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600字(精选31篇)

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600字(精选31篇)

时间:2024-03-26 09:50

  下面是作文吧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600字大概有31篇左右,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

  第二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在这美丽的地球上,我有我最亲的人,也有我讨厌的人,还有我最崇拜的人。今天我就个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一米七零的个子。不高也不低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我最喜欢爸爸的笑容,因为爸爸一笑特别和蔼可亲。而并不是因为爸爸的笑容,我就崇拜爸爸,而是因问一件太平常不过的事情。

  暑假的一天,我刚好爸爸不给我布置的10页题做完,爸爸便和我说:”要不,我们天去游泳吧?“我一听,一蹦三尺高,兴高采烈地说:”耶!同意!“在晚上时,我兴奋得睡都睡不着,连做梦都梦到我们去游泳了。[本内容由 作文吧 WWW.8zuOwen.com 整理]

  第二天,我和爸爸妈妈,还有王叔叔一家如愿以偿的来到游泳馆游泳,我们换好游泳衣后,便下了水。哇!好舒服呀!谁知,爸爸的一句话打破了我的舒服劲儿——”我来教你游泳吧!“就这样我的一段艰难的历程开始了。

  “你看,手要这样扒,不能那样。腿呢,自然要这样了。”我被爸爸话中的'“这样”“那样”给搞的迷迷糊糊的。我气疾败坏的说:“不学了,这么难。爸爸,你让我自己玩一会儿呗。“爸爸接着就说:“做什么是不能做到一半就放弃,只要你努力,什么困难都会被你克服的。有句俗语叫:“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知道吗?“唉——是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一定要做一个有心人!

  现在你们知道我崇拜我爸爸的那一点吗?哎,对了,就是这一点——坚持不懈!

  第三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崇拜的人有很多很多,比如明星,比如爸爸妈妈,比如交警、环卫工人……可是,我最崇拜的是我的老师——牛老师。

  我的崇拜之情来源于很久以前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直到现在仍旧让我记忆犹新。那是夏日里的一天,火辣辣的太阳照射在大地上,叶子们热得卷起了身躯,小狗热得躲在了汽车底下,“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我们在教室里上着课,被空气中涌动着的燥热弄得心烦意乱。突然,一个学习还不错的同学举起了手,向老师请教了一个字,牛老师皱着眉头,盯着那个字看了好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这个字……这个字我不是很确定它的'读音……”老师的话音未落,同学们便七嘴八舌地议论了起来。我们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老师,眼中有不置信、惊讶,甚至带着些好笑。老师严厉地说了一句:“安静!”教室里霎那间鸦雀无声,所有同学的目光聚集在老师身上。牛老师红着脸,但还是平静地环视了一圈教室,轻咳一声说:“同学们。对不起,我回去查一查,再把答案告诉你们。”大家轻轻点了点头,牛老师的眼神更加坦然了,她露出了微笑,真诚地看向大家:“同学们,老师想告诉你们,当别人问到你不会的问题时,千万不要不懂装懂,这只会带来误会和不良的后果。诚实地回答任何问题,比什么都珍贵。”大家听了,若有所思,完全忘却了四周的燥热……

  下课铃声响起,老师笔挺地走出了教室,我望着老师的背影感触良多:老师看上去好像丢了脸,但她的坦然告诉我她并不在乎。她用实际行动教会我们——实事求是比什么都重要!

  第四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们小区有一位年轻的哥哥,他总是穿着一件宽大的T恤衫,上面印着一只棕色的泰迪犬,而每天清晨,总能看见他提着一个黑色没封口的“垃圾袋”悄悄地放在草丛中,便离开了。看到这一幕,我总是在想现在的年轻人也太懒了,连垃圾都不愿丢,太不爱护环境了,可是,从那件事以后使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周末的一天,我刚走到小区门口,一只狗的虚弱叫声吸引了我,我低头一看,发现那只狗的肚子大的惊人,一看就知道怀宝宝了,而且马上就要生了,可能是早产,不管狗妈妈再怎样努力,小狗只露出了头,如果身子再不出来小狗和狗妈妈就都有生命危险,我急的团团乱,突然那位哥哥冲了出来,立马把狗妈妈抱起来,二话没说,以冲刺的速度跑到了最近的宠物医院,自己掏腰包给狗妈妈生产。在手术室门口,我看他静静地坐着,双手大拇指一直再动,眉头紧锁,埋着头没神的看着地板,那件T恤也变得十分脏。

  就在这时,医生走了出来,哥哥冲到了医生面前,紧张地问:“怎么样?”医生回答道:“手术非常成功,顺利取出了3只狗宝宝。”一缕和谐的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照到了哥哥的脸上,哥哥脸上浮现出幸福的微笑,一切都那么的`美好!

  到了最后,哥哥拿着一个布满绒布的笼子将3只小狗和狗妈妈带回了家,一路上跟他的交谈我才知道,原来那个黑色塑料袋里装的是流浪猫狗的食物。看着那个黑色塑料袋我终于明白了:哥哥并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爱护这些在别人眼中可怜的小动物!

  现在,每当我碰见这个哥哥,我都会向哥哥充满尊敬地说一声:“哥哥好!”

  第五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第六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有人崇拜博学多才的爱因斯坦,有人崇拜好学的司马光,有人崇拜为国赴死的赵一曼,有人崇拜发现万有引力的牛顿……

  而我最崇拜的人是钱学森。钱学森是中国航天之父、导弹之父、火箭之王、自动化控制之父。而且钱学森很小就有自己的作息表:清晨准时起床,锻炼身体;午饭后,母亲教儿子背诵唐诗;休息时,钱学森会看一些儿童读物;下午,或者画画,或者写毛笔字。每天如此,从不间断。钱学森悟性极高,记忆尤其出众,他三岁时就会背诵百首唐诗,以及一些启蒙的读物,自小被人称为:“小神童”。

  上小学时,学校的男孩都爱玩用硬纸片折成的小飞镖,好的飞镖,掷岀去像燕子一样,又稳又远,学校里没有人能赶得上钱学森。后来,钱学森说了为什么飞镖飞不高,飞不远,飞不久的原因。听后,钱学森的老师心里非常震撼。因为小小的飞镖里蕴含着空气动力学的基本原理,钱学森没有老师教他,他竟然自己悟出来了!

  还有一次,钱学森在美国留学时,一名教授出了很多难题,使得许多学生不及格,大家一致认为教授是故意让他们难堪,想去闹事。他们惊讶地发现,教授早把钱学森的卷子贴在了门上。他们发现,卷子上干净、整洁、清爽、没有一处修改,看上去是毫不费力,一口气完成的。教授在卷子上给了一个大大的A后面还有三个加号,想要闹事的学生,灰溜溜的走了。

  钱学森,是一个好学的`人,他的一辈子,只做了两件事,一是读书,二是为国奉献。他由美国回到国内时,美国人不让他走,因为他一个人能抵得上三五个师,还给了他很高的官位,但钱学森礼貌地回绝了,他毅然决然回到祖国,为国效力。

  这就是我佩服的人!

  第七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人崇拜音乐家舒伯特;有人崇拜作家老舍;还有人崇拜科学家爱迪生……我最崇拜的人是舞蹈艺术家杨丽萍。

  杨丽萍出生于(1958年11月10日)女,云南洱源白族人,她是中国舞蹈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1986年创作并表演独舞《雀之灵》,借此一举成名。1994年她凭借独舞《雀之灵》荣获中华民族20世纪舞蹈经典作品金奖。杨丽萍以“孔雀舞”闻名,其舞蹈风格多源于自然和真实的生活,擅长将舞蹈中原本动态的艺术表现形式转化为静态,被誉为“中国第二代孔雀王”。

  在他们村子里的人都喜欢跳舞,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跳舞。她也从小跟着祖辈、父母一起跳。她喜欢观察大自然,去发现大自然的美,然后她把这些大自然的美增添在自己的舞蹈中,很快就成了全村舞跳得最好的姑娘。13岁那年,杨丽萍被云南西双版纳州歌舞团看中并招收入团。入团后,她开始了游走于云南这片土地上长达7年的访演生活。每次巡村访演,演员们都是自己背行囊,徒步行进。而村庄之间没有路,几乎都是原始森林。这种“送戏上门”的经历对杨丽萍来说是宝贵的.,也为她后来的艺术创作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她还吸取了傣族前辈毛相、“孔雀公主”刀美兰两人不同风格的孔雀舞的特点及其他民族的舞蹈元素,同时加入大自然的动态,创造了独树一帜的“杨氏”孔雀舞。

  杨丽萍的孔雀舞是享有名声,但是她的成就是她的心血换来的,长大后我也想成为杨丽萍一样的舞蹈艺术家。

  第八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崇拜的人不是影视明星,也不是歌星,而是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我们学校的书法家李琼老师。虽然读音发“琼”,可李老师一点儿也不“琼”,我和田芮宁还特意编了一首小曲子:“可惜不是你,你‘琼’我不‘琼’”。

  李老师的头型是个南瓜头,身高不矮也不高,中等身材。她的眼睛又大又亮,看起来炯炯有神,这就是她。因为她是位书法家,写的书法极其好看。俗话说得好,字如其人,所以李老师长得非常的漂亮,精气神十足。

  我之所以崇拜李老师,是因为她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我也想像她那样把字写得那么漂亮。所以,我也正在不断的努力,向她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去书法教室练习书法时,碰巧看到了李老师的一幅书法作品,字数有1046个,那字体的结构,精细程度以及长短的变化……写得实在是太精彩了,简直叹为观止!站在那里十几分钟,都还看得津津有味。我听李老师说起这副作品,还是她在半夜三更的时候创作的。

  因为这是李老师要代表教师群体送给学校的作品,所以李老师从晚上九点一直写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八点钟,李老师在写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困,反而更加地有精神,那种心情,别提有多么的兴奋了。

  我非常的惊讶,这么长的时间居然都不困,正因为李老师写了这么久,才让我们看到了这么好的一幅作品。有付出,就有收获,牺牲睡觉的时间完成一幅作品,真的非常值得敬佩。

  我崇拜李老师对职业的热爱,对梦想的坚持。

  是啊!“有付出,才有收获。”听了李老师的一番话,使我明白了,做事的'坚持,也是对梦想的坚持。同时,也是一种态度,一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李琼老师,我崇拜她的不仅仅是写得一手好字,还有她做事的认真、坚持的态度。

  第九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最崇拜的人他生于1940年12月18日,逝世于1962年月15日。他只活了22个春秋,同时他也为人民服务了一半的生命。他曾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没错他就是我们敬爱的雷锋爷爷

  雷锋爷爷出生在湖南省长沙望城县简家塘一个贫苦农民家里。雷锋爷爷出生的时候,正是抗日时期,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中。他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新中国成立后走上一条有儿童团长,政府公务员,农场拖拉机手,工人到解放军汽车兵的道路。雷锋爷爷为人民服务的事迹数不胜数,感人至深。现在我就讲两个故事吧。

  五月的一天,天下着大雨,雷锋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了,带上几个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手了还牵着一个小女孩正艰难地走想车站。雷锋赶紧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陪她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颤,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还把早饭分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当那为妇女想了解他的姓名时,他却消失在茫茫雨雾中。

  雷锋爷爷就是这样的一个无名英雄,他无论在哪里,哪里都留下了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足迹。

  又是一次,刚好遇上过年,战友们愉快地在一起搞文娱活动,但雷锋想到,过节时,服务部和运输部门是最忙的时候,应该帮帮他们。于是,雷锋请假后直奔附近的瓢儿吨车站,帮着打扫候车室给旅客倒水。

  你瞧,雷锋爷爷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为人民服务。难道这样的人不令人崇拜吗?雷锋爷爷那无私奉献的精神将代代流传,将照亮代代人的心。

  第十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在我由小长大的成长过程中,有个人一直在默默支持我,教导我,他就是我那慈祥和蔼的爷爷,也是我最为崇拜的人。

  我的爷爷是个勤俭节约的人。从他的穿着打扮就能看出来——一双朴素的蓝布鞋,一件颜色陈旧的中山服,还有一条灰暗的长裤。虽然他手中握着工资,但从不乱花一分钱。他常常会感慨:“在我们那时候啊,天天连饭都吃不饱,更别提现在吃的那些大鱼大肉了……”因为家中有了爷爷,一年来能省下许多钱呢!

  我的爷爷是个有学问的人。虽然他生在知识匮乏的家庭中,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学习。他总是一边在田中割草,一边读着用所剩无几的金钱买的薄薄的书。也许是上天看到了爷爷的努力,让他在十多年后成为了一名化学老师。就算是爷爷进入了学校,每月都领到了工资,他对书本还是抱有莫大的热爱。

  我的爷爷是个厨艺很好的`人。别看他平时拿着教杆,戴着眼镜,但到了厨房,却总能令人目瞪口呆。奶奶经常笑着说自己享福了,能嫁给一个厨艺如此之精的丈夫。因为爷爷的培养,我的爸爸、伯父都成了“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

  爷爷虽然和蔼可亲,但有时候也特别严厉。听爸爸说,在他小的时候,只要一调皮,不乖乖在家里学习,就会被爷爷拿杆子亲切地“教育”一顿,吓得他哇哇大哭。而杆子对于我,却是不大常用的,在我小时候顶顶顽皮时,爷爷最多也只拿尺子轻轻拍一下手掌。因此,小时候我总喜欢跟在爷爷的后面。

  虽然爷爷还能陪我许多年,但爷爷头发花白,已经老了。我要在剩下的时间内,多陪陪爷爷奶奶,多孝敬父母长辈。

  第十一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最崇拜的人是谁?他就是“当红小天王”周杰伦。

  周杰伦最有特点的就是他那“千姿百态”的头发。舞台上,他的头发很独特,比如在头后加一个小辫子,再插上几根羽毛;生活中,他总喜欢让他那头发都倒向后方。我为什么崇拜周杰伦呢?先看几个故事吧!

  那年,周杰伦参加《超猛新人王》,获得了第二,不过他意外的获得了“综艺天王”吴宗宪的垂青,并且吴宗宪也聘请周杰伦到他的.公司做一名助理。有一次,吴宗宪把周杰伦叫来,说:“阿杰,只要你能在10天之内写出50首歌曲,我就帮你出专辑!”接下来的十天里,他几乎是一首接着一首地创作,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角落打个盹儿,饿了就吃些方便面。10天后,他真的写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都写得工工整整。吴宗宪果真帮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JAY》,这一专辑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成为了周杰伦一个人的天下。

  别看周杰伦在舞台上载歌载舞,其实他很痛苦。因为他得了僵直性脊椎炎,不过他依然很坚强。他在他的作品《蜗牛》中有这样一句话,它让我与周杰伦的生活和奋斗经历联系起来,这句话就是:“重重的壳裹着轻轻的仰望”。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

  是啊!周杰伦为了成功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呀!我崇拜周杰伦,因为他有恒心、有毅力、有目标、有理想、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

  第十二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在生活当中,我有许多的偶像,但在这些人中,曹操无疑是我最崇拜的人。他是一代枭雄,不仅在军事上游刃有余,而且文韬武略样样精通。

  说起曹操,人们总觉得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和“宁我负人,休教人负我”,真是老奸巨猾残忍至极。但在我的眼中,他却是一位真真正正的大英雄。他果敢而机智,做事从不婆婆妈妈,这一点最让我为之佩服不已。

  记得在当时,董卓大权在握拥有重兵的时候,而曹操仍敢伪装前去刺杀,这是真的勇士才能做出的极为冒险的行为,我当时都不禁在心里为他捏了一把汗。而当他被董卓识破时,他当机立断立即单膝跪下,说自己是献报道的。董卓竟没有察觉,并准备对他大加赏赐时,他立马找了个借口逃之夭夭。读到这的时候,我长吁了一口气,在心中暗暗说道:“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辛亏曹操反应快!”而当董卓反应过来时,他却早已逃之夭夭,而曹操得幸逃脱之后的表现,真是恰恰印证了那句俗话——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很是敬佩曹操置之死地而后生而后生的勇气,能够在面临困难和充满讹虞我诈的.三国时期成为一代枭雄。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往往缺乏像曹操那样坚韧不拔的精神,做事情老是喜欢半途而废,最后一事无成。单单拿写作业这件小事来说吧,总是粗心大意,丢三落四,取得一点小成绩就难免沾沾自喜,难以坚持不懈地努力。曹操性格上的执着与坚持,让我不禁要为他叫好!除此之外,曹操还是三国时期的诗坛领袖人物,他笔下的《观沧海》气势恢宏,尽展他伟大的抱负。这样的一位文武双全的曹操,又怎能不让人心生欣赏之意呢?

  曹操一生所为,足以让人们知道他异于常人的机智勇敢,果断和心智的坚韧。而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第十三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若说起王守仁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不是很熟悉,可是他说的知行合一这个词,名声可是大得吓人。阳明心学早已风靡世界,而王守仁(王阳明)则是我最崇拜的人。

  心学与朱熹的礼学不同,礼学所张扬的是,“留天理、去人欲”。而心学则想的是“天理即是人欲”而这则来源于王守仁的一个奇遇。

  在王守仁专心追求哲学时,一个消息传入了他的耳中。在深山里,有一个修为极高的道士。王守仁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立刻去会见了这个道士,可是这个道士却让他失望了,因为这个道士说的都是一些他习以为常的`问题。

  这时,王守仁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问到家中常有人在,道士缓缓的睁开眼说:“母亲尚在。”“那你想他吗?”寺庙里随着王守仁这个问题的落下,又陷入了沉默。“怎能不想啊!”一声叹息响起,道士低下了头,在他看来这不是一个道士该说的话。

  王守仁说道:这也是他第一次想到,每一个人都会有七情六欲,他将永远屹立于世间,虽然他创造出的心学跟他的奇遇是密不可分的,可真正成就他的是他的坚持。

  这时王守仁已被发配至龙场,他站在窗前,外面下着大雨,破旧的木屋被雨打得“啪啪”直响。他顿时在想:敢于犯上,敢于直言,一直坚持着追求真理,为何上天对我如此的不公?这时一声大笑划破长空,原来真理竟如此简单,去人欲存天理!天理既是人欲,空山流水,万古长空!此一刻,已是永恒。

  一个哲学史上一个伟大的哲学诞生了——心学,而这些都来源于王守仁的坚持,永不放弃。那个山洞是阳明洞,那“心学”永远印在了人们的心间,那笑声似乎永远不绝,他的坚持得到了回报。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王守仁。

  第十四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他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他曾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是谁?没错,他就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最崇拜的人。

  首先,他著作颇丰,小说、散文、杂文、散文诗样样精通。他火眼金睛,看透聪明人、傻子和奴才们的本质。他大声《呐喊》唤醒国人;他以文章作投枪,向《无物之阵》冲杀;他撕下“正人君子”们的画皮;他深情怀念着闰土、水生和藤野先生……他的格言名句至今被大家反复引用,许多人物形象在他的.笔下永生。我崇拜鲁迅先生,他的作品是烈火炼出的真金,永远带给人们真知灼见、勇敢和真诚。

  有人说他是天才,他却说:“哪有天才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了。”他工作起来不知疲惫,常常在夜里不睡觉,一直写到天亮。他博览群书,坐在椅子上翻翻书就是休息。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工作的勤奋和执着时刻激励着我们前进。

  鲁迅先生名声远扬,却从来不高高在上看不起下层人。他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得多。遇上一位车夫的脚被玻璃扎坏了,鲁迅先生并没有像那些达官贵人一样视而不见,而是蹲下身子用硼酸水为他洗净伤口,还拿出一些钱叫他在家里休养几天。自己成夜地咳嗽,还常常嘱咐家里的女佣阿三要多多休息,不让她干重活。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真谛。

  毛泽东高度评价鲁迅先生为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我们应深入阅读他的作品,继承和发扬他的精神和文风,学习他的勤奋、执着、敏锐、热心和担当。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永远是我努力追求的方向。

  第十五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静静地望着马路上的街道,干净整洁,人来人往的车辆似乎是那样的空虚。此刻,心中却留有一道绚丽的风景,大叔,橙色的阳光是属于您的。

  每天等公交车时,几乎都会看见他,手中拿着笤埽,在车站旁扫着,太阳的余晖照射出了他脸颊上那晶莹的汗珠,浸透了他的衬衫,我不由得像所有人一样从他身边躲过去。他浑身的汗气如同他旁边的那辆三轮垃圾车一样让我感到厌恶。或与是因为上学心急,当我跑上公交车时,才发现月票没有带,再回去拿已经来不及了。一瞬间-焦急的汗珠不时的顺着着脸颊“啪咑”“啪咑”的落下。似乎淹没了车厢里的嘈杂,身上一无分文的我向司机解释着,车里的乘客似乎都用目光射向我,却没有一个人来帮我,我有点不知所措。

  这时,他似乎看到了我的困境,从马夹蹭了蹭他那满是污渍的大手,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张皱皱巴巴的一元纸币。从门外示意递给我:“弄,上学要紧,给”尚未等我回应,他便身离开了,一如既往的拿起手中的笤埽在街面上扫着太阳的一丝光芒照射在了他那买是灰尘的马夹上,泛着点点橙光,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鲜明、汽车发动了,那一束橙色的光芒渐渐的在我的`眼中淡去……

  第二天,我将手中的一元纸币递给他,他一边放下笤埽、一边开心的挤出一道道幽深的皱纹“哈!不用还了,当年俺进城的时候,不知道坐公交还要投钱,还以为是免费的哩!呵呵!也是一位好心人给俺投了一块钱,俺谢谢你们城里人还来不及哩!你看车来了,快上学去吧”

  此时此刻,这位清洁工那颗朴实善良的心强烈的触动着我,像天边的的阳光,散发着永恒的光芒。

  远处的山、近处的水,苍茫的心,家家户户的晨曦在那室内中闪耀,而那份真诚,也在渐渐升华……

  第十六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有许多普普通通的人,他们默默无闻地做着平平常常的事情。就是这些普通的人,这些平常的事,却常常迸发出火花,给我启迪,令人佩服,清洁工便是其中的一位。

  清洁工身穿一件桔黄色的工作服,戴着小黄帽,推着一辆三轮清洁车,拿着扫把不停地清扫。无论是春夏秋冬,无论是严寒酷暑,无论是垃圾有多脏、多臭,她总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把街道打扫的干干净净。暑假里的一天,那时候天还没有大亮,雾灰蒙蒙的,如轻纱一一般。我和爸爸去爬丁岭山,骑车骑了一半,忽然听见了“沙沙”的扫地声,一个身穿黄衣服的人映入我的眼帘。哦,是清洁工。

  虽说是早上,凉风拂来,凉丝丝的,但在她脸上有许多汗珠落下来。原来附近有个建筑工地,有许多垃圾。一次扫不完,就得跑几个来回。有时候刚想坐下来休息时,看见远处有一些被风吹落的树叶,又连忙拿起扫把和畚箕,弯下腰,低着头去清理树叶,直到把树叶清理完为止。

  新年到了,大家都回家去团聚了,我也回奶奶家去吃团圆饭。吃过饭回来时,已经是夜里了,街上满地散落着鞭炮的碎纸片,乱糟糟的。只见一位清洁工拿起扫把大把大把地将垃圾扫进畚箕里,正当她准备去倒垃圾时,天空飘起了细细的雨丝。她麻利地披上雨衣,整理好手推车,继续向前驶去……今天早上,我去饭店吃早饭,外面下着大雪,路上已有厚厚的积雪。经过杨柳村桥时,遇见了一位清洁女工,她推着满满的一车垃圾艰难地前进。我想她有多么辛苦。普通人做着不平凡的`事,这就是辛勤劳动的清洁工。他们是心灵最美的人,用他们的双手创造出整洁优美的环境。他们乐于奉献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我要学习清洁工!我要赞美清洁工!

  第十七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一向佩服忠诚谦虚有智慧的人!比如刘伯温,比如吴用,当然,羽扇纶巾的诸葛孔明是我最崇拜的人!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在《出师表》中,诸葛亮是这样谈起自己的。他总是自己无德无才,他的成就都是承蒙君主的错爱!这是多么谦虚的品格啊!要知道,能让徐元直鼎力推荐,能让刘备三顾茅庐邀请,能让周瑜感慨“既生瑜,何生亮”,诸葛亮,注定了是个传奇人物。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是苏东坡对诸葛亮的称赞。我试着想象那个场景,漫天的火光烧红了大江,连云彩也不忍看下去,用红布遮住了眼睛。曹操的百万雄兵在诸葛亮的计谋下毁于一旦,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一代枭雄曹孟德只有亲兵跟随,一路狼狈逃窜。而这一切都在孔明的预料之内。更不消说,那场本不该有的东风,正是他知天文晓地理的杰作。这样有智慧的人,我们不得不称之为奇才!

  想来,那司马一家也是狡诈的很!他们盗取了孔明的木牛流马,却不懂得机关的'用法,又把蜀军的卫兵抓去询问,不想,又中了孔明的计策,白白的把粮食拱手送给了蜀军。这样,诸葛亮不费一兵一卒就得到了粮食。这样的方法,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我去过武侯祠,这是唯一的君王和臣子共祭祀的祠堂,这足以证明诸葛亮在蜀国人眼中和心中的分量!这就能理解半个成都人——杜甫感慨的说:“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种遗憾这种悲痛深深铭刻在蜀国人的心中。

  诸葛亮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不愧是忠诚的子民!他不愧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历史评价。我崇拜这样的人,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第十八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爱悸是来自农村的姑娘,她的父母都不识字。爸爸,他经历了人生中的一个大悲剧,爸爸从小就没有妈妈疼。妈妈。在爱悸的印象里,妈妈的生活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跟着家人去干活,受了很多伤。

  文盲也是可以幸福的'。在茫茫人海中,爱悸的爸爸和妈妈走到了一起,从相识到相爱。再后来有了她和姐姐这两个可爱的女儿,他们高兴得年轻了十岁。都说农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可是爱悸的父母没有这样想。在爱悸的妈妈生下爱悸来的时候,村里的村民都叫爱悸的爸妈把爱悸送人吧,再生个男孩。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爸妈不忍心抛弃小爱悸,便自觉实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爱悸妈妈去作了结扎手术。虽然家里穷,但是一家人很和谐‘很幸福,爸爸妈妈没有吵过架,小爱悸和姐姐也很听话。

  生活在欢笑中。爱悸的爸爸:性格温和,脾气好,但很严厉也和和蔼,没有不良嗜好。妈妈:善良,和蔼可亲……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或者是我太词穷)。爱悸和她的姐姐在这么良好的父母的呵护下很幸福,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爸爸妈妈在双方有点不高兴时就会去帮忙调解,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自己的是自己作。爱悸和姐姐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顺数前十,尽管这样,爱悸的爸爸妈妈也不会很夸她,只会淡淡的叫她们再接再厉。爱悸和姐姐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洗衣服,还帮在外工作的爸爸妈妈作好饭菜,等爸爸妈妈回家一起吃,洗碗。爱悸的爸爸妈妈吧爱悸教得从小就学会自己的事自己作。

  爱悸的爸爸妈妈令我很崇拜,我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像爱悸的爸爸妈妈一样。我更羡慕爱悸,她有一对这样通情达理的父母,我真好奇一对文盲夫妇会生活如此幸福。

  第十九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最崇拜的人物之一——德怀特霍华德,是一名NBA奥兰多魔术队的职业篮球队员,他于2004年作为一名高中生被魔术队在首轮第一顺位选中,后来一直效力于奥兰多魔术队。他获得了2008年NBA扣篮大赛冠军,2009和2010年,连续两年荣获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员的奖项,并且在篮板、盖帽两项数据上连续两年均排在全联盟首位,他绝对是世界上最杰出的篮球运动员之一。

  德怀特霍华德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惊人的身体素质,他的天赋和身体素质使世人羡慕不已。他人高体壮、肩宽臂展、力量好、弹跳好、速度快,跟他一样高度又具有如此完整天赋的球员非常罕见,简直不像是地球人。在比赛中他所展现的——那能够让他亲吻篮筐的弹跳,那能够让他在禁区内横行的力量,那一个个渲人眼目的爆扣,那一个个匪夷所思的盖帽,还有那超乎想象的后场技巧,这些都告诉人们他是天才、他能攻善守、他是专门为禁区强攻强守设计的球员。

  德怀特霍华德还具有良好的品德,他的工作态度好,能够服从教练的指导,他总给我们带来不断的'惊喜。初出道的德怀特霍华德在控球、运球、盖帽、投篮、抢篮板等环节都不是很出色,后来经过长时间刻苦的训练,很多方面变得无人能比,成为了和布莱恩科比等人一样的NBA顶级巨星。他在成为了魔术队的顶梁柱后,他也没有骄傲,而是不断地练习,仔细地听教练的指导,我们总能看到霍华德在内线投篮、罚球、进攻对抗、防守经验等薄弱环节的点点进步。

  我之所以崇拜德怀特霍华德,是因为他有天生超人的能力,更有着坚持不懈的毅力和谦和进取的品德。他的篮球技术令我佩服地五体投地,我要向他学习成为一名很好的篮球运动员。

  第二十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的爷爷非常帅气。他浓眉大眼高鼻梁,柔软的头发,白皙的皮肤,身高不高却挺拔,快七十岁却依然精神抖擞。只要外出他就会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头发梳得服服帖帖,脸洗得清清爽爽,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给人感觉很干练的样子!

  爷爷退休前是一名厨师,他会做很多菜,熘肝尖、青椒肉丝、东北饺子……最拿手的`菜当属红烧肉。他做的红烧肉色泽艳丽,味道鲜美。最让我惊奇的是爷爷做饭时会一边做一边把他的“战场”收拾的非常整洁,让我敬佩不已!

  爷爷一直以来做事认真。他每天的任务就是接送我上学并给我们做饭。那是一个周一,下着雨,我起的很晚,匆匆地吃饭,匆匆地穿衣背书包,爷爷已经骑车到了我家楼下,“滴滴”两声喇叭响,那是叫我下楼的铃声!由于时间紧迫,我忘了带雨衣。刚出大门,雨下得大了,他一边关切地问:“你的雨衣呢?”一边用手收拢我没穿整齐的衣服。“哎呀,忘了!”我说,“我再回去拿?”爷爷看看天说:“别拿了,时间来不及了!”说着脱下他的雨衣裹住我说:“你穿我的,雨不大,没关系!”很快,我们到了学校,我看到细密的水珠沾满他一身,脸上不断有水流淌下来!他挥挥手让我赶紧进去……晚上是妈妈来接我,到了爷爷家,我就看到他面色灰暗没有精神,估计是淋雨生病了,就是这样他依然做了好几个菜,而且还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顿时我热泪盈眶!

  这就是我的爷爷,他做事干净利索,对待别人认真负责。虽然他只是一个平凡的老人,他对人对事认真的态度值得我学习。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第二十一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他,皮肤黝黑,长得高高瘦瘦,脸上戴着一副眼镜。他虽然外表严肃却隐藏着一颗温柔善良的心。每当别人有困难找他时,他都会尽心尽力帮忙,也因此结交了不少的好朋友。

  他像“魔术师”一样,如果有东西坏掉,只要被他的金手指摸过,哇!马上变得焕然一新,闪闪发光,让我看得啧啧称奇。他像“吊车”一样,当我闷闷不乐向他倾诉心事时,他就会发挥吊车的功能,把我心中那块沉重的石头吊走,让我又恢复了阳光般的灿烂笑容。他像“小丑”一样,每当我作功课做得很累而觉得不耐烦时,他会说笑话给我听,他那幽默诙谐的语调,常逗得我捧腹大笑,让我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使我有信心再面对比山还高的功课。他像“圣诞老公公”一样,满足我的愿望;有时还会送我小礼物,带给我出其不意的惊喜,让我的生活多采多姿。

  当我遇到困难时,他就像“救难队员”,伸出那双坚强的手保护我,并且不厌其烦的鼓励我,让我不再感到害怕,有勇气面对困难和挫折;当我成绩不理想或是犯错被责骂时,他又变成了我的“避风港”。总之,我有任何需要,他都会化身成各式各样的角色来帮助我,使我内心感到温暖,生活充满幸福,他真是我成长过程中的良师益友。

  说了那么久,都忘了告诉你们他是谁?他就是我最喜欢也最崇拜的人——我的.爸爸。我的爸爸不是天才,但是在我眼中,他无所不能;我的爸爸不是富翁,但是他照顾家庭,让我们不虞匮乏;我的爸爸很平凡,但是他给了我一个色彩缤纷的人生。他是家中稳固的支柱,他用满满的爱使我成长茁壮,他是我学习的典范,也是我最爱的人,更是我心目中永远的英雄。

  第二十二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有人崇拜歌唱家,因为他的歌声优美;有人崇拜运动员,因为他们能为自己的国家争光;还有人崇拜舞蹈家,因为她们舞姿优美。而我,却崇拜那平平凡凡的清洁工。

  以前,我看不起那清洁工,他们整天都脏兮兮的,看着就让人恶心。现在我突然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

  那还得从夏天的一个周末说起。那天,我满心欢喜地走在大街上,突然,一阵刺耳的“刷刷”声传入我的耳中,我好奇地转过头一看,原来是清洁工。她正手拿一把大扫帚,埋着头,专心致志地扫着马路上的.垃圾。汗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在她那布满皱纹脸上不停的流着,而她还穿着厚厚的橙色工作服。我想:这炎炎烈日下还来扫地,热不热呀!我轻蔑地走上去问:“阿姨,你傻不傻呀!现在这么热,不能等太阳落山了再来扫吗?”阿姨似乎没注意到我的表情,低着头,一边扫地,一边和颜悦色地说:“小姑娘,不行啊,要是等到那个时候垃圾不是就更多了吗?你们走在遍地垃圾的路上舒服吗?”我一下子怔住了,望着阿姨,热泪盈眶,没想到,连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人也有兢兢业业、默默无闻、为他人着想的贡献精神!想到我以前对他们那么轻视,脸一下就通红起来,连忙说:“阿姨,再见!”飞快地跑开了。心里好象明白了什么……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想要乱扔垃圾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位朴实无华的清洁工阿姨,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垃圾往垃圾桶里扔,而每当看见地上有垃圾时,也会不自觉地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

  是啊,当你看到大地妈妈穿着干干净净的衣裳时,难道你不会想到这些都是清洁工人们辛勤劳动的结果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崇拜他们吗?

  第二十三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长着一张清秀的脸,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但只能看到无边无际的黑暗。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我最崇拜的人。

  海伦在她的一生中,创造了许多奇迹,而又在这些奇迹中,海伦又付出了多少常人无法想象的汗水呀!在海伦学用手指说话的时候,她不分昼夜,像一块干燥的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拼命的摸读盲文,不停地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这样的'如饥似渴,已至小小的手指头都摸出了血。我想,如果是我们,一定早都放弃了,而海伦·凯勒却坚持了下来,甚至连哭都没哭过一声。苍天不负有心人,海伦学会了阅读书写和算数,学会了用手指“说话。

  然而,一个人生活在无光、无声的世界里,要想与他人进行有声语言的交流几乎不可能,因为每一条出口都已向他紧紧关闭。但海伦·凯勒却是一个奇迹,她竟然一步步从地域走上天堂。不过,这段历程的艰难程度超出任何人的想象。在海伦10岁的时候,她是那么想开口说话。父母就为海伦请来了盲哑学校的萨勒老师。萨勒发音时,海伦要用触觉领会发音时喉咙的颤动和嘴的运动,而这往往是不准确的。为此,海伦不得反复练习发音,甚至有时为发一个音就练好几个小时。许多的失败和疲劳使她心力憔悴,一个坚强的人竟为此留下过绝望的泪水,可是海伦始终没有退缩,夜以继日地刻苦努力,终于,她的说话能力也和一般人没什么两样。海伦脸上也终于露出了笑容。这一切的一切,又怎能不让我崇拜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我深深的崇拜您,您那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也将永远激励着我!

  第二十四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他,是一个家境贫寒,长相丑陋的人,他是一个孤儿,被人瞧不起,当他出家当了和尚还是被人嘲笑,捉弄,这就燃起了他心中的怒火,激起了他心中的悲愤,他义无返顾地去投军,从亲兵到元帅,一步步走上来的他,一手开创了大明的辉煌。这个人,就是朱元璋。

  元朝末年,元政府腐败至极,这使百姓们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这也使朱重八(原名)迫不得以去放牛,为的是混口饭吃。可在这种环境下,天就会有不测风云。这不,朱重八的父亲朱五四在四月初六饿死,初九大哥饿死,十二日大哥的长子饿死,二十二日母亲饿死。这一系列的惨剧给朱重八带来的是巨大的痛苦,没有了家的依靠,他变得如此脆弱,但是,他活下来的信念给他指明了一条生路:出家当和尚。

  在那种年代,和尚也变得不好当了,进了寺庙,朱重八发现寺里和尚的态度与地主对他的态度好不到哪里去,他天天要为和尚们打杂,要当清洁工、仓库保管员、添油工……等等的粗活都要干。可是,他入寺不久,和尚也要去讨饭了。在穷地方讨饭的朱重八心中的怒火一次又一次在心中燃烧,他痛恨元政府的腐败,因为这就是导致他的双亲与兄弟饿死的原因。

  因此,朱重八义无返顾地去投了军,开始,他只当了一个小小的亲兵,以为朱重八称职,所以得到了赏识。也就在此时,他改名了,改成了朱元璋,意思是:诛灭元朝的尖锐的武器。正如他的'名字一般,在此后的二十年里,经历大大小小的战斗,多多少少的磨练之后,他真的把自己铸造成一把诛灭元朝的武器。他用他钢铁一般的意志,运筹帷幄的军事才能,为大明天朝三百年的历史,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朱元璋出身贫穷,但他经过了自己的不懈努力,成为了皇帝,我能不崇拜他吗?

  第二十五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经过一夜忐忑等待,“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领军的中国超级杂交稻今日成功通过亩产900公斤世界纪录大考。这位年过八旬的耄耋老者当日向媒体揭秘了令世界侧目的中国“超级种子”。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喜看稻菽千重浪,最是风流袁隆平!

  袁老大半辈子都在研究杂交水稻,以提高水稻的产量,让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吃上饱饭。他有一个梦,在梦里,稻苗长得像高梁那样高,稻穂比扫帚还长,稻米像花生米一样大,他就在稻穗下乘凉。50年来,他用一粒粒种子改变了世界,却只留给自己一个小小的愿望——禾下乘凉。

  都说“民以食为天”,袁老他不断突破粮食产量,一次次打破自己创造的纪录,八百公斤到九百公斤,再到一千公斤……。袁老的目标永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实现了这个,又想更大的目标。

  当大多数老人都安享晚年时,九十多岁的袁老依然亲自下田察看水稻,水稻让他精神,即使累了,在看到自己研制的水稻技术取得成功,疲惫也早已消失,只剩下满心欢喜。

  “四海无闲田,农夫尤饿死”。这是唐代人民的写照。而现在,我们再也不用担心会遇到饥荒了,袁老和他研制的杂交水稻,造福了中国,也造福了全世界。

  我认为,世界上任何一项奖项都无法概括袁老应获得荣誉,“袁隆平”将会深深烙印在世界人民的心中。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毫无疑问,袁老定是重于泰山的,他的贡献,完全称得上是空前决后的。

  袁老,您一路走好,向您致敬!向您学习。你是我们的榜样。

  第二十六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小时候,我最崇拜电视里的人。慢慢地,我开始崇拜身边优秀的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我最崇拜的人是竟然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相貌平凡,他留着一头黑黑的短发,弯弯浓浓的眉毛,一笑眯成一条缝的单眼皮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树脂近视镜,有一张爱逗我哈哈笑的会说话的甜嘴巴,他一笑起来,嘴巴两边漏出了两个小酒窝,白皙的脸蛋上有总是扎我手的胡子,因为爸爸总喜欢用他的胡子来逗我开心。

  老爸可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他优秀的表现可多了,一天一夜都说不完。我去爸爸班上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几位叔叔称呼爸爸’’申老师’’,因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老爸的书法在比赛中得过奖项,叔叔阿姨们都佩服我爸爸。

  除了书法,在家做饭爸爸也是比较拿手的。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特别美味,外香里嫩,再加点可乐,那就成了绝世美味,连厨艺精湛的妈妈都比不过他呢。

  爸爸做事是那么的认真仔细,就连捏个泥人都是那么的惟妙惟肖。有一天,爸爸坐到我的学习桌旁,认真的看书,在我出去洗苹果的.十多分钟时间里,爸爸正在聚精会神地捏着一个猪八戒。回到房间后,我一看,这个猪八戒胖嘟嘟的,耳朵垂直向下,已经盖住了眼睛。在我欣赏的惊叹不已之时,爸爸却一直摇头,好像一点也不满意这个猪八戒。这时,他又拿出了一些红色的泥和绿色的泥,揉了揉,不一会就做好了一瓣西瓜。然后再用黑色的泥做成西瓜籽粘在西瓜上,把西瓜放在猪八戒的手上,那形状简直让我拍手叫好,赞不绝口。

  爸爸孝敬长辈,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都是令我学习的榜样,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第二十七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最崇拜爱冒险的人,比尔·盖茨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一个富裕的家庭里。父亲是以为律师,母亲是一位医生。如果比尔·盖茨继承了父业,作一名律师,他的生活也会同样富足,可比尔·盖茨并没有选择这条毫不危险的路。比尔·盖茨作为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在电脑软件业创造了微软第一帝国,成为了美国这一时代的象征。

  我崇拜比尔·盖茨不仅是因为他酷爱冒险,而且也以为他十分节约开支。

  曾经有人在飞机经济舱碰到了比尔·盖茨。他问道:“比尔·盖茨先生你好,请问你为什么不坐这趟飞机的头等舱,而是坐环境最一般的'经济舱呢!”比尔·盖茨反问道:“难道头等舱比经济舱飞得快些吗?”这是一个很现实的回答,比尔·盖茨觉得:竟然头等舱不会比经济舱更快到达目的地,那为什么要做头等舱呢?平时,我们只要一有钱了就去把它拿去奢侈的花掉,其实用在有用的地方,这钱会更有价值的。

  有时,旧的东西和新的东西是一样的结果,可人生就是一种冒险,选择未来,虽然有风险,但完成了人生的目标——冒险。

  人的灵魂有着一个不可动摇得梦想——冒险,当你完成了冒险任务,你会觉得多么自在。比尔·盖茨完成了他的梦想,现在多么自由,多么快活。冒险,虽然有风险,但能让你享受到“路边的风光”。如果失败了,你就该“转弯了”;如果成功了,你会享受到更多的快乐。

  节约开支的好处有许多:能让你更加富有、让你更加简朴,当经济危机时,不怕破产……比尔·盖茨是我的偶像,他的事情让我爱上了冒险,让我更加简朴,更加有一段快乐的时光。

  第二十八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的爸爸是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他个子不高,浓密的眉毛下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智慧的光芒。高挺的鼻梁下一张笑起来迷死人的嘴巴。

  打开记忆的大门,成长的印迹飞涌而出,父子之情,是那么的清晰。孩提时,眼中的爸爸是充满爱心的。记得有一次,爸爸在窗台上发现了一只雏鸟,身上连毛都没有,奄奄一息了,爸爸把它捡回家,把冲好的奶粉吸到针筒里,一口一口喂它吃,在爸爸的细心呵护下小鸟一天一天长大了,爸爸带它出去玩,训练它抓虫子。后来爸爸把它放回了大自然,虽然我很不舍,但爸爸说必须这么做。

  上学前,爸爸成了百科全书。那时的我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不知向爸爸提出了多少个奇怪的.问题,爸爸每次都不厌其烦地给我答案。有一次我看见路边有人在卖小鸡,我好奇地问:“爸爸,小鸡是从哪里来的?”爸爸笑着说:“小鸡是从鸡蛋里孵化出来的。”我百思不得其解:“鸡蛋里怎么会有小鸡呢?”过了两天爸爸拿回来一堆东西,有孵化器、水袋、保湿器、体温表还有五只小鸡蛋。我好奇地问:“爸爸,您要做什么?”爸爸得意地回答:“让我们亲眼见证小鸡破壳而出。”经过21天的细心呵护,五只稚嫩可爱的小生命破壳而出了,那一刻我们收获了说不尽的快乐和惊喜。

  上学后,我和爸爸是一对好搭档。每年寒暑假爸爸都会带我们去世界各地旅游。去日本滑雪、冲浪;去菲律宾潜水、看鲸鲨;去斯里兰卡零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每一次旅行,都是美好的记忆。

  我最崇拜我的爸爸,正因为有了爸爸的陪伴我的童年生活才会五彩斑斓、丰富多彩,让我回味无穷。

  第二十九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李白。他是著名诗人,后人把他称为诗仙,因为他写了很多有名的诗,有《静夜思》、《望庐山瀑布》、《早发白帝城》、《赠汪伦》大家觉得李白厉害吧!其实,李白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喝酒。

  关于他爱喝酒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以前有一个叫汪伦的人,他特别崇拜大诗人李白,就想邀请李白到家里做客,可是怕李白不认识他不肯来,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写信。他写道:您喜欢千里桃花吗?您喜欢万家酒店吗?写完了便把信邮给了李白。李白打开信看了一遍心想:千里桃花,多美呀!万家酒店,多过瘾呀!便爽快地答应了汪伦。他乘着船五天就到了汪伦的家乡。可上岸后并没有看到汪伦信里所说的千里桃花和万家酒店。李白迷惑地问汪伦,汪伦答道:我们这里有一个湖叫做千里桃花谭,有一个酒店叫万家酒店。听完了汪伦的回答,李白并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他便和汪伦做起了朋友。接下来的时间里,汪伦还带他去了别的景点,请他喝了当地最有名的酒。李白回家的这一天,在岸上正准备上船,忽然听到远方有人打着拍子走过来,原来是汪伦带着乡亲们来和李白告别了,李白非常的感动,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赠汪伦》。

  花间一壶喝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是李白的《月下独酌》。他爱喝酒,爱写诗,同时他也很孤独。这样就喝更多的酒,喝完就写更多的'诗句,这些优秀的诗便一一的流传了下来。让人们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位伟大的诗人。

  所以说李白他不仅是诗仙,也是酒仙!他的诗在当时征服了朝野上下,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和地位,对后世的影响就更为巨大了,这样一个名扬古今中外的中国文学伟人,值得我们崇拜和敬佩。

  第三十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我觉得我的姑姑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姑姑让我崇拜的地方可多着呢!

  姑姑个子十分高,看别人都是从头顶上看,而爸爸很矮很矮,必须仰着头才能看到姑姑的脸。姑姑和爸爸的身高一比较,啧啧啧,那可不得了,一个如巨人般高大,一个如侏儒般矮小,身高差异真如天壤之别。

  姑姑有一把金嗓子,一唱起来,百灵鸟都要给比下去了。我、姐姐和老爸都是好嗓子,但和姑姑那赛过凤凰、赛过百灵的天籁之音一比,我们唱得还不如乌鸦、蛤蟆好听哩!有一段时间,《掀起你的盖头来》在大人之间特别流行,这也使姑姑的嗓子打开了门,歌声再掀狂澜。姑姑的歌声怕是歌手本人听了也会自愧不如。

  姑姑跳舞也不是一般的好。她是木兰协会会长,自然打得一手好木兰拳,使得一手好木兰扇。她还是一个教练,教了白石镇无数的妇女跳舞。姑姑虽然个子高,但她的柔韧性、协调性比起一般妇女来丝毫不差,非但不差,甚至还要略高一筹呢!真所谓“引领跳舞新潮流”啊!

  姑姑还是个大厨中的极品。每次过年,都是大伯和姑姑联手做出美味佳肴。如果将食材看成一个个敌人,那个姑姑就是主将,左手持锅,右手执铲,身着围裙,杀得敌人片甲不留。而那香喷喷的食物,则是战利品。

  姑姑还很善解人意。有一次,我住在她家。吃午餐时,我由于不想吃,所以大发雷霆,到处乱扔东西,一直用自己的'手来发泄自己的怒火。姑姑尚未批评我,她看出我不想吃饭,所以在我发泄时做了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面条。那时候,我吃着面条,心里感到无比温暖。

  我的姑姑还有很多优点,说也说不尽,我崇拜我的全能姑姑,我为我有这样的姑姑而自豪。

  第三十一篇:我最崇拜的人初中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或崇拜的人,而我最崇拜的人是迈克尔·乔丹。

  我崇拜他的原因是因为他有“空中飞人”的称号,他那矫健的身手,高超的球技,帅气的投篮,让观众们赞不绝口。虽然他早已经退役了,但他的`每一个动作都铭记在我的心中。

  他从小就喜欢看篮球竞赛,他的父亲因势利导,教他学打篮球。但他在高中时,受到了很大的打击1。高中的时候,他的人水平很好,想凭自己的水平进校打主力。他和朋友一起报了名,可他的朋友榜上有名,自己却名落孙山。他又去找教练,教练对他说:“你个子不高,反应又不快,打篮球没什么前途。”他失望极了。但他不气馁依然苦练技术,终于走进了校篮球队的大门。

  进入NBA后,他就有了“篮坛飞人”之称。他在比赛中的扣篮是有创新的入球,跳投、背后传球、防守、穿插等各方面技术都非常全面,而且也已经运用自如。

  他的篮球生涯中获得过许多荣誉,1985年获NBA年度最佳新人奖,6次当选NBA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5次当选NBA最有价值球员,3次当选NBA全明星最有价值球员。6次带领球队获NBA总冠军,2次夺得奥运会冠军。

  我觉得乔丹有那么多的辉煌成就,都离不开他的执着和苦练,更离不开他的父亲对他的支持与教导。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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