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

2022年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

时间:2022-12-18 11:15

  以下是作文吧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年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大约有3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2022年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人。

  2、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xx年xx月xx日。对参保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政策和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xx年xx月xx日。20xx年全市稳岗返还资金支出1500万元以上,力争达到3000万元。对大中小微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帮助企业更好的抗击疫情,渡过难关。

  3、继续深入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进一步细化简化申领条件和范围要求,鼓励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职工培训,20xx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人数较去年增长20%以上,达到1000人。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1、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2、完善目标责任制,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20xx年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分解下达全市就业创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按月调度、定期通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工作调度和典型引路。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业务的宣传工作。

  4、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防控和就业工作,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企业复产复工用工保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行线上求职招聘、职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本内容由 作文吧 wwW.8zUoWen.Com 整理]

  5、加大加快稳岗返还的力度与速度,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1)打好“降、减、免、返、补”政策组合拳,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xx年xx月至xx月,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xx月至xx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进一步加大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力度,细化简化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申领补贴的条件和范围要求,推动该项工作纵深开展,激发企业职工学习技能、提升职能的热情和动力。

  (2)精准帮扶,主动作为。重点关注受贸易摩擦影响、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企业,主动联系企业调研了解情况,摸清企业需求和面临的实际困难,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确保其方便快捷的享受有关政策。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做到政策支持力度不减,适当放宽享受条件,充分发挥稳岗返还的作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对符合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条件的企业发放就业安置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3)全面推进经办服务网上办理。继续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经办服务,充分借助信息手段,强化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并优化企业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流程。加强失业保险动态监测,时刻关注监测企业参保缴费和职工变化情况,为经办服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在年内申报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都应受理。疫情期间,社会保险推行“不见面”服务,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宣传解读社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援企稳岗政策的知晓度、认知度。要全面推开精准告知工作,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多措并举促进企业对政策的应知尽享。充分利用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时机,一对一当面告知,确保企业知晓政策;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渠道企业申报端,通过信息弹窗、链接引导等方式,促进企业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企业,通过短信、微信等多种推送形式讲清政策,采取网上办公、联合办公、现场办公等方式,为企业申报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对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10人以上的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政策落实保障有力。

  (5)做好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运行情况,加强情况预判和适时调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严格执行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会制度,认真梳理风险点,全面推动党风廉政、资金监管、监督检查等责任制度落实。

  6、开展“最美基层就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为切实提高基层就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重点围绕“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民生实事等工作推进情况,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基层工作者,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7、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激励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就业,引导毕业生到乡镇及以下基层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持续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确保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同比不降低。

  8、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校内校外招聘活动(在疫情期间暂停线下活动),重点办好产业集聚区、汝绣产业园区、汝瓷小镇等市内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百日攻坚行动、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招聘服务活动。依托“爱汝州新媒体”“汝州百事”微信公众号、“58同镇”站长朋友圈,“58本地版”APP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提供高校毕业生智能化精准就业服务,打造全天候、宽领域、高层次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岗位对接平台。

  9、大力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突出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实名制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20xx届“六类”困难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积极做好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贫困户家庭以及毕业半年以上仍未就业毕业生排查工作,建立花名册,列出时间表,制定推进措施,针对性做好就业帮扶。

  (三)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力度

  0、继续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和创业服务“四个体系”建设,支持更多人员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网络创业培训和改善企业培训,提高创业培训实效。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1500人次。

  1、加大创业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00万元。扶持在互联网+、智能制造、物流、汝瓷、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大众创业项目。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创新创业,返乡入乡创业帮助他们通过创业就业实现自身价值。(责任单位:小贷中心)

  2、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完善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孵化基地功能。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申请创建省级或国家级示范基地。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每孵化一户企业运营1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孵化成果补贴。

  3、举办返乡创业网络大赛。响应省厅以“战疫情返创助力,搏e赛豫谋振兴”为主题的返乡创业网络大赛,对我市优质返乡下乡创业项目进行辅导培训,推动其在省级大赛中获奖,进而纳入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项目库,并最终获得投资支持。

  (四)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4、全面落实新增就业实名制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夯实新增就业实名制工作。落实城镇新就业实名登记人员信息采集补助政策落实见效。

  5、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实现“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覆盖,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精准化、便捷化。建立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健全公共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整合优化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10+N”专项活动,确保月月有招聘、处处有服务。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整体效能。完成25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夯实促进就业的基层、基础工作。

  6、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产业集聚区布局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

  7、健全就业统计监测机制,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经贸摩擦等对就业的影响,强化专项监测,做好就业统计工作。做好就业形势分析与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五)切实抓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8、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帮扶、精准帮扶,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完善和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期满退出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帮扶,对大龄、长期失业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9、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农村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工作。

  0、加大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一是动态保持数据精准,依托乡镇社保所和村级劳动保障协办员,进一步掌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底数。二是稳定就业防止返贫。持续通过“六个一批”途径提高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就业程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落实好“七个优先”政策,开展贫困劳动力“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确保在3月底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三是开展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一年内完成全市贫困村村支书或村主任创业培训。四是开发扶贫公益岗位,针对摸排出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群体,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五是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找准症结,逐一突破,全力解决就业创业扶贫各项政策举措出现的“不到边”“不到位”现象,确保政策持续发力。

  三、时间节点

  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是全年的目标任务,在工作安排上按月推进,确保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稳定就业行动计划专班。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围绕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目标考核。围绕省厅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量化分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安排专人开展专项考核评比,并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加大对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自主就业、成功创业的典型事例,通过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2022年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10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

  二、主要路径

  稳就业重点就是推进企业发展,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多提供就业岗位,多吸纳劳动者就业:

  (一)促进农业产业化,引导劳动者就近就业。促进农业生产企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产品向深加工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劳动者就业。推动以工代赈,引导农民参与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新增3000个就业岗位。

  (二)突出园区建设,着力援企稳岗。增强第二产业稳定岗位就业的功能,以园区为载体,加快我县功能膜首位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企业稳产稳岗,增加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年新增5000个就业岗位。

  (三)依托新业态新载体,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第三产业和多种产业的深度融合,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将国家三部委近期公布的16个新型职业作为新的就业开发领域,积极发展网约配送、在线教育、数字生活等新业态新热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全年新增2000个就业岗位。

  三、工作举措

  (一)做好就业专项服务工作,搭建劳动力供需平台。开展劳动力供给情况调查,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编制企业需求清单和劳动力供给清单,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

  (二)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以下岗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着力点,不断扩大政策受益影响面,减轻下岗职工的经济负担。同时针对失业人员,按程序核定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期间基本生活水平,大力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三)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稳定就业。一是积极发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针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规且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诚信企业实行补贴机制。二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三是做好创业服务,提供创业咨询,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创业。

  第三篇:2022年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工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稳就业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xx政发〔20xx〕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做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确保我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一)加大援企力度。深入落实参保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积极争取基金调剂,加大对我县支柱产业和规模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xx年xx月xx日。(县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完善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应急工作预案,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县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等)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xx年xx月xx日。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降费服务千企行”活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企业吸纳其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改善发展环境。(县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发改局等)

  (四)加强对企业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发挥各级金融监管机构作用,鼓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对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发挥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培育小微企业上规模。(县金融办、发改局、邮政银行佛坪支行、农业银行佛坪支行、县信用联社等)

  三、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五)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发挥稳投资对稳就业的带动作用,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进展。推动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托育养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社区生活、家政服务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鼓励汽车、家电、电子产品更新消费,有力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培育我县服务外包市场,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专业服务。(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等)

  (六)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就业空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扩大就业。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培训总体规划,持续实施“千人培训计划”,免费培训养老护理专业性人才。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规划,支持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课程。推动“互联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在更多领域发展。实施“互联网+中小企业”行动计划,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大力培育数字经济。(县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融媒体中心等)

  (七)把用工量作为衡量项目好坏的重要指标。制定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项目特别是对用工量大的已规划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强化跟踪服务,着力解决用工方面问题。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招商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配套衔接,建立重大项目吸纳就业评估实施机制,优先安排实施创造岗位多、岗位质量好、与人力资源匹配度高的产业项目。在乡村振兴产业规划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把就业创业作为重要出发点,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等)

  (八)提高务工组织化程度。打响“外出务工、首选南通,实现梦想、社区工厂”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品牌,赴南通等主要劳务输出地收集优质岗位,及时推送就业岗位。加快培育引进服装加工、电子原件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创办社区工厂,大力扶持移民安置点兴办社区工厂,帮助移民安置点贫困劳动力实现安居乐业。大力提升“春风行动”“就业直通车”活动力度,让更多的贫困劳动力从输出地到用工地“零成本”实现就业。优化外出务工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规模,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换岗、维权等一条龙服务。(县人社局、发改局、移民办、扶贫办等)

  四、帮扶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

  (九)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改进专项就业服务,对有需求的毕业生提供实名登记、档案管理、见习岗位推荐、就业岗位推荐、就业信息推送、创业培训等服务。加快开发“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全面推广使用“高校毕业生精准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招聘,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便捷高效的信息平台。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公开招聘一批乡村教师、医生、社会工作者充实基层服务力量。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每年组织见习青年不少于30人,放宽见习期限,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办理时限从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加强困难学生帮扶,构建完善的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帮扶体系,落实校院领导、专任教师、辅导员责任,强化分类指导服务,加大帮扶力度。(县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等)

  (十)优化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强化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在农民工返乡期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其尽快就业;成立佛坪县劳务经纪人协会,加快培育农村骨干劳务经纪人,着力建立劳务输出网络体系和工头队伍,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专业化、有序化、规模化、市场化,实现劳务输出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转变。对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落实每人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扩大返乡农民工创业“朋友圈”,引导开展创业互助。开发产业就业岗位,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承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项目,开展职业农民培育,促进返乡就业;返乡农民工在养老护理家政行业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返乡后超过6个月的农民工,在当地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社区工厂就业的,比照贫困劳动力享受吸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一次性岗位补贴、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执行时间到20xx年xx月xx日。(县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等)

  (十一)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体作用,免费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搭建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平台。加大定向招录力度,在军队服役5年(含)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县以下一线执法职位、镇办专职人武干部职位招录,应拿出一定名额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可面向反恐特战等退役士兵招录人民警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

  (十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条件,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创业明星、中帼建功、双学双比等荣誉称号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以及信用乡村推荐的创业人员原则上可免除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手续;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信誉良好的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累计不超过3次。按照《xx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将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支持返乡创业,20xx年底前,返乡农民工在本县初创的创业实体,按其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落实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政策,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补贴,补贴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农民企业家回本县区投资100万元以上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返乡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其宅基地内从事生产经营。(县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十三)加快创业平台建设。发挥“双创”支撑就业重要作用,加快镇办标准化创业中心建设,从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积极支持标准化创业中心创建工作,建成后的标准化创业中心应分类纳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管理体系,享受相应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双创”要素投入,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入推广“企业内创、院所自创、校企合作”创业创新模式。打造提升“创业大赛”“技能大赛”“创业明星表彰”“创客沙龙”等活动,深化“大赛+基金+孵化”模式,落实“以赛代评”政策。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提高电商创业能力。(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

  (十四)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人社局、财政局等)

  (十五)加强托底安置就业。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特别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要重点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鼓励有条件的帮扶单位自主开发扶贫专岗,优先安置“三无”贫困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公益专岗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按月足额发放。(县人社局、财政局等)

  五、加强职业教育培训

  (十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围绕我县主导产业以及市场急需紧缺的家政养老、托幼保安、电子商务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把劳动力培训成合格的“员工”,打造社会认可的劳务品牌;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支持鼓励社区工厂开展以工代训,不断提升社区工厂技能水平和稳定吸纳就业能力。力争到20xx年底,全县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以上。(县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等)

  (十七)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稳步推进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扩招工作,充分发挥技工院校作用,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20xx年起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为全县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医养产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培育壮大技能人才队伍。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有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其中的农村学员和困难家庭成员给予生活费补贴,实施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等)

  (十八)大规模发展职业教育。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教育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等财政支持政策,逐步提高职业教育在教育经费中的占比。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中职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生均拨款经费要高于普通高中,巩固提高高职生均拨标准,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财政拨款保障水平。从20xx年1月起,举办职业教育的企业且符合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数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等)

  六、做实就业创业服务

  (十九)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大力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和基层服务平台,建立微信招聘服务公众号,不断扩大招聘平台影响力,加大小型网络招聘活动力度,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发布等方式,推送招聘信息到户到人,努力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县行政审批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

  (二十)推进就业服务全覆盖。做实就业创业服务,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安排专项招聘工作,精心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合,提高人岗匹配对接效率。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专项治理对就业影响跟踪应对,对涉及企业关停并转的,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信息提供给县人社局;对可能造成规模性失业的,要同步制定应对措施。(县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等)

  七、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二十一)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体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县医保局、财政局、人社局等)

  (二十二)做好困难人员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可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县民政局、财政局等)

  八、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三)建立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由主管副县长牵头,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统计等部门参与,建立县级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开展会商,分析研判就业形势,统筹领导和推进稳就业工作和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处置。各镇办承担本辖区稳定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辖区促进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就业创业作为重要出发点,统筹开展好送服务上门、送政策上门、送岗位上门、送审批上门、送代办上门服务,想尽千方百计给辖区内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压实促进就业工作责任。(各镇办、县人社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等)

  (二十四)完善实名登记和数据监测。组织基层全域登记就业失业人员,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行就业失业实名制,实现就业失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全覆盖。各镇办要整合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村级信息员、公益岗位人员力量,利用上门宣传防控知识的时机,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掌握辖区内劳动力转移就业、自主创业意愿,以村为单位建立并按月更新辖区劳动力实名制花名册,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精准掌握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情况和返乡回流情况,加强移动通信、铁路运输、社保缴纳、招聘求职等大数据比对分析,为就业形势研判提供准确依据。(各镇办、县人社局、发改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二十五)做好资金投入保障。积极投入就业补助资金,统等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用于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就业创业、保障基本生活等稳就业支出。(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等)

  (二十六)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镇办要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第一时间处置因规模性失业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处置过程中,各镇办可根据需要依法依规制定临时性应对措施。(各镇办)

  (二十七)加大宣传舆论引导。要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选树一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发掘一批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及时开展表彰激励。牢牢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权,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建立重大舆情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消除误传误解,稳定社会预期。(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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