理情况(附件3),根据旬报制度按时报县住建局执法稽查大队。(联络员:xxx,联系电话:184xxxxxxxx,电子邮箱:)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工程参建单位要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上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压实责任,严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我局将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衔接,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履行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职责,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项目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营造宣传引导氛围。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我局将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对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问题线索,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从严从快依法惩处,处罚结果加大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四)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快建造方式转型,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健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三篇: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1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xx年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xx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大讲堂”,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充分借助本地区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6月1日举行20xx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并推荐3-4个观摩工地(工地名称等另行通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观摩时间后与省建筑安全协会联系。各地级以上市也可选定1至2个在建工程作为本地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观摩学习,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

  (三)举办“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专题文艺演出活动。结合省总工会送文艺进企业的有关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6月1日举办安全生产月专题文艺演出活动(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一主题,启发和教育广大员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范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安全教育氛围。

  (四)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省建筑安全协会将于6月16日9:30-12:00在xx市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分会场)。有关活动内容包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xx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省建筑安全协会等联合在活动地点设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咨询台,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为主题的咨询活动。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参加当地安委会6月16日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针对我省部分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存在防风险、除隐患水平较低,创优积极性不高等状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建筑安全协会将于6月份联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到部分地区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xx〕18号)和《20xx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质〔20xx〕54号)的工作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安全月期间对部分地区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七)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取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宣传,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要组织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高空坠落救援、坍塌救援、消防和紧急医疗救援等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

  (八)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相关协会开展相应活动。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包括省外进粤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相关协会要根据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广泛调动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各地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反馈的意见,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对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发现的问题,要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取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邀请专家、媒体深入企业和工地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并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相关网络举报平台,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指导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相关活动的开展。此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和到基层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7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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