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精选3篇)

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精选3篇)

时间:2022-12-19 15:57

  下面是作文吧小编整理的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汛期城市防汛工作,加强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到防洪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能力,确保全街道安全度汛,根据《介休市2020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各级防汛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XX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城市防汛工作的应急处置。

  第三条坚决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努力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全民防汛。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常务副总指挥,城管办、安监办及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防汛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防汛办),办公室设在城管办。

  第五条职责任务

  (一)街道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全街道的防汛抗洪工作

  2、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

  3、根据市防指发布的启动预案命令,立即进行紧急应对;

  4、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减灾措施及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和对外信息宣传报道。

  5、向市政府和市防指报告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二)街道防汛办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具体实施上级的防汛调度指令;

  2、承办街道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科室的防汛工作;

  3、制定及修订本街道防汛应急预案;

  4、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各社区的防汛工作;

  5、完成时机上级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防汛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我街道以五个社区为网格,分为五个片区,当接到暴雨洪水预报或发生灾情险情时,街道指挥部有关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总指挥负责指挥全街道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常务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指挥协调工作,副总指挥负责各自联系社区内的抢险救灾工作,成员负责组织街道各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群众做好具体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为便于指挥,成立相关应急小组及其职责如下:〔www.8zuowen.com〕

  现场抢险组:由街道武装部负责,各社区及其他科室人员配合,主要负责组建街道抢险救灾应急队伍,随时听从指挥部调遣,负责街道辖区抢险救灾应急任务。

  安全疏散组:由街道综治办、安监办共同负责,主要负责受灾区域的交通疏导,保证救援顺利进行,做到消防车、救援车及其他有关车辆能畅通进出;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街道城管办、综合办共同负责,主要负责各应急小组间的联系协调;信息、咨询的传递及发布;向现场指挥部及各职能组提供相关职能组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负责有关灾情报道事项。

  物资供应组:由街道民政办、综合办共同负责,主要负责救援所需的各类生活物资和抢救物资及器材的供应。

  善后处理组:由街道民政办、信访办、综治办、计生办共同负责,主要负责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等善后工作。

  第三章预警及应急响应

  第六条根据《介休市防汛应急预案》,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洪涝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应急响应对应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

  第七条接收市委、市政府、市防指下发的预警信息及相关文件,由城管办负责,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及时通知到各社区、街道各科室。同时各社区、各科室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将预警信息及时通知辖区居民。特急情况时,由各社区组织人员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居民,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第八条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检查”的要求,街道城管办、安监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负责督促检查各社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消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九条各社区要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防汛检查,尤其要对学校、辖区的低洼棚户、老旧小区、出现墙体倾斜和裂缝的危房、居住户及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围墙等易出现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加强检查,对住户要进行走访宣传,切实提高居民防汛安全防范意识,对危险地段做好检查记录。对因各类原因遗留的废弃房屋,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拆除,不能拆除的要设立经久耐用且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防止发生事故。对明沟暗渠、雨水斗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疏通,提高泄洪能力。

  第十条各社区工作人员要时刻了解天气情况,如遇恶劣天气,要及时疏散辖区内危房人群,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在日常排查中,要及时将《汛期安全告知书》发放到居民和各物业手中,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对存在隐患的位置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时,街道联系社区领导、干部、社区主任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同时报告街道防汛指挥部,街道防汛指挥部接到险情报告,组织应急分队立即出动,同时组织各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第四章信息报送和处理

  第十二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第十三条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的30分钟内上报市政府。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的30分钟内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第十四条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市防指和市政府上报。

  第十五条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街道、社区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各社区主任为本区域内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社区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名单及时报街道防汛办公室;街道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由武装部长担任队长,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的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企业、单位成立相应的防汛抢险突击队,确保发生灾情时,抢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十七条我街道辖区老旧民房较多,汛期责任重大,各社区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要深入一线,全面履行职责,对一些重点地段、重点单位要明确责任人,遇到突发情况及时联系住户和家属及时躲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第十八条街道及各社区要认真安排好防汛值班,严守防汛值班纪律,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随时掌握汛情,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上传下达,确保辖区防汛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各科室、各社区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密切配合、服从全局的原则,做好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各社区对辖区的所有单位的防汛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责任,街道包社区干部要督促指导所分包的社区做好防汛工作。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切实做到防洪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能力,确保安全度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原则,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街道办事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标准内洪水防洪预案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办事处防汛负责人在防汛办公室负责指挥,向各驻地单位及相关部门部署任务。

  2、各驻地单位及相关部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3、根据情况,分析汛情,实施防汛抢险指挥。

  4、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天气动态,研究工作对策。

  5、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办事处防汛办公室。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办事处防汛负责人负责指挥各驻地单位及居委会的防汛抢险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

  2、办事处防汛办公室,保持24小时值班,防汛突击队员在大雨15分钟内到位,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巡查,确保河道、排水管网畅通,泵站正常运行及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办事处环卫所及其环卫工人,保证24小时值班,大雨15分钟内到位,确保辖区排水管网畅通。

  4、各驻地单位及居委会的。防汛指挥坚守岗位,轮流值班,驻地单位防汛突击队在大雨15分钟内到岗到位,防汛重点部位(西区低洼楼由西区负责、社区平房由社区负责、东社区由负责、标山中路由标山中路社区负责、西社区由负责、办事处自管房由负责、缤纷五洲地下银座由缤纷五洲有限公司负责、通讯城地下眼镜市场、地下停车场由通讯城同负责、二宫平房由二宫负责、齐鲁鞋城地下营业厅由鞋城负责、开发公司地下停车场由负责、四院家属院平房由四院负责)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办事处防汛办公室联络。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办事处主要领导、防汛负责人在防汛办公室负责指挥。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各驻地单位及居委会主要领导指挥,随时向办事处防汛办公室通报汛情。

  2、在暴雨黄色预警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各驻地单位、居委会、办事处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待命,并对各自辖区、单位内的低洼地区、危漏房、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3、办事处环卫所及其环卫工人巡视下水井箅,防止遇杂物堵水,并派专人值守。负责人:。

  4、办事处防汛值班电话及时接听群众来电,掌握低洼地区积水和受灾情况,保证24小时值班,确保网络及通讯畅通。

  5、办事处环卫所及其环卫工人雨后立即清除街道的淤泥、垃圾等杂物,保证道路清洁畅通,负责人:。

  6、办事处绿化管理员对倒伏的树木及时进行砍伐清理,确保道路畅通。负责人: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办事处主要领导、防汛负责人到达防汛办公室,统一领导指挥辖区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雨情、险情、灾情,科学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办事处防汛突击队、各驻地单位防汛突击队、居委会人员要昼夜值班,随时出动,在第一时间到达位置展开抗洪救灾工作。

  3、办事处防汛办公室通过通信网络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各驻地单位及居委会每半小时向办事处防汛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

  (五)防御标准内洪水的后勤组织工作

  1、抢险所需物资器材由办事处及各驻地单位负责储备。

  2、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各驻地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指挥所有成员每隔一定时间(2-3小时)集中召开会议,通报汛情、灾情,研究对策,力争把洪水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超标准洪水防洪预案

  (一)当遭特大暴雨时,即城区降雨量每小时达到60毫米以上,应采取以下措施:

  1、街道办事处向各驻地单位、居委会发出灾情通报,发动全体干部、群众积极投入抗洪救灾,确保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办事处、各驻地单位、居委会全体成员按照辖区负责范围发动组织人员抢险救灾,指挥低洼地区的群众疏散转移。务必随时向防汛办公室报告汛情。

  3、医疗应急队由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统一调动指挥,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护和灾后疫情防疫。负责人:。

  4、在抢险救灾中,部门和单位的所有车辆由防汛办公室统一调动使用,做到调之能来、来之能用。

  (二)遇洪水必须转移时,执行低洼地区群众转移方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居民安全转移。

  街道办事处由同志负责辖区内的六座低洼楼(10、12、18、20、38、42号)楼居民、社区平房受灾居民转移至实验学校(学校由负责接收转移群众事项)和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由负责接收转移群众事项)。食宿由同志负责;堵排水由同志负责、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同志负责。

  第三篇: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切实做好XX街道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汛期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防汛安全保障。

  (一)制定预案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河、湖长制管理办法》和《XX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范围内特大降水、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特大长时间降雨、特大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现代化水平。

  2、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以防汛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御洪水灾害工作按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工作。各村居也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行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抗洪工作。

  (一)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XX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领导、组织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下设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办),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站。

  1、街道防指组织机构

  街道防指由工委书记负责综合协调,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由工委副书记、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由副科级领导、XX派出所所长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任成员。

  街道防指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站,防汛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应急办主任兼任,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0535-56443020535-5822876。

  2、街道防指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山东省、烟台市防指和X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组织制订行政区域内汛情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掌握辖区发生的汛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统一调控和调度街道辖区内水利设施,做好汛期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街道工委书记负责防汛全面综合协调工作;

  街道防汛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责防汛抢险工作的总体指挥、调度工作;

  街道防汛副总指挥、街道工委副书记负责组织、指挥涉险村居遇险群众疏散工作;

  街道防汛副总指挥、分管副主任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队应对突发险情、突击抢险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街道武装部长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遇险时做好与驻蓬部队的沟通协调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宣传委员负责与上级宣传部门对接,与媒体沟通协调,做好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分管卫生副主任负责与卫生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现场抢救及灾后疫情应对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分管经管副主任负责协调财审所、党政办公室,联系固定食物供给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经贸办副主任负责组织辖区企业做好各自的防汛抢险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派出所所长负责做好受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遇险时联系交警部门做好抢险道路的秩序维持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各村居书记(主任)负责全面做好辖区内防汛各项工作,遇险时安排人员做好增援队伍的道路引导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负责联系防汛抢险的机械及协调各村居、部门防汛物料的调用;

  3、街道防指办职责

  承办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XX市防指的决定,按照要求组织辖区防汛工作,指导、督促街道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汛方案,指导、检查、督促落实防汛应急预案,负责防汛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各村居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街道防汛指挥系统建设与管理等。

  (二)各村居成立防汛指挥中心

  各村居必须设立防汛指挥中心,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村级防汛指挥中心应急分队由本村居按照要求自行抽调精干劳动力组成。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汛情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汛情灾害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各村居在收到街道预警信息后,要立即通过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电话、鸣锣、吹哨等方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告知。按照社区、村各自规划设定的转移路线实施安全转移,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街道防指应根据市防指办的要求提早预警,通知各村居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流或塘坝发生险情时,相关村居要积极联系街道防指,上报水情,为街道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汛情信息。

  (1)汛情信息主要包括:汛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汛情发生后,各村居应及时向防指报告洪水受灾情况,街道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街道防指应按照规定和要求上报汛情。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防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村居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防汛物料和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建设。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各村居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准确地记录来电时间及内容,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主要负责人。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较大降雨及洪水。

  (4)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及各村居分别储备雨衣、铁锨、照明器械、砂石、木材、木桩、麻袋、编织袋、铁丝、电缆等必需的防汛物料,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合理配置。对失去作用的防汛物料要及时更换。

  (5)资金保障。建立防汛抢险储备金,主要用于购置紧急防汛抢险物资、抢险处理安置补助等应急资金。街道防指设立不少于20万元的储备金,各村居设立不少于5万元的储备金。

  (6)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汛情预警。

  当即将出现汛情时,各村居要做好预报工作,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水位、流量情况和洪水走势,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预报最新汛情、水情,为预警提供基本依据。

  四、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一)按汛情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应急响应行动也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二)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三)汛情发生后,由XX市防指和街道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四)汛情发生后,由各村居防汛指挥中心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情况。

  (五)对跨区域发生的汛情,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街道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六)因汛情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街道防指应上报市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

  五、应急响应

  (一)由街道防指总指挥立即主持召开防汛会议,由防指成员参加。视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向市防指提出应急建议,发布相应信息,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及市人民政府。街道防指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最快时间内派人到一线观察水情。同时要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街道防指成员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沿河以及涉及塘坝的各村居及有关单位防汛指挥中心启动应急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指挥机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汛抢险工作;启动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查危险地段,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六、指挥和调度

  (一)出现汛情灾害后,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研判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分析研判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各村居,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三)发生重大汛情灾害后,市级防汛指挥机构若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的,有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七、抢险救灾

  (一)出现汛情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二)事发地的村级防汛指挥中心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街道防指或市防指指挥决策。

  (三)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辖区的资源和力量,组织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需要时可上报市防指争取增援力量。

  (四)处置汛情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街道防指统一指挥,各村居或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八、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一)街道防指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二)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街道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三)出现汛情灾害后,街道防指应指导各村居或单位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四)对转移的群众,由街道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五)出现汛情灾害后,街道防指应上报市防指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街道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九、信息发布

  (一)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汛情、防汛动态等,由街道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水灾情的,由XX街道办事处审核发布。

  十、应急结束

  (一)当汛情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街道防指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处置工作。

  (二)依照有关紧急处置工作中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处置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XX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三)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街道防指应协助受灾各村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十一、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十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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